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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神馆之蝶梦-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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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赵管事正在假山外旁听。在下认为,凭这一位举动的轻盈飘忽,实在很难被察觉。里面的那句‘有人来了’,是发现夫人走近。而山体庞大,位于转角处,管事并不能看到另一边的夫人,只以为暴露的是自己,急忙转身遁走。夫人转过弯来,正瞧见一个潜逃的背影。由于平时受这位的过度关怀,她自然按惯例认定——此人刚才藏在假山后偷偷窥视,见自己走来慌忙躲闪。胸中一直压抑的火气骤然腾起,喝问管事在这里做什么,并吐出后面‘四处乱逛’的迁怒之语。
“这事算是莫成红翎一对恋情的旁证,对全局发展也是个推动。当时夫人问管事在干什么,不知他怎样回答。一定不是实说‘驿站送信来,替老爷带去’,这理由十分正当,令人无从责备起,以夫人的脾性,只会催促‘那还不快去?’,而不会有怒气勃发的‘下人’‘闲逛’等尖刻言辞。揣测赵管事的心思,偷听本就忐忑,被发现更受惊吓,等夫人现身,又误会她是被人撞破幽会恼羞成怒,心中自然不服:你作下这等不知羞耻的事,还有脸趾高气扬吗?正鄙弃时又被质问,一定是隐约顶撞,比如似笑非笑道‘我在这边散步呢。’,这与后面的衔接,是否更顺畅些?
“可在夫人看来,这何等诡异!一个下人,明明手里拿着信,可以对自己的行为,作出最合理的开脱,却偏说在散步。她一定认为,如此反常是要掩饰这封信!若说贴身丫鬟最了解女主人的阴私,同样道理,家中总管定是最与老爷贴心的人。夫人觉得管事在为她夫君掩护,这信中必有玄机!也许那真是牡丹姑娘的情书,或者根本是普通的商务信件,但夫人已经咬定必是前者了。
“再过几日,‘鬼上身’一事发生。经莫成叙述,那日他在井边与夫人打过招呼,然后去院中打扫。不久,夫人神情飘忽地走来,红翎很快寻至。两名下人见她反常,叫来管事和红羽商量。四个人将之团团围住,她忽然跳起挣扎,被众人阻拦。脱离控制时,恰好老爷从外面回来,挡了癫狂之人的道路,无辜遭殃。
“莫成如是说,但当真如此吗?在下以为顺序有误。当时,各位已经断定主母状态异常,密切关注,在场每双眼睛都盯在夫人身上,老爷踏进家门也没人发现。身在包围圈中的夫人,却透过人丛缝隙看到了夫君,这才开始奔走,直冲他而去。旁边人恐她伤及自身,在四周严密保护。心意被违逆,夫人于是狂燥起来,最终突出重围,抓住丈夫打骂撕咬,方才遂了心愿。
“所谓‘鬼上身’,不过是一次较为激烈的夫妻吵闹。但夫人不是一度忍让,从不失态的吗?到底出了何等大事,将她刺痛至此?个中原因,且听我逐步分析。
“一条线索是,躁动开始前,红翎找到夫人时,疑问‘花园寻了一圈,都不见您。怎么散步散到这里来?’。由此推测,之前夫人曾对红翎声称,要去花园散步,却没有让丫鬟照例跟随,为什么?两人分开后,理应是散步时光,而夫人却抄卧房后的小路走,这才遇见莫成。在下曾向亦然确认,若要到花园去,从卧房走大路可直达,根本不必经过柴房,绕这个远又为了什么?
