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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幻岛奇遇记+番外 作者:南绮梦(晋江2013.01.03完结,种田文)-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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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又似迷雾之中美好却找不到支点。
他总这样撩拨我的神经却又直达目地,我的心房就如同有千万只蚂蚁在爬行,我俯身张口在他结实的胸膛上发狠的咬下,他疼的皱眉,我蛊惑的对他盈盈一笑,主动的吻上他胸前的小草莓很认真的细心啃咬,他发出轻微的喘气声,他痴望着我,我调皮的咬他的耳朵在他耳边蛊惑低语:“你若让我疯魔我就要令你发狂!”
他勉嘴坏笑,手指一转探入洞中,我身体一颤弓起身体,他洋洋得意,我不服气的咬牙,俯身沿着腹肌一路吻下,伸手抓住了他的高&昂,他深吸了一口气,我用舌尖在周围打圈,偶尔舌间会流连在裂缝处触碰。
“含住它!”他闭着眼睛,后背靠在木桶上,表情陷
入了迷乱中。
我就是不如他所愿,一直挑拨周围不肯含住,他突然睁开眼睛,把我从木桶中抱出来,从浴室中走出,把我放在刚刚我们聚餐的石桌上,石桌的冰凉打了一个激灵,他霸道的分开我的双腿,直接进入,用力的发狠的抽动,每一下都那么的深入,我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快乐,不可否认我喜欢这样,霸道的疯狂的。
他身上汗水合我身上的汗水交融在一起形成萎靡的味道,每一下抽离的空虚,深入时的满足,都让我沉沦,陷入不可自拔的幸福。
那一晚他又要了我三次,最后一次在卧房木床上我睡迷迷糊糊,他又来折腾我,我实在太困,我就喊说:“阿豪,我太累了,让我睡睡好么!”
他居然回答我说:“你睡你的,我做我的。”
这哪里是存心让我睡呢,我又如何能睡得着。
我不能想象这要是每天跟他在一起,我的生活真的太悲惨了,还是偶尔住一起才是明智之举。
第二天他起的很早,我还在昏睡中,他就把我挖起来了。
“小懒猪,起床吃早餐了!”他在我耳边呼唤。
我翻了个身子又睡过去,他爬上床吻我的唇,吻的我不能呼吸周公先生只好跟我说拜拜了,我哀怨的看他:“我都累死了,你就不能让我多睡会么!”
“就是因为你累啊!我做了爱心早餐,你一定要捧场啊!”他端起旁边的碗“我来喂你吧!”
我摇头:“人家还没洗脸刷牙呀!”
“不用洗了,这样味道更好!”他笑咪咪的看我,我去看他碗里到底盛的是什么,仔细一看:“哟!燕窝啊!”
“前几天我特意去北边给你弄的,我疼你吧!”说着就往我口里送,我本能的就接上去吃下了,回头一想还是没有洗脸刷牙,好囧。
郭豪这个人嘛,甜蜜的时候真的会对人非常好,要是闹别扭的时候可以把冷到北极,以前我们在一起也常吵架的,都是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终归以前太年轻了,两个人都是第一次恋爱,就跟小孩子玩家家酒一样,根本不会爱也不太懂的珍惜,他霸道我强硬,谁都服气不了谁,有时候为了小事都能吵翻了天。
