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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的玻璃鞋 作者:谬斯-第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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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天就快要过去了。
  我约了个朋友在皇庭会面,刚下车,就看到她呆呆的坐在花坛边不知道在想什么。
  我走过去,看到她正手捧着一杯冰激凌,有一下没一下的划拉着。
  我见她心情恹恹,大概遇上什么不顺心的事。
  于是,我夺过那杯冰激凌,笑着说:“哇,你暴敛天物啊,正好我口渴。”
  她很显然地被我吓了一跳,还神经质的跳了起来,一脸惶恐的看着我。
  我挑了一勺冰激凌塞进嘴里,无辜地问:“你还要吗?”
  她白了我一眼,跟着坐在花坛边:“你吃吧,可别撑死了。”
  “心情不好?那个王八蛋惹你了,我替你报仇去~”我说着又挖了一勺。
  唔~
  好像是香草味啊。
  难怪那么甜,我皱着眉吞了下去,再也挖不下去第三勺。
  香草味不是我喜欢的口味,我喜欢带点苦苦的巧克力咖啡味,这种甜腻的味道,不大适合我的味觉。
  
  她没有回答我,只静静的呆着。
  大概是见我没怎么动,她回过头来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我手中的冰激凌。
  一丝了悟滑过她的脸庞。
  她笑着说:“不是口渴么,吃吧,吃完我再去买。”
  她以折磨我为乐。
  我以被她折磨为喜。
  这是一种病态的相处模式。
  偏偏我却一再沉溺,直至泥足深陷仍旧不愿意离开。
  
  我咂咂嘴唇,那甜腻的感觉淤积在心,实在提不起食欲再吃下去。
  但见她难得目光灼灼地看我一次,于是……
  我皱着眉,一勺一勺把冰激凌吃了个精光。
  “你喜欢这种味道?”我顺了顺心,问道。
  “我不喜欢甜食。”她盯着我回答。
  “那你——”我晃着手中的空杯,疑惑地问。
  她笑了笑,没有回答。
  
  难怪见她刚才吃得心不在焉,原来她根本就不好这一口。
  既然这样,为毛还要买来虐待自己,我不懂。
  不过,很久以后我才懂。
  原来,那是她米缅怀过去的一种方式。
  吃着那个人喜欢的东西,就当那个人从未离去过。
  喝着那个人喜欢的东西,就当那个人还在自己身边。
  保留着那个人送的东西,就当自己还一如既往的被那个人爱恋着。
  
  我说:“方可言,你真是个蠢女人。”
  她说:“是啊,我愿意蠢一辈子。”
  她的声音轻轻柔柔的,令我有种错听的幻觉。
  我转过头看她,
  她微抿的唇边漾出一抹微笑,轻轻的,淡淡的,像掺了蜜糖的开水,看似平淡却又十分甘甜。
  我TM彻底无语了。
  我承认我嫉妒了。
  什么时候,也会有个女人能为我这样啊!
  操!
  人比人,气死人!
  
  长久以来的放荡生活,终于引起了我那麻木不仁的老爹的注意。
  一通电话扫过来。
  我扔下美丽的花花世界,悲戚地远赴欧洲。
  
  到了巴黎我才知道,那只不过是个中转站。
  老爹交给我一项任务,要我去找一个小屁孩。
  为毛?
  因为,那个小屁孩是他某个铁哥们儿的遗孀,一个遗失在外的孩子。
  好吧,只要有好吃好喝好玩的,我怕个啥。
  于是,我收拾行囊赶赴澳洲。
  我没想到,这趟澳洲之行会对我造成什么影响。
  也没想到会在那里遇到那个令方可言眷恋不已的男人——明轩
  
  白家与我家是世交,还粘带了点亲戚关系。
  老爹临走时特地交代我,要上白家来拜访拜访。
  于是,我来澳洲第一件事就是来拜访白晓岚。
  
  白晓岚也是个不安分的主,一次意外中父母双亡。
  自此后被叔叔监管了企业,还监雇她的监护人。
  利益当前,什么手足情深都是鸟话。
  谁都知道,那场很不是意外的意外究竟意味着什么。
  于是,白晓岚在参加完父母的葬礼后,便被她的叔叔白天源丢到澳洲,好吃好喝地供着任其自然生长。
  
