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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夜归人(灵异)作者:朱砂-第1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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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这次冰冰的事,虽然用小鬼勾魂,但我们在冰冰身上根本没觉察到任何鬼气。如果咱们不是在韩会计婚礼上跟她见过面,你又看见过她眉毛里的红痣,谁会注意啊?到时候冰冰就完了。我觉得特别奇怪的就是这一点,为什么我们半点鬼气都没看出来呢?按常理说,这个小鬼是时时跟着冰冰的,那冰冰身上一定会有黑气,有阴阳眼的人一定能看出来的。”
沈固回想又回想,还是摇头:“确实看不出来。当时只是觉得她脸色不太好,但高考的学生很多都是这样,不会引人注意。也许那小鬼并没有时时跟着冰冰,只是在她病重的时候才来勾魂?”
“那不可能的。无常勾魂是因为有生死簿,要不然你怎么会知道一个人什么时候死?魂魄离体之后,如果是与生死簿上的时间吻合,阴差会来接人;如果有怨念,可能留在阳间成鬼;如果两者都不是,那就是气数已尽,很快就会散去。就像我们给于悦搜集的魂魄,需要东方辰和黑子一直呆在医院,一旦判断这个魂魄确实是不能再转世的,就要马上下手,晚一点魂魄就散了,再收不起来。”
“那怎么解释冰冰的事?”
“没解释。至少我现在解释不了,只能说,左穆用的方法很高明,我现在还看不穿。”
沈固安抚地摸摸他的脸:“他在暗,我们在明,被动也是肯定的。尽力就是了。好在我们现在知道他和一个做瓷器的女鬼在一起,可以多在这方面注意一点,也不算完全没有线索。”
“只能这样了。”钟乐岑有点沮丧,不过随即提了提精神,“咱们过些天去看小人鱼,送点什么礼物好?”
“这……”沈固没什么送礼物的经验,更不用说是送给非人类,“鲛人——喜欢吃什么?”
“鱼,贝类,还有海藻。但我们能弄到的那些,人家恐怕都不屑一顾。”
沈固无语。鲛人生活在海中,什么样的海鲜弄不到,当然不希罕人吃的那些。可是除此之外,他实在想不到送什么。
钟乐岑灵机一动:“我们去弄一件周志的遗物好不好?上次就是咱们拿的那些照片才把于悦引出来的,但是照片总归只是照片,要洗多少张都行,怎么也让人觉得不太希罕。咱们去弄一件周志生前常用的东西送给孩子好不好?”
“好倒是好,可是周志的父母肯给吗?咱们怎么跟他们说?说他们有个孙女,但是是个鲛人?”
“我们可以不要跟他们讲啊。”
“那你——”沈固突然明白,“你让我去偷啊?”
“就偷一次呗,溜门撬锁的事你又不是不会做。”
“喂——”沈固简直不知说什么好了,“有你这样的么?叫老公去偷东西?”
钟乐岑没注意他的用词:“那有什么?又不是偷什么贵重物品!再说了,这个孩子永远不可能看见爸爸,拿一件遗物又怎么样?当然了,咱们不拿那种特别有纪念意义的,毕竟周志的爸妈也需要。可是拿件小的应该没问题吧?比如说,比如说周志的衣服扣子什么的。”
“衣服扣子?”沈固以为钟乐岑说的遗物至少也是生前常用的手表啊手机啊什么的,没想到居然是衣服扣子,“这东西行吗?于悦会要吗?”
“怎么不行?你不要小看衣服什么的,这东西生前穿在人身上,最贴身的东西,吸收的人气也最多,虽然只是一颗扣子,孩子也能感觉到爸爸的气息。”
沈固摸摸下巴:“衣服居然还有这么多门道……”
“你不知道衣服这东西很容易闹邪么?有不少书里都有记载,说死去的人又回来,一切举动与生前无异,后来又突然消失,只留下一身衣服像蝉蜕一样。其实这就是因为生前的衣物沾染了人气,死后鬼才能凭借着回到人世。所以不要小看衣服,这东西是很玄妙的。”
“哦,那古话说妻子如衣服,是不是因为女人也是很玄妙的?”