有人说初恋很难在一起,这也许是对的,后来我们还是分了,若不是偶然的相遇,这辈子很难再交集了吧!我俩都属于放不下尊严的人,宁可让伤口腐烂流脓也不会卑微的奢求治愈。
每当我感到无比寂寞的时候我总会告诉自己,时间会慢慢沉淀,有些人会在你心底慢慢模糊,在无法坚持的时候寻找新的恋情替代无疑是最好的良药。奈何新的恋情未必就是治愈良药,平添了一道疤痕。
吃完燕窝他告诉我要去北边摘葡萄,
因为他在那边发现了一个大的果园,那附近一带有很多果树,还有很多葡萄,这个时候是葡萄成熟的季节,他想多摘点回来让我做葡萄酒,葡萄干,地瓜烧的余味还残留口齿间,葡萄酒的诱惑无疑是致命的。北边有点远,这一去得两三天,他和云翔,郑芳如一起去,徐晨贱人峰和我一起留守。
我原本想去的,但刚搬新居很多东西还没安置也没熟悉,而且田地那边不少青菜,果实已经成熟,我这两天也必须多采摘点,不然过段时间很多就腐烂了,白白浪费了,临去时我给他准备干粮,止血驱蚊的草药,夏季来临蛇虫曾多,我给他准备了个香包在里面放上艾草,熏衣草,天竺葵,夜来香,这些都是很好的驱虫草,我平日里在家也摆了几盆这样的花草,衣柜里用香包装上薰衣草,不但防虫味道也极好。
还千叮万嘱千万别去鳄鱼出没的那一带,我对上次的经历至今记忆犹新,事后想想就后怕,郭豪临去还嫌我啰嗦,跟老妈子一样了。
郭豪走后,我把昨晚没洗的碗碟都清洗了,准备给菜园子的青菜浇水,住树屋唯一不方便得是用水,树屋得位置是在水潭边半山腰的位置,没有抽水机水不好引上来,每次都要费尽去提水,我是个懒人,懒人总有懒人的办法。
我吹了几声口哨,没过多久耳朵就来了,耳朵是之前我培训的小象,平时我经常给它喂食,它跟我的关系处的不错,经常来找我玩耍,我会给他喂鲜嫩的树叶,苹果香蕉什么的,相应的它也帮了我不少,每天早上只要我一吹口哨它就会来帮我提水用鼻子替我浇菜园,而我有时候会坐在他的背上到处溜达,我认识耳朵的时候它还是个小象,到现在长大了不少,他很调皮的,有时候会故意喷了我一鼻子的水,有时候会把我卷高高的,吓的我尖叫。
我发现了住树屋得好处,就是可以跟很多飞禽近距离相处,我住的这颗空心树看树的年轮应该有几十年,树的末端有很多鸟窝,不少都是我没见过的鸟类,最漂亮的一种鸟身上五彩,尾部长跟有点像孔雀,只是身体没孔雀大,当然它也不会开屏,它偶尔会停驻在我家鸟巢窗口休息,刚开始它见到我就会立刻飞走,不过后来熟悉之后它就无视存在,我近距离观察它,它也怡然自得。
这两天笨鸟也把房子乔迁到我这里,我发现它来了之后我的生活突然就聒噪了,它每天总是喋喋不休的对我说话,偶尔会逗逗那可爱的鸟,然后会非常臭美的跟它站一起,小声的对我说:“它美还是我美。”
我把脏衣服装到桶内,爬上耳朵的背拍拍他的额头指向水潭方向:“耳朵,我们出发!”
笨鸟飞过来停驻在耳
朵的头上,耳朵不耐烦用鼻子吹气赶它走。
“哎呀,哎呀!你太不友好了!”笨鸟飞起来呱呱叫。
我摸了摸耳朵的头按佛它,耳朵对旁人还是挺排斥的,平日里除了我和徐晨其他人靠近都不太喜欢,更别说骑它的背,也奇怪耳朵很喜欢徐晨,偶尔还会跟徐晨撒娇,比如躺着让徐晨给他饶痒痒。
笨鸟多次尝试失败之后最终无奈的停驻在我的肩上,我伸出小指头摸了摸它弯弯的嘴巴。“你这是调戏我吗?”它用很古怪的腔调跟我说话。
我用手指戳了一下它的羽毛:“你能不能像一只正常的鹦鹉呢!”
“可以!”它抖了抖翅膀扯着嗓子大叫:“死燕,死燕,死燕!”
黑线:“你还是保持本色吧!”
