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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光光-第2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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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谁自然不会怀疑他的话,因为在布莱梅门时,老包就曾展现过他的手艺,令小谁心悦诚服。



与小谁一起当伙夫的,还有那个煲得一手好汤的小地精诺莫。在扎维尔家倒台之后,诺莫便失了庇护,无权无势的他,前途暗淡得就好像寸草不生的甬道。



对于这倒霉的小家伙,包光光还是很有些愧疚的。毕竟是自己无意之失,才害死了对方的兄弟;因此照顾他是应该的。而且包光光还打算,把他也收作弟子——就算小诺莫的魔法天赋渣到一塌糊涂,好歹自己的厨艺得以发扬光大了不是?



……



……



不管怎么说,商会的事情就算是定了下来。包光光自己都没想到的是,“卓尔”这个名字,竟让他的思路一下子打开了;他突然发现,原来自己想要推行的“新女性理念”,与现今的卓尔女性何其相似!



美貌、尊贵、优雅、知性、以及自立!



而且对于那些有钱有闲的人来说,卓尔的神秘与异族风情,更会给他们带来一种全新的体验,这其中的诱惑,是致命的!



他在布莱梅门中设计的服装,此时正好派上了用场,就不信人类就缺少审美的目光;防晒霜都有了,什么润肤露洗面奶之类,还能难得住他包光光?更何况安东尼的商铺中,还一大堆卖不出去。只能压在仓库里发霉的玻璃瓶呢。



服装,化妆品,珠宝首饰他有的是,都是布莱梅门中拂来的精品;还差什么?对了,防狼药剂也不能忘了。上,统统上,不把上至六十下至十六的女性眼睛晃花都不算完。



女性社团的建立也应该提上日程了——还是“知和社”那一套,不过把其章程中所有“男性”的字眼,统统都换成女性而已。



若嫌组织形式过于单一的话,还有会馆、沙龙、俱乐部等各种类型任君选择……



女子防身术?老包觉得卓尔的传统武技就不错,反正卓尔的身材和人类女性差不多,同样也不以力量见长,而且他们的武技使出来动作舒展,姿势优雅,相信会得到很多女性青睐。



刨去里面阴狠毒辣的招式,还能当健身操用。



至于开业时的表演,就以歌剧的形式,将那边的经典情歌挑几首编进情节里,会大大增强歌曲的感染力。歌剧的名字老包都想好了,就叫《理查德与辛提蕾娜》!



正文 第四百二十三章 猛鬼街



从歌剧的名字,就能猜出老包这次打算剽哪部了吧?



没错,老莎的《罗密欧与朱丽叶》。不管在哪个世界,爱情都是永恒的主题;尤其是这种夹缝之中的爱情,就好像岩缝里顽强生长的小草,更容易打动人们的心。



再加上来看的观众基本都是人类,因此只有人类的主角,才能让观众们有代入感,老汉斯的故事恰恰具备了上述几个因素,被选来作为载体,也就不足为奇了。



“艺术,来源于生活!”包光光捏紧了拳头,声嘶力竭地高叫着。



同样的,艺术也高于生活。所以你千万不要期待他会老老实实地重现那段历史:前面倒还罢了,关键是两人的归宿。作为一部完美的爱情史诗,怎能用俗套的大团圆结局呢?要知道,悲剧才是洗涤人类灵魂最好的洗涤剂啊!……它不伤手!



而且从老汉斯的经历来看,或许,大团圆的结局才是最为残忍的吧——都说美人自古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可现实是英雄垂垂老矣,美人,却正是如狼似虎的时候。



在没有蓝色小药丸的世界,这是何等的无奈,何等的悲哀!



“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恨不生同时,日日与君好。”老包曼声吟道,“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化蝶去采花,夜夜栖芳草!”



念到最后,他竟被自己的想象感动得唏哩哗啦的。



“大当家,大当家!你这是怎么了?”安东尼吓了一跳。本来说得好好的,可大当家念了一段不知道什么东西之后,就突然泪流满面,换谁来都难免手足无措。



包光光拭去泪水,对安东尼露了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我没事。只是终于想起了一首完整的诗,一时间情不自禁……”



“那是诗?”不但是安东尼,连两个卓尔也支愣起耳朵。



“嗯,月精灵古体诗。想学吗?教你们啊?”在这方面,他包光光倒是毁人不倦。



……



……



不得不承认,当得知周围的地产,大部分都是安东尼老爸留给他的时,老包还狠狠地惊喜了一下——至于零星的散户,则大可以用银弹攻势搞定。



安东尼办事效率极高,首先是几件珠宝,通过他都卖了个不错的价钱。若不是时间紧迫,开个小型的拍卖会大概能挣得更多。



但老包也不差那几个钱,他看重的,一是启动资金早一天到位,工程就能早一天上马;另一方面,让几件珠宝暗中流入浮冰港的上流社会,也可以吊足那些名媛淑女的胃口。



免费的广告,是没有人会嫌多的。



拆迁的工作开始还算顺利,远高于行情的报价,与黄澄澄的金币很容易就敲开了业主的心房;但随着消息传开,大家都知道了有凯子要收购这块地皮,不少人便动起了心思。



坐地涨价的、恶意抢购的、聚众闹事的、以死相挟的……一夕之间便如雨后春笋般统统冒了出来;愁得安东尼头大如斗。



一般遇到这种情况,在那边不外乎洒油漆、写大字、敲锣打鼓泼大粪之类的手段,这边其实也差不多,或许还能更激烈些。对此包光光义正词严地斥道:“禽兽!咱都是有身份的人,怎么能作出那种卑鄙无耻的勾当呢?”



