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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头-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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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翘弯下身子,摸摸伏特加的头顶:“缺钙……我小时候养过一只就这样,后来查资料说这是缺钙的表现。”
高子谦哦了一声:“后来那条狗怎么样了?”
“死了。”
“啊?这么严重?”
“不全是这个原因……”兰翘回忆起自己的养宠经历,心中很感慨:“我养过两条狗、三只猫、一缸金鱼还有鸽子,全部不得善终,所以以后再也不养了。”
高子谦很疑惑:“你家里潜伏着小动物杀手?”
兰翘有些狼狈“我那时候年纪小,没经验,以为只要自己的喜欢的它就一定喜欢,喂小狗吃鸡骨头、鱼身上长了藓子二话不说拿醋倒水里消毒,咳,乱七八糟的。”
高子谦看了看她:“过了这么久还专门回头查资料找原因,你当时心里一定很难过……不过既然还是喜欢,为什么不再养一只试试呢?担心没有精力照顾它们么?”
兰翘笑了笑:“主要是我怕了,对一样东西感情太深,分开的时候就特别难受……其实欣赏一下别人家的也挺好的,比如VODKA,看到它我的心情就很不错啊。”
高子谦给伏特加拴好链子,拿在手里抖一抖,淡淡说道:“海恩堡定律:在观察中,观察人会被被观察者所影响。你倒是反过来,养宠物却被宠物所影响……而且这个影响并不是积极向上的。兰姐姐,说实话我觉得这样不太好,会让人觉得你是个容易感到悲观的人,悲观的人爱退缩呢。”
兰翘觉得好笑又好气:“你才多大啊?懂什么。我生平最不会的就是退缩,我做猎头的第一个单子是给一家房地产公司定向挖掘,对方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看中了一家酒吧的营销经理,为了挖她,我去那间酒吧守了三天,陪她喝了三天的酒,最后搞定收工——那女孩现在还是我朋友。”
高子谦吃了一惊:“你这么厉害?”
“那当然!我是最专业的!”
兰翘从高子谦手里接过VODKA的链子,带着它小跑兜圈,忽然想起欧阳博的事,又停下来:“看我跟你瞎扯,重要的事都忘了说。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先听哪个?”
高子谦想了想:“坏消息我估计能猜到,你说好的吧。”
“好消息是盛世红楼想请你去做白案部助理。”
“那坏消息就是糕点师的职位我没被录用咯?”
兰翘点点头:“你也知道,你的经验是稍微欠缺了一点……不过能有个学习的机会也很不错啊,而且红楼的薪资情况我基本了解,在这个行业里算是很不错的了。”
高子谦垂头踢了踢路边的小石子:“我……还是不去了。”
“觉得职位太低,达不到你想要的标准么?”
“不是……我没那个意思。”高子谦犹豫一下:“只是……我事先不知道你给我介绍的地方是欧阳博的公司。”
兰翘回想起欧阳博当时的神色,心中顿时了然:“你和他熟?”
