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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步步生莲 作者:月关(起点vip2011.03.16完结)-第2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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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如李光俨行险一击险些要了他的性命,他若行险一击,其巨额的回报,同样值得他去冒队。

    于是杨浩打定主意,离开那山岭后,立即便向野离氏部落赶来,中间绕了一个小***,又向路遇的牧人确认了一下道路和方向。唐焰焰虽不想穿从死人身上剥下来的衣服,却也知道杨浩所谋非同小可。自家夫君要做一件大事,这种时候她可不敢施后腿,杨浩的前程,今后可就是她的前程,于是也乖乖换穿了羌人的服装已掩人耳目。

    两个人一路换马疾行,一天一夜下来,跑的精疲力竭,终于到了野离氏的部落。远远看到前面飘着马尾的旗杆,和那象征性的辕门,杨浩大喜,他奋力挥鞭,用那麻木的双腿使劲夹紧马腹,正欲一鼓作气冲进门去,斜刺里忽地奔出两匹骏马拦在他们前面。

    杨浩一惊,赶紧一勒马疆,奔马急停,“希聿聿”一声嘶鸣,他抬头一看,只见拦在马前的少女十分眼熟,心急之下一时竟未想起她的身份来,只是急声问道:“芦岭州来此贩酒的人何在?”

    谌沫儿本要质问他为何只带一人仓惶而至,不想杨浩倒先凶巴巴地问起她来,怔了一怔,她本能地答道:“那人正在寨中卖酒,你寻他做甚么?”杨浩这时才记起她的名宇,大喜道:“谌沫儿姑娘,快带我去,十分紧要,万分紧要,片剩延误不得。”

    “喔!你随我来。”一见杨浩声音沙哑,一身风尘,神情十分急迫,谌沫儿也不觉惴惴起来,她与情郎私下打有时怎么贬低杨浩都没关系,可是杨浩这七氏共主的身份却不是假的,他神情如此急迫,难保不是有什么关系到野离氏的大事。

    谌沫儿一拨马头,引着他急急驰向营寨,杨浩心急火燎随之便走,小野可儿一见谌沫儿方才还说的好好的,这会儿在杨浩面前却是这般温驯,便不忿地嘟囔道:“方才还说不屑看他一眼,现在却是这般听话。”

    他不悦地说着,忽地察觉有异,扭头一看,就见旁边马上一个羌袍美少年,正瞪着一双漂亮的大眼睛狠狠地看他,登时不悦道:“你看甚么?”

    不想唐焰焰竟是同时与他开口,语气很冲,说的也是这句话。两个人一言出口各自怔了一怔,随即各自冷哼一声,一抖马疆,便追着杨浩和谌沫儿的身影去了。

    叶之璇坐在一张大躺椅上,两只胳膊架在椅子上,肩膀上落了一头顾盼有神的雄鹰,他那双大皮靴子搁在前面的桌子上,从两只脚丫子中间露出的缝隙里看着前面站着的那男人,懒洋洋地道:“米其林纳,我说你都赊了几回酒了呀,我这酒可不想卖啊,你老是这么赊着,瞧瞧,瞧瞧,就你这德性,拿什么还债呐?”

    秋风已经凉了,眼前那人却未着内衣,只是赤膊穿了件羊皮坎肩,下边是一条类似于犊鼻裤的破烂裤子,腰里系了一条麻绳。看他年纪,大约五十上下,酒糟鼻子,松弛的眼袋,站在那儿木纳地陪着笑脸,手指轻微地哆嗦着,明显是得了酒精依赖症。

    叶之璇刚来野离氏都落时,心中着实的有些恐惧,他甚至怀疑是不是自己暗恋折子渝姑娘的事情被壁宿打了小报告,杨浩这时有意把他送入虎口。在他的印像中,草原上的人都是极凶恶的,他们随时揣着刀子,一言不合就出手杀人。野离氏更是野蛮中的野蛮,据说野离氏还经常吃人的,自己细皮嫩肉的……

    这一路赶来,他觉也睡不好,饭也吃不香,战战兢兢地进了野离氏部落,经过几天的接触,他才发现传言不实,草原上的都落一如汉人的杜会,同样有尊卓、同样有秩序、同样有他们的礼法约束,那些人高马大、身材魁梧的汉子在自己的部落中也同汉人乡里间的百姓没甚么两样。

