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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2006年第3期-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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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到你会来啊,对不起,对不起。她一屁股坐到长沙发上,急切地询问起我怎么事先连招呼都没打就来了,要不然他们也好准备准备。还没等我回答呢,她又对家里的零乱表示道歉,并再次训斥龚平,也不把家里收拾一下,还有,既然我来了,他为什么不往她的单位打电话通知她,好让她提前回来。她说话很快,我想插也插不上,等她稍微安静下来一点后,我告诉她,我这次是在北京写电视剧本,时间很紧,本来是没工夫来的,可是出于想见见老同学的心情……她对我说的很感兴趣,问我写的是什么样的剧本,里面有些什么样的人物,什么时候开拍,哪个台播放等等。自从项华进来后,龚平就不太说话了,他在一边听我们说着,偶尔给我续茶递烟。过了一会儿,他说,你们聊,我去做饭。项华说别做了,等下去饭店吃。龚平说还是在家里吃吧,菜都是现成的,做起来不费什么事。我也说,在家吃吧,这段时间我在北京吃腻了馆子,真想吃点家常饭呢。 
  龚平起身出去做饭后,项华又详细地向我打听我的生活情况,写作情况,并一再要求我回去后把我的作品寄来看看。她和我聊了一会儿,又风风火火地出去买了几样卤菜和两瓶白酒,回来后一边和我说话一边收拾家里,她的动作很麻利,一转眼就把家里收拾得井井有条。她还在卧室里打了个电话,我听到她说,不去了不去了,来了个老同学,我一定要陪的。她从卧室出来,我对她说,你有事就去吧,不用陪我的。她说哪有什么事,是跳舞,我每天晚上都去舞厅跳舞,反正在家也闲着没事可干,今晚上不跳了。 
  龚平炒好了菜,从厨房一盘盘端了进来,我们三个人在方桌旁坐定,项华给每个人斟上酒,她举起酒盅说,来,干杯。 
  这时天已黑了。一盏白炽灯悬挂在把房间隔开的三夹板上边,以便同时给两个房间照明。因为房顶高,灯光显得昏黄暗淡,给屋内罩上了一层朦胧的光影。菜不是同时炒的,有的已经凉了,有的略略冒着点热气,外面的院子里传来了放自来水的声音,一个妇女在和谁说着什么……在这陌生的小县城,在这旧式的房子里,和两个多年不见的老同学坐在一起,我的心里忽然产生了一丝凄凉寂寞之感,这感觉让我的情绪有些低落。 
  龚平依然不太说话,似乎是在项华回来以前,他把该说的都已经对我说光了,此刻在饭桌上仿佛成了一个无关紧要的陪客。相比之下,项华显得格外活跃,而且还是好酒量,一盅一盅地和我干杯。她和我谈我们共同认识的一些老同学的情况,谈文学,感叹一去不复返的青春时光。龚平默默地在一边抿酒吃菜,脸上的表情有些木讷,偶尔简单地和我说上一两句话,就又没了下文。看着龚平这么一副蔫头蔫脑的样子,我不知怎么想起了从前的一件事。 
  上大学的时候,有天晚上,我们同宿舍的几个男生闲着没事,凑钱买了些啤酒来喝。喝到高兴处,我们谈起了女人——这是我们百谈不厌的话题,我们谈到新婚之夜每个人准备怎么过。那时我们都是处男(这在那个年代是很正常的),因而对男女之事充满了向往。所谓新婚之夜,对于我们来说,就是告别处男的意思。有人说,那天夜里,他要干五次。有人说要干八次。还有人说,要把闹钟拨到半小时一闹,钟一响,就要干一次。轮到龚平说的时候,他说你们他妈的也太没用了,跟你们直说了吧,那天夜里,我放进去就压根儿没打算再拿出来。我们哄堂大笑,天哪,他也太厉害了。 
  龚平从前就酒量有限,现在还是没有长进,我们三个人,他喝得最少,可是脸已经发白了,站起来准备上厕所的时候,身体还有点摇晃。我站起来,陪着他一起去上厕所。厕所在院子的角落,是公共厕所,里边没有灯,黑乎乎的,臭气熏天。我们并排站在水泥砌的小便池前撒尿,我低声问他,龚平,你和项华的关系怎么样?他扭过头来,目光在黑暗中一闪。挺好的,他说。我没有再说什么。 
   