  今天来得有点不凑巧,白晓岚不在家。
  我在客厅等得有点无聊,便渡着步子欣赏起风景来。
  
  白家小花园内,有个男人坐在一株红玫瑰前。
  阳光洒在他的身上,我却从他身上感觉不到一点点生机。
  他蜿蜒的侧脸很俊朗,也看着有些眼熟。
  
  于是我走上前问候道:“你好,我是凌风。”
  他抬起头,面无表情地看了我一眼,又不甘愿地垂下眼帘,继续盯着那株快要绽开的红玫瑰。
  他那专注的样子,令我想搞一搞破坏。
  于是,我伸手就要去摘了那朵玫瑰。
  然而,手还没触到,却被他捏起了手腕。
  我笑笑,说:“好花堪折直须折……”
  他冷冷的看着我:“这不是你的,你没权利。”
  我没权利么?!
  我笑!
  “我是在为你惋惜,现在花期正好,若要等到花谢了再来折,又有什么意思?!”
  他盯着我看了许久,却淡出一抹冷笑来:“凌风?我似乎不认识你。”
  “你当然不认识我。但我认识你,不仅认识你,还很恨你,恨得牙齿都痒痒了”我说。
  “是吗?!一个素未谋面的人,有什么值得你这么怨恨的?”他说着垂下眼帘,声线淡淡。
  我收回手,站直了身体,叹道:“我是在替某人恨你。”
  话音刚落,就见他原本佝偻的身体猛的一震,有一些不属于他的情绪逐渐在他周围氤氲开来。
  我忽然发现,他像是死而复生般,活了。
  
  但过了一会儿,他又恢复了刚开始那副淡漠的死样子。
  我开始以为,刚才那一瞬的生机不过是我眼花。他根本就没动过。
  然而,那线生机却那么深刻的印在我的脑海。
  我不懂,非常不懂。
  我问:“你把方可言当做什么了,她为了你,活得很辛苦。”
  他沉默了一会儿,淡淡的说:“久了,就会淡忘的。”
  然后,他站了起来,看着我的眼中平静无波:“她对我来说,什么都不是。”
  说完,咸淡的转身离去。
  我看着他决绝的背影,打从心底里为那蠢女人感到不值。
  
  后来,白晓岚回来了。
  她高兴地拉着明轩对我说,“这是我男人,以后我们会在国内举行婚礼呢,你一定要来啊!”
  我看着他那副淡漠的要死不活的样子,打从心底里升起了厌恶。
  操!
  做男人也要有操守。
  攀上个有钱的女人就甩了以前爱得死去活来的恋人,这跟卖身有什么区别。
  同对于男人,我打从心里逼视着他。
  他怎么配,怎么配拥有方可言那么纯粹的爱情。
  真是糟蹋了,糟蹋了。
  于是,我压着无比烦躁的心情告别了这对奸夫淫妇。
  
  忽然很想念那个不识时务的蠢女人,我很想把这一幕说给她听。
  她若是看到这一幕,该会有多么丰富的表情呢?
  也许还会有更丰富的眼泪吧!
  我害怕她的眼泪,她的泪水有种致命的魔力。
  那种魔力,会令我手足无措,像个孩子般找不到话语来安慰。
  或许,我该对她隐藏。
  隐藏这不该出现的一幕,让她继续活在自己编织的梦中,或许会没那么令人心疼。
  
  我费了很大的神,才找到那名叫杨含的小屁孩。
  他果真不是盖的,小小年纪就学得不三不四,一副人渣样子的确很惹人瞩目。
  我把老爹要我转交的东西交给了他,挥了挥手就回到了国内。
  
  我承认,我想她了。
  想那个外表柔弱却身带利爪的小野猫。
  想那个令我心疼的女孩。
  想和她天天厮混在一起,看她嬉笑怒骂。
  想把所有欢乐都带给她,让她只为我一人欢笑……
  我疯了~
  我是个傻瓜!
  一个为爱疯癫的傻瓜~!
  
  世事难料,我万万没想到,不久后的一天,会成为我和她之间最重要的转折点。
  我更没想到,她会那么镇定地,从容地面对自己情人的婚礼。
  她那一声真挚的‘祝你幸福。’迟迟在我脑海里回荡。
  那是怎样的一种爱,才会让她不顾一切地包容他所有过错……
  那时候,我才明白,我所选的是一条没有尽头的无尽之路,没有出口也没有岔路口让我回头。
  我能做的只是继续沉默,或是——奋不顾身的发起突击。
  
  ………… ……
  
  三年的等待,半年的热恋,然后再三年的煎熬。
  一切都过去了。
  一切都明了了。
  现在,我爱她,一如既往。
  现在,她爱我,越来越深。
  经过了这么多,
  我终于如愿以偿的走进了她的心,
  她还乖乖的为我添了两个可爱的宝宝,虽然她还为某人保留着一席之地。
  但我不介意。
  因为,那是她无法释怀的曾经。
  也是我到最后才认清这个男人的歉疚。
  我的梦想,成真了。他的成全造就了我和她的幸福。
  
  所以,在爱情面前,
  我们都是傻瓜,傻得癫狂,傻得彻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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