“造成如此矛盾,必然是有人撒谎。是旁观加讲述的莫成?是道破夫人行程的红翎?还是夫人自己?前两人实在看不出必要,还是偏向最后这个。
“试想夫人的心情,丢了至爱的宝物,疑心是丈夫拿给了外面的相好,却抓不到证据,内心饱受煎熬。恰在这时,出了假山那事。一封来历不明的信件,给她指了条明路:或许从夫君的通信中,可以窥得端倪。也亏得这提醒,不然以夫人的涵养,根本想不到检阅私人物件的调查途径。
“夫人酝酿过后,决定采取行动,偷偷潜入书房,一探究竟。这可不能前呼后拥的,谎称想要独自散步,将红翎支开。从小路到了柴房,这一定十分必要。想想,要去家中哪个地方,必经井边?厨房!夫人去厨房作什么?去端一盘点心!证据便是,后来夫人发疯,红羽曾留意莫成刚刚打理干净的地面上,残留着糕饼的残渣!那是沾在夫人身上,挣扎时掉落的。
“夫人此举,经过了深思熟虑。书房她显然并不常去,又是办公的地方,贸然前往,也许会遭遇夫君突然归来,更可能撞上赵管事而被刁难、告密。应对之法就是寻个由头,遇到纠缠时便说:‘计算着夫君也快回来了,事先备下茶点送过来。’一个贤妻的份内事,估计之前尝试挽回丈夫真心时,类似的行为也没少作,丝毫不见突兀!
“这次时运颇佳,没有任何突发的阻碍,她顺利进了书房,找到了那只用来盛信又不曾上锁的木箱,结果还真的看到了什么!在下不知具体内容,应是证实了夫人的猜测,例如一张泛着脂粉香气的信纸上,写着‘君所赠之明珠’云云?
“这可怜的女子,始终期望一切不过是自己多疑;现下真凭实据摆在眼前,将最后一丝幻梦也打得粉碎。也许大惊之下,碰翻了手边的糕点,才会在衣褶间留下那许多碎渣。当然,这纯属臆想。但夫人心碎神伤倒是事实,她无法继续视若不见,情绪已到了爆发的边缘。于是,夫人失魂落魄地游荡到院中,等见到罪魁祸首时,双眼发红扑上前去,什么也顾不得了。也许她曾脱口骂出‘负心人’之类透露的言辞,但我无从得知。混乱之中,旁观者又先入为主,一定当那是鬼言鬼语疯言疯语,不予采信。又或者,她什么也不曾说,在伤心泣血之际,依然记得维护丈夫的尊严。
“为人夫的,不愿在人前纠缠,将她抱回卧房详谈。平时越是随和的人,逼到绝境才越是怒气难消,应是并不好哄。许久,事情方才平息。过后,夫人主动散布原因,污蔑自己是‘鬼上身’,看来此次谈话卓有成效。可以想见,老爷定是低头认错,并作出了许多承诺,例如日后不再涉足落花居,不再与牡丹姑娘会面等等。夫人见丈夫迷途知返,也有意既往不咎,但另外提出一项:必须将那颗珍珠取回!在她心里,这不单是钟爱的宝贝,而是两名女子同时喜欢的一样东西,就如同夹在中间的那名男子,结果对方从自己手中抢走了。这寓意令人难以忍受。
“当时说好的归还期限,就在发生凶案的第二天。那晚,丈夫来到卧房时,夫人以为他已如约同那边作过了断,一切都办妥了。然而,他却不是来践约,而是意图拖延,请妻子再宽限几日。别的事都容易,只是讨还一样,实在难以启齿。要是作买卖,还能有退有换;送出去的礼品,却没有空口索回的道理。对一名在乎脸面的男子而言,宁愿剥一层皮也不愿去开这个口。从许诺之日,直到那时,他胸中反复冲突激荡,也寻不到一条出路。久而久之,便认为是妻子将自己逼迫到这窘境,不免恨起她来。事到临头时,已是极其压抑,再添一点小火,就要燎原了。
“他被安置在床边坐着,夫人自去洗脸。毁约同样不是好张口的事情,他咬唇正踌躇时,俯下身洗脸的妻子,忆起不久前红羽的疑问,随口问道:‘珍珠你拿回来了吧?’一句话正中要害!
“已忍到极限的丈夫,几天来的委屈涌上喉头,暴怒地盯视着夫人。当日在书房,某人提起梦到爱妻背对自己时,激动得未免过度,却又如此情真意切。我便想:真是因幻梦而惶恐至此?又或是,某个特殊的情境,造成他对‘背影’耿耿于怀?不错,正是这时的背影!动手前一刻的背影!