    所以他的胆子就慢慢大起来,他还发现草原上的人持别的嗜酒,许多人嗜酒如命,家中仅有的一点口粮和财物,甚至所余不多的牛羊,都舍得拿来换酒的,为了能多换一点酒,所有的人对他这个贩酒的大客商都恭敬的很,见了他甚至露出十分讨好的棋样。

    一来二去,怯心全无,叶之璇倒比在中原时还要嚣张,俨然成了一个坐地经营的恶霸行商,这些日子换来的牛羊草药和皮毛等物,价值比他运来的劣酒已超出数倍。

    面前那羌人米其林纳陪笑道:“叶掌柜的,总是这么喝你的酒,我也觉得过意不去,可是家里实在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抵挡了。但是你放心,我丨草原上的人是不会赖帐的,你瞧,我这次来就带了换酒的东西。”

    米其林纳扭过头去,凶恶地叫道:“格尼玛泽,过来。”

    一个穿着破旧烂袍的羌族少女畏畏缩缩地站在不远处,米其林纳走过去,一把扯住那少女,拉到叶之璇面前,搓着手讨好地道:“叶掌柜的,你瞧,这是我的女儿,我把她送给叶掌柜的当个使唤人,用来抵债,还求叶掌柜的再换我两坛好酒。”

    “你女儿?”叶之琐瞪大了眼睛,只见眼前这少女大约十一二岁年纪,衣着破乱,头发蓬松,眉眼倒还清秀,要是好生打扮打扮,倒也拿得出手,不禁诧异地道:“为了换两坛酒,你……你把自己女儿也抵当了?”

    米其林纳涎着脸笑道:“嗨,一个女孩儿家,生来就是赔钱货,叶掌柜的您是富人,家里又富有,她跟着你,还能吃口饱饭,享几天福不是?叶掌柜的,你要是看着还顺眼,能不能……嘿嘿……能不能多送我一坛酒啊?”

    就算买个使唤丫头,怎么也得八百吊钱,那得买多少酒啊?叶之璇眉毛跳了跳,心想:“草原上的人真是怪异,百年的老参、虎骨麝香,还有这水灵灵的女孩儿,在他们眼中竟不及一坛劣酒金贵,嘿!我要是改行专同他们做生意,似乎也不少赚呐……”

    那少女见叶之琐一双贼眼在她身上上下打量,不禁畏怯地直往父亲身后躲,米其林纳却高兴起来,只道叶之璇看上了她,急忙把她推到自己身前,嘿嘿笑道:“叶掌柜的,你看……用我的格尼玛泽抵你的酒帐,还能……还能送我几坛呐?”

    他舔舔嘴唇,贪婪地看向叶之斑身后码得整整齐齐的那一坛坛酒,叶之璇把脚收了回来,趾(原文为“耻”关关笔误)高气扬地道:“我在这儿,手底下就是几个伙计,还真缺掉贴身的稗子照顾,嗯……你女人,会侍候人吧?洗衣做饭、端茶递水,性情乖巧吗?”

    他刚说到这儿,远远两骑快马一前一后急急奔来,到了他的帐莲前猛地止住,前边马上少女住他一指,说道:“那个酒贩子就在这儿。”

    “谁谁谁……谁酒贩子啊?本少爷可是做大生意的,我说谌沫儿姑娘,你就不能叫我一声叶掌柜的?”叶之璇不耐烦地扬起脸来,一眼看清拱沫儿身后那人,不由哎哟一声,怪叫道:“我的爷,你可来了。”

    杨浩翻身下马,双腿血脉不畅,向前踉跄两步,叶之璇会做人,赶紧殷勤地上前扶住,杨浩看看他肩头的雄鹰,脸上露出喜色,说道:“快,快进去,我要写封信,要马上送出去。”