  十点钟我们结束了晚饭,这时候发生了一件令我颇为尴尬的事,龚平和项华竟然为我在哪里睡觉争执了起来。龚平的意思,把我送到县教委招待所去,那里条件不错,住得舒服一些,而且又不远。项华却想让我就住在他们家里,睡在外边这间屋的长沙发上(长沙发放下来是一张床),她的理由是我这个老同学好不容易才来了一趟,住在家里可以多聊聊天,再说我也不是外人,何必这么晚了再出去住招待所。两人争执得挺激烈,吃饭以来一直不哼不哈的龚平,这会儿不知是否因为喝了酒的缘故,面对疾言厉色的项华,也高声大嗓起来。这突如其来的争执让我手足无措,不知该说些什么,只好软弱无力地劝说着。别争了别争了,一点小事,一点小事,别争了,我随便睡哪里不要紧的,你们别再争了。可是我的劝说无济于事,两人继续争执,项华开始被龚平的态度激怒了,破口大骂他是不近人情的东西。眼看场面就要失控,无奈之下,我拎起我的旅行包,说你们别再争了,去招待所吧。我率先向门口走去。这下两人都不说话了,跟着我向门口走去。 
  我们出了院子,走到街上,龚平领头,一路上我们都没说话。街上冷冷清清,没几个人,尽管才十点多,可沿街的店铺都已关了门,好像已是深更半夜。我们走了大约十几分钟,来到一栋二层楼前,龚平敲开一扇门,和一个中年妇女说了几句话,那个中年妇女领我们走了进去,上到二楼,打开一间房门,拉亮了灯。房内有两张单人床,一张木桌和一把椅子,那个中年妇女离开了一下,回来时手里拿了一只红壳子塑料水瓶,她把水瓶放到桌上就走了。龚平对我说,住在这里还行吧,我说蛮好蛮好,你们回去吧。项华把水瓶盖子打开,伸手在瓶口试了试,她恶声恶气地对龚平说,水都不热,龚平没有吭声。我说没事的,我不喝水,你们回去吧。项华说,等下我从家里拿一瓶水给你送来。我说千万不要送了,我用不着的。她说你别管了。 
  他们很快就走了。我关上门,坐到床上,心里真是有点懊丧,后悔这次来看龚平,我怎么会多此一举呢,否则我现在都快到家了。我决定明天一大早就离开,这里我是再也呆不下去了。我考虑着离开前该怎么和龚平项华告别,是打个电话去他们家呢,还是在招待所留张条子(这样做好像有点不太礼貌)。反正无论如何我是不想再去他们家了。 
  有人敲门,项华提着只铁壳水瓶走了进来。我说你还真送来了,谢谢你了。项华把水瓶放到桌上,一屁股坐到我对面的单人床上,像是有什么话要说。 
  今天对不起你了,她说,不好意思。她显然指的是她和龚平为了我在哪里睡觉而争执的事。 
  没关系的,我说,老同学了,又不是什么客人。 
  真的很对不起你,她又说了一遍。 
  别说了,没事的。 
  她沉默了,我看她没有要走的意思,就说,时间不早了,你回去吧,要不龚平会不放心的。提到龚平似乎又勾起了她心中的怒气,她说,那家伙酒喝多了,回去后就上了床,打起了呼噜,跟头猪似的。我说龚平酒量不大,今天确实多喝了一点,你别跟他计较。她没有搭理我这句话,偏过头去看着一边,像是思考着什么,然后转过头来看着我,说,你还不困吧,我想跟你谈谈,可以吗?我说当然可以了。 
  她谈了起来。她大概压抑了很久,终于找到一个人可以谈谈了,这一谈起来就没完没了。老实说,我在各种场合,听到过不少人谈论自己那平庸无聊、令人窒息的婚姻生活了,对此我已基本麻木,没有什么感觉了。我一边装出一副认真听她谈的样子,并给她一些安慰,一边在想着她什么时候能够谈完离开,好让我睡觉。我有点累了,在火车上就没有休息好,晚饭酒又喝多了,昏头昏脑的,但是项华却显得毫无倦意,仍然在那里一个劲儿地说着。 
  有一次,项华说,龚平跟踪我到舞厅,并在舞厅大吵大闹,硬要拉我回家,结果我们就在舞厅打了起来。我实在气极了,就用水果刀扎了他的屁股。从那以后,他就再也不敢干涉我去舞厅跳舞了。 
  好一个刚烈女子,我想。像这样的刚烈女子,如果是在过去的时代,没准儿能成为一个贞女节妇的。我叹了口气,问她,你们怎么不离婚呢? 