于是当天晚上,暗巷便开始闹鬼了。



首先是被一阵诡异的响动惊醒。那声音十分古怪,似乎是一个人放轻了脚步行走,但偏就让人听得清清楚楚。



——咔嚓,咔嚓。



可当你想起床去看个究竟时,便会发现全身上下,居然除了眼皮,哪里都动不了!好像被鬼压床似的,一个若有若无的黑影,就坐在你胸口上,让你喘不上气。



恍惚间,一阵“苍啷啷”磨刀声由远及近地传来,紧接着,视线中会出现一双破破烂烂的靴子。



靴子,属于一个穿着斗篷,戴了顶古怪圆边帽的怪人;本来一身打扮就够渗人的了,但这还不算什么,最恐怖是他的右手!



五指的尖端,俱是一尺来长的刀子!



手指划在墙皮上,擦出阵阵火花;那怪人每踏一步,地上都会渗出红色液体,看起来触目惊心。从空气中飘散的甜腥味,你很容易作出一个判断:那是血!



不但地面会渗出血来,怪人手指的刀刃上,也有鲜血缓缓低落下来。滴答有声。虽然看不清对方的面目,但阴影中的那双眼睛,却一眨不眨地盯着你奇…'书'…网。这时候就听怪人缓缓开口道:“你好,我叫弗莱迪!你一定会记住我的,因为我,会成为你无法摆脱的噩梦……”



睡得迷迷糊糊时,突然摊上这么一档子事,相信神经再大条人也不会无动于衷。于是人们便在大喊大叫中惊醒——这时候他们才发现,原来先前的一切,不过是一场恐怖的梦。



但整条街的人都做同一个梦,梦也就不是梦了!更何况,人们还找到了墙上新留的划痕。



恐惧的情绪一下子爆发了,它就好像一道巨大的阴影,沉甸甸地压在每个街坊的心头。从没经历过这种事的他们,甚至都不知道向谁求救,只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团团乱转,连空气中,都浸透了一股惊惶的味道。



唯一掩着嘴偷笑的,就只有整个事件的主谋包光光了。



此时的他,正瘫在躺椅上装死狗呢——魔力空乏的感觉并不好受。虽然没迁走的只有十几家,但问题是分布太广,老包又不擅长幻术,没办法一次笼罩那么大的区域;只好一个个来。



首先由库瑞娜施展精神控制,如果失败,就直接用人类定身定住;等库瑞娜用“微灵暗视”让环境变得更暗之后,打扮好的老包便粉墨登场。



身为一个准七级的魔法师,弄出点声光效果出来那还不手到擒来,至于那墙壁上的划痕,自然是赫里斯之前留下的杰作了。凭他的身手,就算夜走千家也不算什么难事。



正文 第四百二十四章 噩梦逼近



当天夜里,老包又带着俩帮凶出去溜达了一圈。大体的程序和上次差不多,只是这一次走得更近,并且摘下礼帽,让对方看到帽子下那张皮肉翻卷的脸。



于是这一晚,此起彼伏的惊呼声便更大了。



老包乐得让他们惊叫,因为惊叫声会吵醒那些已经睡着的人,而没睡的听到这种声音,自然会想起昨天的那番恐怖,睡意便早跑到凯奥凯去了。



没睡的人,老包是不会动的,就为了给大家伙留下一个印象:恶魔“弗雷迪”,只能在梦里出现。所以喽,醒的人越多,他也就越省力气不是?



后来,整条街的人全醒了。他们自发地组织起来,打起了火把,房前屋后地寻找恶魔的线索——他们当然什么都找不到,身为普通人的他们,要是能看穿老包的隐身术那才有鬼。



无惊无险地回到店铺,几只“鬼”也没走正门,直接从二楼的窗户翻了进去。



安东尼正坐在桌前,脑袋一点一点地抵抗着困意;见老包等人推门进来,不由露齿一笑道:“大当家您回来啦!事情还顺利吗?我看到他们都在抓你。”



“很顺利,”包光光将刀爪搁在桌上,又在赫里斯的帮助下脱去累赘的戏服。至于那一张“白里掺红”的烧烤脸,就必须要赫里斯的药水才能清除了。



说起来,赫里斯这家伙的伪装术绝对是大师级,怪不得他和泽丽瓦拉演了这么多年戏,愣就没人发现真相。



当然了,那几个与他们合谋的家伙除外。



“台词背熟了吗?”包光光一边搓着脸,一边有点担心的问,“也许明天,就要轮到你上场了。你的戏份至关重要,能不能成功,可就全看你演得如何了。”



“这,这么快?”虽然记住了所有的说辞,但事到临头,安东尼这心里还是有点没底。



赫里斯解释道:“三天无睡眠,就是普通人类所能承受的极限。超过这个限度,人们便会出现焦躁、不安等情绪,也更容易被我们煽动。而明天就是第三天……”



天刚蒙蒙亮的时候,一场诡异的大雾,就毫无预兆地笼罩了整条小街。



乳白色的雾气翻滚着,从紧闭的门窗渗入房间,你可以闻道一股淡淡的青草香,就像那午后阳光下的花园——安详、恬静、让人只感觉懒洋洋地,浑身上下八万四千个汗毛孔都透着惬意。



一阵飘渺的童谣声响了起来。这声音开始还很远,隐隐约约地听不真切,可到后来,竟仿佛十几个孩子合声一样清晰:



“一、二,弗莱迪会来找你,三、四,锁好你的门……五、六,盖上你的脸,七、八,屏住你的呼吸……九、十,小心,千万不要睡着……永远,永远都不要睡着……”



几乎每一个留在此地的居民,都听到了这首莫名其妙的童谣;好在这雾来得快散得也快,不知道什么时候竟消失得无影无踪,再推开窗户,外面便是艳阳初升,耀出霞光万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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