“其实我不太认识他,但是他跟我哥算是朋友,我们见过几次面。”
朋友。
一个人的生命中总会有一些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同学、同事、亲戚、朋友,只是前面几种类型是属于不可选择型,而后一种是可选择的,能跟欧阳博称之为朋友的人……是什么样的呢?兰翘心中颇为好奇,但是显然她和高子谦的关系还没熟到去盘问人家的祖宗八代,只好含含糊糊地哦了一声表示了解。
她想了想:“其实那也没什么关系,他特地要我告诉你,他没别的意思,只是不想埋没了你的爱好。”
高子谦摇摇头,眼神忽明忽暗地闪动起来:“我不喜欢被人关照的感觉……我打包票,那里肯定没有助理这个空缺。”
5…3
兰翘马上识趣地闭上了嘴。
高子谦有一双双眼皮极深的眼睛,不算大、略长,睫毛长而浓密,眼角处微微上挑,是俗称的桃花眼。她第一次看他便觉得这男孩的漂亮眼睛不笑都在似笑非笑,若真笑起来就如同晕着淡黄色的月牙儿一般,那是一种懒洋洋的笑容,温和而没有任何攻击性,因为这种满不在乎的笑容,全世界的大事到了他眼里都不是大事。可在这摇头的瞬间,兰翘清楚看到高子谦突然显出了难得的严肃,眼里永远的笑意也收敛了起来。
很多人心底里都有一种偏执的怪僻,比如兰翘曾经有一位女朋友,因为老板喷的香水与前任男朋友是同一款而辞职,据那位朋友说她闻到这股香味就痛苦万分,根本无法工作。女朋友痛苦辞职一事简直是直接撞在兰翘的枪口上,她马上毫不留情地致电给那间公司,告诉对方她手上有非常优秀的秘书候选人,为此还小赚了一笔,事后被宝慧骂她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让兰翘颇有些讪讪的。
虽然这事儿只是兰翘职业生涯上的一个小插曲,但是她却从此明白,有些在自己眼里莫名其妙、不值一提的小事,对别人来说可能认真就是大事。她严肃地思考了一会,欧阳博的刻意录用,莫非伤害到了高子谦的自尊?啧,看不出小朋友自尊心还挺强。
高子谦侧头拿眼角瞥一眼兰翘,看到她一副冥思苦想的神情,顿时眉眼弯弯地笑了:“兰姐姐,你别瞎想,不是那么回事,别拿什么大帽子往我头上扣……我就是觉得麻烦,他麻烦我也麻烦……”
兰翘狐疑地望了望他,好吧,不说就算了,反正也不是什么大事。
他们临到分手时,兰翘爱惜地摸了摸VODKA光滑的皮毛:“我走了,要乖乖听哥哥话哦。”
VODKA很聪明,显然已经认得她,低低地从喉咙里发出细微娇嫩的声音,伸出柔软温润的舌头在她手掌中舔了一口,兰翘觉得酥痒,嘻嘻哈哈笑了起来。
高子谦微笑地看着她,小区花园里路灯幽黄的灯光落到他的眼睛上,像闪着光的宝石:“这么喜欢就干脆再试着养条,怕什么啊,我也没啥经验,咱们一起养一起学习进步呗,还可以让它跟VODKA作伴,我一定叫VODKA不要欺负它。”
兰翘叹了口气,捏着VODKA的软软耳朵,一颗心也难得的变得柔软:“我不想单纯为了自己喜欢就去养,这个责任很重大,我暂时还没做好准备。要么不养,养了就要不离不弃,一条宠物生命的不过数十年,短暂又珍贵,万一哪天迫不得已抛下它或者被抛下,心里会难受。”
高子谦低头不说话,伸手把VODKA颈上的皮绳子拉紧了一点,又笑了笑:“行,那你有空来看它吧,我做蛋糕你吃。”
“好!”兰翘眉开眼笑地答应了:“那我走了。”
她转过身,高子谦忽然像想起什么又叫住她:“我这些天没事做,一个人在家看《名侦探柯南》,新一变小了以后叫毛利兰:小兰姐姐。”他模仿着高山南的配音用日语念了一遍,一个大小伙子故意扮成小孩的声音自然古里古怪,但是配着他年轻俊朗的脸颊却又有一种说不出的可爱:“当时不知怎么突然就想到你的名字——干脆我也叫你小兰姐姐好了。”
兰翘皱皱眉:“我有这么老么?姐姐前姐姐后的。”
高子谦嘿嘿两声,向她摆摆手,牵着VODKA一溜烟儿跑了。
日子很快又到了周末,欧阳博没有打电话给兰翘再约时间见面,只是差快递送来已经签好的合同。那天正好BD的黄达不经她同意、评估就擅自接了个CASE,让兰翘大发雷霆,心里一激动也就没时间去纠结那些细微末节的东西,只是回头拨了个电话给欧阳博,欧阳博似乎也在忙,两个人用最简练的公式化语气交谈了一阵便偃旗息鼓。
下班的时候兰翘记得妈妈上星期提过要她周末回家吃饭,估计顺便还要相个亲,心中有些忐忑,于是先打了个电话回去试探口风,并且做好了随时撤退的准备。
结果兰妈妈用很惆怅的语气告诉她,候选人出差去了,相亲时间待定。兰翘松了口气,她想着反正宝慧说不去红楼吃饭,不如趁这机会讨好爸爸妈妈,把他们也带去高级餐厅见识见识,便叫上了自己的父母去红楼等她。
去到盛世红楼的时候正是用餐高峰期,礼宾小姐先是告诉他们已经没有空余包厢,但看到兰翘亮出的那张贵宾卡又连忙说再去查一下,过了一会便把他们引到了三楼一间叫“藕香榭”的精致小包厢里。
兰翘从小就不是个胸怀宽阔大度的女人,心里还一直记挂着欧阳博的捉弄,点菜的时候第一句话就问:“大闸蟹有了么?给我们一人上两只!”
