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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中短篇科幻小说1000篇 (第五辑)-第19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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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大学和麻省理工学院都向克里特斯提供了奖学金,但因为艾米在朱莉亚音乐学院上学,他便选择到哥伦比亚大学就读,这样两人可以离得近一些。哥伦比亚大学勉强通过了他的申请,即同时学习生理学、电子工程学和认知科学。但他的成绩却只是平平,这让认识他的人都大为不解。其实原因很简单,对他来说,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习最多不过是一种消遣,或者干脆说是浪费时间。在他感兴趣的领域,他的学习进度远比老师教的快得多。而历史、哲学之类的学科在他看来是无关紧要的,但他如果能在这些学科上多用点心的话,事情发展的结果也许就会两样了。他对文学也不感兴趣,不然的话,也许就会从“潘多拉”寓言中悟出些什么了。
在接下来的十年里,克里特斯主要在做实验。他将已死亡的脑组织切碎,认识了肠促胰酶肽,在人的头盖骨上钻孔,插入通电电极并在里面捅来捅去。而艾米呢,出于对克里特斯的热爱,对他的工作也有了一定的认识,而克里特斯也学会了拉小提琴。两人的感情日渐醇厚,终于,在克里特斯十九岁那年,两人闪电结婚,并赴法国巴黎度蜜月,而那时克里特斯已经获得了一个博士头衔,并且很快就会拿到医学博士学位。在蜜月旅行中,带着新婚的喜悦,克里特斯仍不忘他的实验。在麦尔利研究所的无菌实验室里,他对乌贼的认知过程进行了研究。他发现,在血清素的作用下,腺苷酸环化酶到达乌贼大脑的特定部位,催化合成一磷酸苷腺,这种苷腺会在体内循环,乌贼就完成了一次认知过程。为了不让读者感到枯燥无味,我们将这一部分略去不谈。
蜜月结束后,夫妇两人回到纽约。八年后,克里特斯成了一名技术精湛的神经外科医生,他还利用业余时间轻松拿到了电子工程学博士学位。他的设想开始初具雏形。
十三岁时,克里特斯就发现,用来收集、处理和储存视觉映像的脑细胞比为其他感官服务的所有脑细胞总和还要多。“为什么盲人不能变成天才呢?”实际上是基于一个更宽泛的命题提出的,那就是:“人的大脑不会合理利用自身资源。”自十三岁起至此的十四年间,他在最初设想的基础上做了大量细致而繁复的研究,而经过验证,最后又回到了出发点。
因为问题的关键还是在于大脑皮层视觉区。
一个萨克斯乐手要想对一份大提琴乐谱进行变调吹奏,他只需要把乐谱上的低音谱号看作高音谱号,将音阶提高一个八度,即可开始演奏。这没什么难的,连小孩都能做到。他眼睛看到哪个音符,手就会自动按到变调后的那个琴键上,不论是提高或是降低八度、五度还是三度。他只需往乐谱第一页的右上角一瞥,看一下适用乐器,大脑就已经完成了所有的转换工作。从萨克斯乐手和低音大提琴乐谱的故事中,我们会发现,如果说眼睛是一把钥匙的话,那么大脑视觉区就是它开启的那把锁。艾米“看”小提琴乐谱时,不得不停止演奏,用左手触摸盲文写成的乐谱,而小提琴还夹在左肩上。由于经年累月地做这个动作,她的颈部肌肉变得异常坚韧,放一个核桃在她颈窝处,她甚至可以把它夹碎。当然,在她“看”的这个过程中,大脑视觉区没有起到任何作用;她用指尖触摸音符,在心中默默哼唱,很快地记下乐谱,反复练习,最后与乐章其他部分连在一起演奏。