今天的天气不错,夏日的清晨比较凉爽,我哼着小曲悠闲的坐在耳朵背上,耳朵的速度很平稳我一点都不担心会从上面跌倒。
“笨鸟,我给取个名字吧!”我心情很好,导致感情泛滥。
笨鸟歪着头看我,期待我能给它取个好名字。
“阿绿怎么样?”我乐呵呵的看它,它抖了抖翅膀翻了个白眼。
“不喜欢啊!阿红?阿花?花花?小白!”我说了多个它都不满意,说到最后它直接把头埋进翅膀装死。
作者有话要说:终于修完了,还算满意。我争取周末再更一章,么么大家。
☆、开心
来到小溪下游;笨鸟飞到附近的松树上梳理羽毛,耳朵用鼻子把我卷起来轻轻的放了下来;我脱了鞋子;把桶内的衣服全部倒出来,拿出木棒子蹲下;学最古老的洗衣方法;用木棒子一下一下的拍打;这里没有肥皂但有皂角树,泡水之后会有泡泡我就用它来替代肥皂这样洗的比较干净点。
溪水很清澈,隐约都能看到水底的景物;下游有很多小鱼小虾,我经常洗着洗着被它们分神,光着脚踩进水里用衣服打捞,实际其实捞不到什么鱼虾,不过我就是图个开心,偶尔抓到小虾我就直接放嘴里吃了,味道甜甜的微腥不难吃,我小时候不知道为什么经常会流鼻血,我家世代的中医学识硬是没查什么毛病,乡下人说去溪里抓小虾米生吃可以治愈,后来每次跟小伙伴一起跑小溪玩就会去抓小虾米生吃,吃着吃着就成了习惯,一抓到小虾就往嘴里送,大虾是不敢吃了,味道太腥了,完全不能入口。
夏日洗衣服就是累,天气太热一动就是满身大汗,要命的是我还要用力拍打衣服,要是有洗衣机就好了,奈何没有。洗的太累我索性站起来,耳朵懒洋洋的躺在溪边,我走到它身边躺下,把头枕在他鼻子上,顺手摸起地上的鹅卵石把玩,这里附近到处都是鹅卵石,看过去似乎都一样,仔细你去分辨上面的花纹没有一个是同一个纹理的。
溪边长着很多花草,我最喜欢得是这里的一种蓝色花叫鸭跖草又名蝴蝶花,这个很常见只在夏季开花,它生长的地方都是湿地,乡下人还管它叫耳环草,因为它开花的时候有点耳环,我之所有对它印象深刻还源于早年我跟父亲去山上采药草,有一次他被蛇咬伤,挤出蛇毒之后,他就是采了蝴蝶花捣烂之后敷上,也许是因为这个原因我那时候就开始很喜欢这种花,且蓝色很特别。
清风徐徐的吹着我都些昏昏欲睡,耳朵很乖巧一动也不动,我半眯着眼睛摸了摸它的鼻子。
“呀!呀!呀!你的衣服要冲走了!”
我的耳朵突然响起徐晨的惊呼声,我睁开眼睛一看,可不是,我的衣服被水流冲开了,我急忙站起来踏进水里追衣服,徐晨也脱了鞋子踩进水里,下游的水流有些急,我找不到下脚支点,好不容易找到一个石头,奈何石头上长着青苔,我刚踏上脚一滑噗通一声掉进水里成落汤鸡,徐晨赶在我后面,手伸的老长却没有抓住我,好在溪水并不深,我从水中爬起,一身狼狈,头上还顶着一坨杂草。
徐晨看到我这一身狼狈愕然大笑没心没肺,我一生气弯腰用手泼水,泼了他一身,他也不甘示弱我们俩互泼了起来,耳朵许是听见动静看到我们玩的欢乐,它也来凑热闹,吸了一
鼻子水泼我们,我和徐晨一怒两人开始联手朝耳朵泼水。
玩了许久之后我俩都有些累,日头正中才发现已经正午了,我的衣服还没洗完,在看徐晨他带了的衣服也都没有洗,我们相视一笑。
“徐晨,把你的衣服拿过来,一起洗吧!”累归累今天的事情还是要做完的。
我们找到一个偷懒的好办法,两人把衣服全部合在一起,然后人站在上面用脚踩,以前韩剧常看到,我踩的欢乐,徐晨踩的腼腆,时不时还偷望我一下,看到他偷看我,我就忍不住逗他,我伸手捏了捏他的脸蛋,我突然发现我还真是把他当弟弟一样喜爱。
徐晨显然不满意我捏他脸,拉住我的手不准我捏,我偏要去捏,俩人一来一去互相拉扯同时失去重心扑倒水中,在倒下之前徐晨抱住我用身子护住我,让我摔下去的时候直接摔到他身上,他比较惨,头磕在石头上,破了皮流了血。
我赶紧从他身上爬起来弯腰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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