“他瞪凸眼珠,对着面前的妻子,胸膛剧烈起伏,忽然血气上涌,眼前一花,扑过去抓住夫人头颅,将她的口鼻按到水中。受害者猝不及防,呼吸不畅,用力挣扎,手脚抓扒。一连串气泡自水底冒上来,‘咕噜噜’作响。若此时收手,原不至酿成恶果,可恨他已红了眼睛,不肯作罢,直到手下的身子逐渐瘫软,气息全无,才终于铸成了大错。”
第21章
这番话措辞阴毒,说得厅里鬼气四溢。两名仆人满面惊悚,仿佛刚刚目睹了一场凶案。封乘云微微皱起眉头,扶住桌沿似要站起,却没有动作:
“你是说,我杀了玉蝶,仅仅为了一颗珍珠?她是我妻子,连人都是我的,更别提那些身外物。这家中任何物件,我都可以随意拿去送人,谁也管不着的。所谓被逼与牡丹分手以致走投无路,更是无稽之谈。即使玉蝶对我的移情别恋诸多不满,我又何必迁就她?别说只是在家外有个红颜知己,就算要娶进门来,为人妻的,也不能说半个‘不’字。若是坚决不允,便是不贤,便是善妒,便能用‘七出’之条,将她休回娘家去。”
这一段,若拍案而起,慷慨陈词,倒能有十分的气势。但说话人像是提不起精神,瞳眸空洞,轻声慢语的,反而透出些凄清来。仿佛这套说辞,是早已备好的,到了临出口时,却没了心境,但又非说不可,只好虚应般随口言之了。
“娘家?说得好!正是这个‘娘家’!请问,夫人闺名为何?”
“闺名?”封乘云脸色微白,一滴汗水滑下额面,“玉蝶啊。”
“这正是不妥的地方!家中妻室,是一名男子的私有,悉心收藏于闺阁,不叫外人窥见,才是常理。我识得一位房公子,与他谈天时,无意中探问他妻子的姓名,人家当场翻脸,恨不得立时生出獠牙来,一口把我咬死。这才是恋妻成狂的正常反应!而你,主动提到夫人闺名的次数,未免太多了!到底是对死者念念不忘,委实无法自制,还是别有图谋?比如,刻意将夫人的名字摆在众人面前,让人自以为了解,便不再去深究?
“除了将‘玉蝶’二字挂在嘴边,还有诸般做作,都显现出你对妻子的爱慕迷恋。最惹人注目的,要数那墓碑。你把它当作活人一般关照,看在旁人眼里,只会怜悯:好一个痴情男子!竟将死气沉沉的石头,视为爱妻的替身!然而,事实果真如此吗?
“夫人亡故之后,你连续几日不曾露面,第一次出去见人,就是为了迎那墓碑!刚一送到,你便吩咐‘快快’抬进去。接着口吐惊人之语,把在场人众的眼光都吸引到自己身上,让人没心思留意那墓碑。即使想看,你带路时站在近旁,抚摸时大袖遮挡,人随碑走,将大家的视线封了个严实。放置地点也有讲究——不能卸在庭院,因为那里人来人往;必须请进卧房,因为无人可以擅闯。红羽送饭,你要她搁在门外,不得入内;再加上一个我,迫于人情世故,只好开门放行。而那时,你整个人趴在墓碑上!起身后站在床沿,以身型遮掩,之后更是拉过锦被覆盖。一系列的动作,只有一个结果:除你之外的人,无缘目睹墓碑上的刻字!
“但是,尽管你费尽心机,我还是看到了,四个字:‘玉蝶之墓’!若是在乱葬岗瞧见这样的写法,我丝毫不觉意外。但在能够精心料理后事的情形下,这也太过轻率了。任谁见了都难免疑惑,不对啊,再简单也该是‘封门某氏之墓’。为什么不这样写?怕人知道什么?标准的六字中,五个毫无悬念,只剩下这‘某’字有掩饰的价值。夫人的娘家,到底姓什么呢?
“这可不易打听。毕竟,通常人只关心一家之主的姓氏,对他娶的是哪家闺女,则毫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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