和大多数盲人音乐家一样,艾米的辨音能力很强;哪怕是相当复杂的乐章,她只要反复听上几遍就能记住,比读盲文来得更快。(对于需要认真对待的演奏,她还是会用盲文乐谱,这样就不会受演奏者和指挥的干扰,专心揣摩作曲家本身的表现意图。)
对于常人用眼睛来读谱的方式,她一点也不羡慕。她甚至根本不知道那是一种什么感觉,因为在失明前,她根本没见过乐谱,对于书之类的印刷品也只有一个很模糊的概念。
因此,在她33岁时,当她父亲要出钱让她接受手术,恢复部分视力的时候,她没有立即欣喜若狂地接受。这种手术不仅费用昂贵、风险大,还会破坏人体部分自然形态,因为手术需要在她的眼眶中植入两个微型摄影机,并通上电,来刺激她的视神经。万一手术只让她获得了微弱的视力,却损害了音乐才能怎么办呢?她能想象别人是怎么用眼睛来看乐谱的,但是,二十多年了,自己从没试过用眼睛读谱,她不知道这会给她带来什么影响,说不定只会让自己浑身不自在。
另外,她还考虑到事业方面。她大部分的演奏会都是作为慈善义举为盲人或是特殊教育机构筹款的。而她父亲认为,复明后,她在这些活动中能发挥更大的作用。但她还是不同意手术。克里特斯这时发表意见了,他也建议她去手术,因为他已阅读了有关文献,并与将给她做手术的瑞士医疗小组进行了交谈,发现他们已经在狗和灵长类动物身上成功地完成了移植手术。他说,即使手术失败,她也不会受到任何损害。其实他向艾米隐瞒了一个可怕的事实,那便是:他才是这台手术的主刀。手术的目的根本不是让她恢复视力,也不会植入什么微型摄像机,所有的一切都是为了摘除她的眼球而编造的借口。
为了科学实验而挖出别人的眼球,这在普通人看来无疑是疯狂行径,更何况这是一个当丈夫的要拿自己的妻子当实验品。当然,从各方面看,克里特斯都不在普通人之列。在他看来,艾米的眼球不过是无用的摆设,阻碍了他对视神经进行手术,将眼球摘除后,他就可以将微乎其微的手术器械穿进视神经,经由这些天然的神经系统到达大脑皮层视觉区。具体细节让我们长话短说,总之,最终结果并不像其过程那样可怕。艾米终于同意去日内瓦接受手术,而克里特斯的医疗小组成员个个都和他一样,医术精湛,科学至上。他们做了一台相当复杂的显微外科手术,持续了三天,每天20个小时,但艾米基本上没有感觉到痛苦。手术结束后,当他们解下蒙在她眼睛上的纱布,并为她戴上了一顶1000美元的假发时(因为手术除了要从眼眶处入手,还要从头骨某处开刀),她看起来要比手术前更加妩媚动人。这可能是因为现在的假发比她原先的发型好看的多,而且,换了人造眼球后,她的眼睛呈现清澈的蓝色,比起原来吓人的灰白眼珠要漂亮许多的缘故吧。
他告诉他的岳父说,手术没有成功,他雇来的六个瑞士医生也持同样观点。但艾米一语道出了真相:“他们是在说谎,手术根本就不是要帮我恢复视力,而是要打乱我大脑皮层视觉区的正常功能,使我能够利用这部分原本没用的脑细胞。”她朝着丈夫呼吸声的那个方向望去,那双洞悉一切的蓝眼睛一下看透了他:“你成功了,结果比你能预想的还好。”
其实,手术结束后,麻醉药的效果一过去,艾米就察觉到了这一切。她的大脑开始在不同的事物间建立联系,在联系之上又建立联系,这样呈几何等级增长着。当他们为她戴好假发时,她基于自己以往的知识和同克里特斯的对话,推断出了整个显微手术过程,并提出了改进手术的一些建议,而且自己很愿意接受再次修补手术,以达到最佳效果。