“你——”钟乐岑彻底无语了。
偷周志的衣服扣子这种事,在沈固那真是小菜一碟,简直可以说比吃小菜还容易。他花了一天时间大致观察了一下周志父母的生活习惯,就在第二天,周志父母离开家出去买菜的那半个小时,他就带着钟乐岑大摇大摆进了周家。
“就这个好了。”钟乐岑拿着小剪子,从周志房间的衣柜里捡出一件来。一件旧T恤,已经穿得发白了,看身量应该还是周志十来岁的时候穿的,样式很街头风,领口有颗装饰性的银色金属扣子,刻着星光纹,钟乐岑直接剪下来,又把衣服按原样折好放回去,“搞定!”
“为什么选这件?”有什么特别意义吗?
“这扣子还算好看,至少有个花纹,宝宝挂在身上也有点装饰性,否则弄一颗破塑料的,也不好往身上挂不是?”
“挂在身上?”
“对啊,爸爸的遗物,当然要挂在身上了。其实如果有戒指是最好的,可惜周志大概还没跟于悦买过结婚戒指。”
“嗯,估计对于悦,这也是个遗憾吧。”
“要是咱们能把孩子的照片给周家爸妈看看就好了。”
“你可别!”沈固差点被他吓着,“你以为人人都像你?周志的爸妈要是知道自己的孙女是人鱼,恐怕只会害怕。不管怎么说,这都是非我族类。”更别说还是一个要吞食魂魄才能活下来的怪胎。
钟乐岑叹了口气:“你说得对。而且于悦大概也不愿意吧。”
两个人把周家的门照样锁好,并肩出了小区。七月中,滨海已经开始热起来,不过早上的小风倒还凉爽,四周没什么人,沈固和钟乐岑难得地有机会挽着手慢慢地走。不过没走几步,钟乐岑的手机就响了,他拿起来看一眼:“小溪?”
“乐岑哥!”小溪带着哭腔,“你快过来一下,郎一鸣出事了!”
沈固听得清楚,马上问:“你们在哪里?”
“在我哥的医院里!”
方宁远在门口接他们,脸色极其古怪:“在二楼特护病房。”
沈固和钟乐岑马上就知道他为什么脸色这么古怪了,因为他们一进病房,看见躺在病床上的——是一条狼。
小溪坐在床边的椅子上,眼圈通红。钟乐岑小心地叫她:“小溪?”
“乐岑哥!”小溪一看见他,眼泪就往下流,“怎么办?郎一鸣怎么了?你快想想办法呀!”
“你——”钟乐岑简直不知该说什么好,“你们这是——”小姐呀,你到底有没有看出来这是条狼?
方宁远解释:“小溪送过来的时候这个——病,病患,这个病患有遭到电击的现象。”这“病患”两个字他说得十分艰难,估计从来也没想过会遇到这种病患。
“乐岑哥,你快给一鸣看看啊!”
“啊?”钟乐岑茫然,“我,我看?”
“是啊,你不是宠物医生吗?”
沈固猛地闭住气,强忍住要冲口而出的大笑。钟乐岑表情扭曲着说:“小溪,你当他是什么啊?”
“我知道他不是人!”小溪的眼泪又开始往下掉,“他就是狗也没什么,我喜欢他,真的!”
噗!沈固终于忍不住喷笑。狗?好一条狗!钟乐岑满脸黑线:“狗?”
小溪抹着眼泪:“我知道我对宠物的毛过敏,可是哈士奇是短毛狗,不太要紧的。”
“你才是哈士奇——”病床上传来低微的声音,沈固等人转头看去,床上的灰狼已经恢复了人形,脸色惨白,表情却极其纠结,“你眼睛也哮喘啊!”