    “好好好,你慢着些。”叶之璇不敢多说,赶紧搀着他走进帐篷,米其林纳狡黠的眼珠一转,立即大声说道:“叶掌柜的,你不反对,那就是同意啦啊。我这女儿送给你了,我可不欠你的酒帐了。”他一边说一边走到帐蓬边上,径自抓起两口酒坛子揽到怀里,腾出手来又提起一坛,旁边伙计上前阻拦,米其林纳大声道:“叶掌柜的可是同意了的。”一边说,一边把女儿往前一椎,抱起酒坛子就跑,那副欢天喜地的棋样,也不知占了多大的便宜。


第三卷 莲子始生 第213章 运筹帷幄
    杨浩这封信写的很快,想要说的话他一路上早已再三思量反复揣摩过,计划通盘在胸,下笔自然极快。他把自己的遭遇、处境、以及对目前形势的分析详尽地写下来,然后便是他的计划了,这个计划J写的十分详细,所谓运筹帷幄之中,这就走了,准确地说,他说运筹山洞之中。

    他所策划的事,至少也要发生在数百里之外的地方,而且是他从不曾去过的地方。至于这计划能否成功,那就看事态发展和机遇,与这计划“的执行者能否完美的配合了。

    草民一怒,血溅五步。天子一怒,血流漂杵。这就是能力大小不同产生的不同效果,杨浩写下一行行歪歪扭扭的字时,就深深地体会到了权力的魔力。软软的一枝毛笔,勾画之间,就将有千军万马去驰骋沙场,去浴血厮杀,就会有无数的家庭、许多的村寨,许多数百年来就存在着的东西因之而毁灭、因之而再生。

    可是,这枝笔又何尝不是如橡之重。重大的责任,无数人的希望,都寄托在他的肩上,他的一举一动,带来的是一些人的死亡,同时也带给另外一些人生存的机会。你死我活的险恶处境中,判断稍有不慎,就是万劫不复的结果,这样的权力,又有几人敢去承担?杨浩写完了密信,又反反复复地看了几遍,沉思半晌,才把它一寸寸地卷起来。

    宋朝的时候已经有了军事暗语,一般的军事暗语通常用唐诗来表示,事先确定一些特殊的诗句,分别用来表达军饷、军粮、人马、行军、敌我众寡,这样的暗语所含纳的意思太过简单,是无法满足杨浩这封信的要求的,他需要把他的见解和分析完整地写出来。

    杨浩不是那种粗暴简单的领导者,只要求士卒去战斗,却不告诉他们为何而战。要让士卒全力以赴,那就需要让他们知道这么做的意义所在,所以他只能把整个计划完整而详尽地写下来。

    密信卷好,叶之巍便递来一个小竹管儿,杨浩将密信旋进竹管儿,在塞子上涂满粘力极强的胶,将管口拧紧。杨浩现在已秘密设立了一个情报机*……”飞羽口“飞羽”现在掌握的力量、拥有的能量当然还非常小,远不能与府州折家的情报司相比。它目前的主要职能仅仅是传递消息,采集情报的作用还非常小。

    不过杨浩的“飞羽“传递消息大量采用信鸽和飞鹰,这一点却比大多数情报机构的效率要高的多,情报的价值就在于快速、及时,拥有最高的速度,这就成了“飞羽”的独到之处。但是采用鸽子和鹰来传递消息,天气的影响、其他飞禽的影响,还有猎人的捕猎,泄秘的机会便要远远高于通过人力传递。

    于是杨浩和叶之巍等人还研究了多种针对不同内容、不同目的的密信的保密措施。像今天这样的紧急军事行动计划,采用的就是这种特殊的胶水和竹管。用这种粘性极强的胶封住竹管之后,想要看到里面的内容,就只有打碎竹管。

    而竹管上有烙印的特殊花纹和暗记,如果信落到别人手中,他掌握了情报内容之后如果想将计就计,也很难在短时间内如法炮制,再造出乓只一模一样的竹管来鱼目混珠,这样一来一旦信不能准时送达收信人手中,那么这项计划就可以果断放弃,而不会为敌所趁。

    把信封好,杨浩对叶之婉道:“选一只最好的鹰,把这封信立即送回芦岭州,一刻也不得延误飞”

    叶之璇抚着站在臂上的雄鹰,傲然道:“大人尽管放心,我i的鹰,每一只都是最好的。”

    他接过竹管,牢牢系在鹰的足上,然后与杨浩一齐到了帐蓬后面。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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