至于她对克里特斯的感情,在短短一刹那间,就经历了从憎恨到厌恶再到理解,然后到重新迸发出爱情,直至最后达到一种任何语言都难以言表的深厚感情。
克里特斯是这世上为数不多的几个值得她爱的人之一,也是少数几个能和她平起平坐地对话的人中的一个。他的智商高得不可估量,但是,跟她一比,他显得反应迟钝、粗俗平庸。显然,他不愿意一直忍受处于这种地位。
他们说,接下来发生的都已构成|人类历史、进化史中重要的一环,我们这些还在用眼睛认识世界的人也不得不承认,每时每刻我们都能感觉到这一变化。克里特斯是第二个接受这种手术的人,他是在逃避医学伦理学家谴责的情况下做完这个手术的。接下来的第一年中,有4人接受了手术,第二年有20人,而第三年是2000人,第四年则有20000人。不到十年,那些纯脑力劳动者都无从选择,或者说,他们只有一种选择:要么失去工作,要么失去视力。自那时起,“超视力”手术实现了全自动化,成为零风险手术。
虽然大多数国家,包括美国,目前仍明令禁止实施这项手术,但到底谁说了算?如果你的顶头上司做了“超视力”手术,而你没有,你还能保住饭碗吗?要知道,他的思考速度是常人的6倍,就像一部活动的百科全书。面对这样一个人,你可能连话都答不上。你和我一样,都是智力上的侏儒。你也许有种种特殊理由不接受手术,像是立志成为画家、建筑家、自然学家或是导盲犬训练员。你可能还会拿付不起手术费当幌子,但这根本就是借口。到任何一家银行,用自己手术后的前景做担保,作立刻就能拿到贷款。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你的身体条件不允许,虽然你很想躺在手术台上,永远合上自己的双眼。
通过音乐,我和克里特斯夫妇走到了一起。艾米在朱莉亚音乐学院上学时,我当过她的钢琴教师,当然,现在的她不需要我来教授任何东西了。有时,他们会一同来到我这个不景气的小酒吧,听我们这一群不具有超视力的老头老太太演奏。在他们听来,这演奏一定无比沉闷,幸好他们从没要求加入合奏。
在这场人类进化风潮中,艾米是身不由己被卷了进去,而克里特斯呢,可以说是为爱牺牲了双眼。
视力与智力孰轻孰重,我们这些落伍的人还真得好好想想。
《没有宠物》作者:汤·斯托克斯
我的可人儿黎明时来到我面前,他瞬间无声地飘浮到我简陋的小床边,他蓝蓝的色彩发着淡淡的光晕,他的面孔一个视觉感受器犹如皎洁月光密切注视着我。
我说:“您好!”
他伸开爪子触摸我的双肩,有节奏地伸展和收缩着,是那般地轻柔,我听到他愉快的呼吸和“呼呼”地飞转声。
是的,在《黑色的太阳来临之前》的传说里,他的祖先吃掉了我的祖先。
他每一个黎明都来迎接我。
我欢迎他的到来。
他用他显露出来的体态拥抱着我的胸膛和腹部。他很庞大甚至能遮住另一位蓝色的人儿,他显现出的面部形态、丝状的体貌在光线的照射下翻转着。他让我抚摩着它。
假如我是战利品,他一定会在我的上空盘旋,飞快地转动。
我的可人儿爱我。
我也爱他。
这种爱是被禁止的。
在后来的两天早上,在复杂的境况下,我看到了我的“房东”。
最好起床吧。
当我抛下我的人儿他划动着身躯。
我说:“亲爱的,不可缺少的人儿。”
收留其他人,特别是和黎明的蓝色宠儿在一起,是否被罚入地狱的。
在我要去拿食品时我的可人儿在我面前跳舞。
我爱他。
我也跳起舞来。
谁知道房东什么时候会来呢?最好是有所准备。
我拿了一块食品吃,它是以支撑着我作为猿人的后代,我太衰老了。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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