小溪泪眼朦胧地看着他:“你醒了?觉得怎么样?宁远哥,你再给他检查一下啊!乐岑哥!”
方宁远做为医生,检查病患这种事责无旁贷,不过他刚往前走了一步,就被背后冒出来的人拉住了。白萝卜紧紧贴在他身后,只露出半边脸,哆哆嗦嗦地说:“宁远,别过去,那是狼。”
小溪听见一个狼字,一下子呆住了:“狼?”
郎一鸣勉强坐起来,眉眼间立刻就显出一股傲气来:“怎么,你连狼和狗都分不清楚?”
小溪眨眨眼睛,有些茫然地看看他:“狼啊——”
郎一鸣眼神黯了一下,随即恶意地转头对白萝卜呲了呲牙,看着白萝卜嗖地缩进方宁远身后,冷冷一笑:“看见了?我是狼,可不是你说的什么哈士奇!”
沈固咳了一声,往前走了一步:“郎先生,你的身份我们等一会才讨论吧,能不能告诉我们,你和小溪遇上了什么事?”
郎一鸣微微沉吟了一下,指了指小溪:“有人要这个傻丫头的魂。”
“怎么?”钟乐岑惊呼起来,“谁?是什么人?”
“不认识。一个三十来岁的男人,用的是五雷天心咒。”
沈固转身就问小溪:“小溪,你是什么时候的生日?”
小溪一怔,郎一鸣已经回答:“不用问了,这傻丫头是四柱全阴。”
第一百三十六章:心脏病
“四柱全阴!”钟乐岑猛地用拳头打了自己手掌一下,“我怎么忘记了,小溪你的生日也是阴年阴月阴日啊!”
郎一鸣咳嗽了一声,问:“那人是谁?我看他用的是拘魂符,当时我以为这丫头逃不掉了,谁知道拘魂符贴上去没起作用,不知道中间出了什么事,反正这丫头算是死里逃生了。”
小溪还在茫然:“什么拘魂符?是这个吗?”她从口袋里摸出来一张皱巴巴的黄纸片,怯生生地说,“这是学姐贴到我手腕上的,不过,我也没觉得有什么啊?”
钟乐岑一把抢过那张纸,翻来覆去的看了几遍:“是拘魂符,这上头是你的生日吧?奇怪了,怎么会没成功呢?”
沈固皱皱眉:“这么看来,那个人是左穆无疑了。看来他好像很急,拿不到冰冰的魂魄,就对小溪下手。不过,他是怎么知道小溪也是四柱全阴的?”
小溪小声说:“那个人是我那个学姐的朋友,有一次我跟学姐们去K歌,这个人也在。我学姐知道我的生日,可能是她告诉那个人的。那人从车上下来的时候我还没在意,是一鸣喊着叫我赶紧跑,谁知道那个人扔了个纸片出来,就像炸雷一样——乐岑哥,一鸣到底怎么样?你有没有办法啊?”
钟乐岑看看脸色苍白的郎一鸣,叹口气:“倒是没什么性命危险,不过,一道雷劈下来,损个百十年的修行是肯定的了。这我没什么办法治,至于身上的伤,多晒晒月亮吧。我现在奇怪的是,为什么拘魂符对你不起作用?按说年月日时全部正确的话,不可能不起作用的。”
小溪从他手里把符拿过来看了一会,问:“这个写的是什么啊?”
“就是你的生日!”
“哦,那肯定不对的。”
“什么?”钟乐岑诧异,“什么叫肯定不对?空华说的你的生日也是这个日子。”
小溪摸摸头发:“我哥他不知道的。我妈生我的时候是难产,她旁边床的也是难产,同时生的,我是半夜,那一个是凌晨,相差就几个小时。医生忙糊涂了,把我们两个人的出生时间记反了,所以我身份证上的生日不对,应该比那再早一天。”
钟乐岑啊了一声,无语了,半天才说:“你,你这丫头——这也,也太幸运了。”
沈固想的却是另一回事:“郎先生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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