兰妈和兰爸落了坐,一抬头就被包厢里那个一本正经穿着唐装弹古筝的小姐震慑了一下,再望到桌上摆得整整齐齐的象牙筷子和整套景德镇细胎青花瓷餐具心里便开始犯嘀咕,现在听到女儿的豪言壮语顿时吓了一跳,马上同时叱她:“那得多贵啊!”
兰妈直接对服务员说:“不要蟹,随便几个炒菜好了,反正就我们家几个人。”
兰翘也不理她,翻着餐牌又点了几个招牌菜,等服务员出去以后,塞了小费给正努力表演才艺的古筝小姐让她出去,这才对妈妈说:“不怕,免费的,有人请客。”
兰爸爸问:“谁啊?”
兰妈妈反应直接又迅速:“男的?”
兰翘看着母亲热烈的眼神有些心虚,不过还是啊了一声。
果然,兰妈妈马上连珠炮似的接了下去:“多大岁数?结婚了么?是不是在追你?叫他过来瞧瞧。”
兰翘干咳一声,打断她的奇思妙想:“是我一客户,我帮他做了单子没收钱,他这是回报呢。”
兰妈妈有些失望,但不死心,凑过来低声问:“真的就这样?你别怕,悄悄告诉我,我不告诉你爸。”
兰翘冷冷地看着母亲——她一点都不信任她。
对一个女人来说,没有结婚没有孩子之前,她可以在自己的脑海里构筑一个美丽虚幻的世界,那个世界里有王子、公主、巫婆和城堡;但是当她的女儿的年龄都已经到了晚婚晚育的时候,她就只能把曾经少女时代的梦想传承给下一代。兰翘知道自己的母亲很坚强,不过她实在不忍心眼睁睁地看着母亲当年的梦想实现不了,竟然到了她这一代希望还要继续落空,于是借口上厕所,溜了出去。
她妈妈还在身后嚷:“你去哪儿啊,包厢里不是有卫生间么?”
兰翘突然患上了选择性失聪症,装作听不见。
盛世红楼的洗手间也同大厅一样布置得美轮美奂,水龙头的接口处用的是中式的青花瓷,有点像一个古典精致的小花盆,兰翘眯着眼仔细打量一下,发觉竟然是科勒的。怪不得在这吃个饭动辄就要几千块,原来客人吃的都是名牌,真是朱门酒肉。
她天生没什么方向感,从洗手间出来在错综复杂的过道里迷了路,迫不得已让迎宾小姐把自己引回包厢,路过一处突然觉得有些眼熟,对面那间闭着的包厢门上挂着一块镂金的牌子——荻芦夜雪,正是上次欧阳博指给她看的,属于他自己的专用包厢。
她心中不由得微微怔了一下,他,现在在哪呢?
正在微怔之中,身后传来脚步声,地上铺着地毯,脚步声虽然沙沙作响却很轻微,两名传菜员端着硕大的白色细瓷盘从她身边擦肩而过,嘴里说道:“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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