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29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我的美母教师 | 乡村精品合集 | 乡村活寡 | 乡村欲爱 | 乡村春潮 | 乡村花医 | 欲望乡村(未删) | 乡村艳福 | 乡村春事 | 人妻四部曲

365天的暗恋-第4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等到了……”就又将飞扬紧紧的搂在怀里。
  
  飞扬还在咳着,红色染红了他修长的手指,他想要回抱住韩墨,可是手却怎么也抬不起来,用尽了所有力气也只能抓住他胸口的衣服。
  
  朦胧间,他好象看到他等了很久的人。他们急急忙忙的跑他的身边,说着什么。
  
  说了什么呢?他听不见了,但是……他又好象听见了。
  
  他笑了笑,用仅余的力气摸索着那三个人的手,试图确认着。
  
  “真是的,居然让你们看到我现在这个样子……”
  
  一把声音哽咽着,回握住了他的手,用力的像要把他折断:“傻瓜……我喜欢你,无论你变成什么样子,我都喜欢。”是林一宏,只有这个笨蛋,才能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说出这样露骨的话。
  
  “你要自由,我放你自由。那么现在算什么!”又有人握住了他的手,是叶天。
  
  他苍白如纸的脸,嘴唇颤抖着要说话:“我很痛耶……”
  
  “没关系,很快就不痛了,飞扬,很快就不痛……”他想睁开眼睛,再看一次那双栗色的眼睛……可是办不到。他太困了,真的好想睡。
  
  “如果……我死了……要为我哭哦……”他的手无力的垂了下来。
  
  他在想,阿石是不是已经和他的墨染好好的在一起了呢?
  
  想到这里,他好象听见阿石的声音,他看见阿石笑着,左嘴角微翘,依然是那副不羁的样子。阿石伸出手,温柔的笑着说:“墨染……我来接你了……”
  
  我来接你了……
  
  
  莉莉说他很坚强,事实上,他并不勇敢。他软弱,每次坐在阳台的沙发上,他都幻想着那有力的潮水,八方汹涌的将他湮灭的时候,到底会是怎么样的一种感觉。
  
  想死,却舍不得他们给的拥抱。想活下去,却受不得过去的折磨。他没有活下去的意志,更没有死去的勇气。每日每日的在生与死去与留之间不断地徘徊,痛苦地苟且着。
  
  失去的太多,得到的永远不够。想要更多,企求更多,想要抓住更多。
  
  在这冷漠的世界里,他努力学习着让自己笨一些,忘掉那些不该记得的事;努力的学习着让自己去爱,以求得到更多的温暖;努力学习着让自己开心,没那么难过。
  
  无论多么的努力,他想要的,不过是温暖两个字。
  
  他要的不多,有爱自己的人,有自己爱的人,平平淡淡的过完自己的日子。没有权利纷争,没有血腥计谋。有的只是淡淡的一句我爱你。可以不用经常说,让他知道就够了。可以天天说,但一定是要真心的。
  
  也许他谁也不爱,却贪心的想要所有人都爱他。
  
  很贪心,不公平,却让人心甘情愿的沦落。
  
  他要的不多,只是温暖。
  
  他很贪心,谁都不想错过。
  
  如果有一天我死了,亲爱的——请为我流泪。
  
  
  
作者有话要说:对,你没看错,的确是全文完。
我已经很努力的让结局甜一些了也,所以不可以砸我!
饿...好吧,轻点...
哎,我说你们,我早就说过了,你们太幸福,幸福得连现实都不顾.我多少次提醒飞扬会死掉,为什么都忽略了呢?
番外会有的~~过几天贴出来吧.
有兴趣的可以看看下面这个
点击这个:
这是一个生与死的故事
听说人死了是要过奈何桥;喝孟婆汤的
他是一缕孤魂;终日在忘川河边游荡
生;不能长伴
死;才是真正的永恒
。。。。。。。。。。。。。
不甜不虐很纠结;如果承受得住的同学;就尽情的跳坑吧 
                  番外之林梓童 上
  荷兰的风景很美,有一望无际大片的郁金香花田,还有不停转动的风车。到了春天,也就是郁金香开的时候,我和叔叔喜欢坐在风车底下,看着太阳慢慢的落下去。
  艳红的天,橙黄橙黄的映入眼内,是很震撼人心的一件事。也许正是因为这样,十年了,同样的风景,我们从未曾觉得厌恶。
  我叫林梓童,17岁。从我7岁那年开始,我就和叔叔两个人迁居住在荷兰。我有一个中国国籍的女朋友,她16岁,是个很漂亮的3国混血儿。
  当初我们认识,是在花店里。她家是买花的,妈妈是中国人。因为叔叔每个季节都会有那么几次去他们家的店里买花,这么一来二往的,我们认识了。
  她教会了我和叔叔很多的东西,像黛颜寡妇、绝代佳丽、黑人皇后这些品种的名字,就是她告诉我们的。
  去年的冬天,叔叔又去购进了新的郁金香花种。叔叔很喜欢郁金香,疯狂的喜欢。而我,只是因为他喜欢,所以才帮忙打理的。事实上,我从来不是那么有耐心的人。
  