  他不肯离,项华说,我跟他提过好几次了,他就是不肯离,跪在地下求我不要离婚。 
  我不知道龚平是怎么想的,这种生活他怎么还能过得下去。 
  不离就不离,她又说,反正我在外边有情人。 
  你有情人? 
  是的,是在舞厅认识的。 
  龚平知道吗? 
  我才不管他知道不知道呢。 
  你的情人是干什么的,你和他有感情吗? 
  他是个工人。感情说不清,可能有点。 
  那你以后打算怎么办? 
  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过一天是一天吧。 
  夜深了,四周很安静,屋子里有点凉飕飕的。我和项华晚上喝了不少酒,这会儿都有点发酒寒了,彼此都感到了这深秋夜晚的凉意。我身体挪了挪,靠在了被子上,这样多少暖和了一点。项华先是抱着胳膊坐在那里,后来就站了起来,在屋里走来走去,走着走着,不知怎么就走到了我的身边,紧挨着我坐下了。一时间我们都没有说话,她扭过头来挑战似的看了我一眼,接着就倒在了我的怀里。 
  不久前,我接到了项华的一封信。她在信中说,龚平得了精神病,已经不上班了,他整天在家里什么事也不干,光是踱来踱去,嘴里自言自语着他不要当语文组长,不想当语文组长,谁让他当他也不当。有时他还会跑出去,去砸校长和副校长家的窗户,搞得她也不敢上班了,在单位里请了假,守在家里看着他。她带他到医院去看过了,吃了不少药,都没有用。她现在是一点办法也没有了,所以才给我写信,希望我能在这里联系一家医院,大城市的医疗条件好一些,也许能治好龚平的病。她在信中最后写道,帮帮我们吧,老同学,龚平实在是太可怜了。 
   
  有个富翁做朋友真是不错 
   
  有个富翁做朋友真是不错,尽管你能沾的光也就是吃吃喝喝玩玩,但那对于像我这样的人来说已经足够了。 
  张超自从去深圳办公司后,短短几年时间,就发了财,买了房子买了车,还在当地娶了个漂亮能干的老婆,接着他就时常回来住上一阵子,据他说公司的经营已经完全上了轨道,即使他不在,只要有他老婆坐镇也就能正常运转了。张超每次回来,都要请我们几个老朋友到饭店吃饭,去酒吧喝酒,偶尔还会请我们去洗桑拿按摩,以及干点别的什么,快活着呢。一个人发了财,还这么念旧,不忘老朋友,是很让人感动的,愿天下的富翁都像张超。 
  夏天快过去的时候,张超又回来了,照例请我们去饭店吃饭。他这次回来,还带了个巴掌大的小摄像机,他好像对这玩艺儿很着迷,吃饭的时候,他把小摄像机套在手掌上,不停地给我们拍摄,拍完了,还让我们透过摄像机上的一个彩色小屏幕,看他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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