  叔叔从来都是最疼我的那个人。
  
  
  “梓童,你好了没?”dodo甜甜的声音在楼下响了起来,她又在催我了。
  “好了,我马上就下来。”我冲她喊了句,也不顾头发还是湿的,被我踢得掉了线的电话也没重新装回去,就急急忙忙的套上长裤和衣服抓起钱包就走。
  关上门的那一刹那,我听见温室里传来很大的声响,像是什么被打破的声音。dodo拉着我连忙跑了过去,我看见隔壁家的小孩米挪其抱起球,那张脏兮兮的脸全是泪水的看着我们。
  “没事了,回去吧,只是烂了一块玻璃。”dodo摇摇手,笑着跟米挪其说。米挪其马上笑了起来,高高兴兴的跑走了。
  “怎么办,现在去修玻璃的话就来不及去亚瓦的生日聚会了。”她苦恼的看着我,只是眼里一直在笑。dodo就是那样的一个人,无论什么时候,就算发生再大再不好的事,她的眼睛依然含着笑意。
  “没事,今天天气不错,不会下雨的。回来的时候再弄吧。”我指了指头上大大的太阳,拉起她的手就走。
  
  身后的风车,在不停的转动。
  起风了……
  
  在一夜几乎疯狂的狂欢之后,我牵着dodo的手,慢慢的踱回家里。一回到家我就倒在了床上。她戳了戳我的肩头,问我:“你温室里的花怎么办?”
  闹了一夜,我哪来的精神,随手一抓将她抱在怀里嘟哝着:“睡觉,醒了再说。”她不满的嗔了我一眼,却也窝在我怀里,暖暖的睡着了。
  手机震个不停,我抬眼看看,没多理会就丢在沙发上。打我手机的通常都是朋友,如果真的有要紧事,再打到家里就是了。
  可是我忘了,家里的电话,被我踢得掉了线。
  
  “有点冷……”dodo喃喃的说着,又往我的怀里缩了缩。
  “嗯……可能我忘了关窗……”
  “啊!”她猛的坐起来,用力的摇着我,结结巴巴的说,“梓童,下,下雨了!”
  “下雨了,你去关窗啊。”
  “不,不是!你温室里的花!”温室里的花!这五个字让我像被雷轰了一下似的,头脑马上清醒,我撑起身子冲了出去。
  看到温室里的情景我不禁松了口气,“还好,没多大损失。”我朝她笑笑,扶起唯一盆被大雨殃及了的花。
  “真的没事吗?这可是林叔叔养了10年的花。”她咬咬唇,担心的看着我手里已经被毁得只剩下支干的东西。
  我想了想:“没事吧……因为……这花都10年了,一次都没开过,我想也许死了也没什么关系的。”
  
  “童童!童童!”刚说完,就听见叔叔在大声的喊我,他站在温室的门口,着急的看着我。
  叔叔的手里,连行李都没有。
  他是急着赶回来的。
  
  “花没事吧?”叔叔问我。
  我朝他递了递手里的东西,在那一刹那,我看见他原本因为赶路而红红的的脸,就在那么的一瞬间,变得煞白。
  他颤抖着走过来,再用颤抖着的手接过我手里的东西。他似乎呼吸很困难的喘着气,眼框红红的。
  “我……”我想解释。
  
  “啪!”我捂住脸,不敢相信的看着眼前的人。他满是红丝的双眼,用力的握住那花的残支的左手青筋暴露,颤抖着的右手,正是他刚刚掌我的手。
  我的耳朵嗡嗡嗡的好象听不见声音,在一刻的晕眩过后,我终于回过神来,我委屈的股足了劲冲他大喊:“你为什么打我?!”
  我不明白!难道一盆从来都不开的花会比得过我吗?在他身边陪了他10年,从来不问他为什么要搬到这里就义无返顾的跟了过来的我?
  眼泪唰唰唰的掉了下来,dodo哭着替我擦掉泪水,拉住了我不让我冲动。
  
  “滚!滚出去!”他痛苦的抱住头,蹲了下来用力哭着。那个样子,那样撕心裂肺的样子,我从未见过,正是因为这样他这个样子,我才会把我要说的话吞了回去。
  我不知道,那花原来对他那么重要。
  “叔叔……”我惊恐的想要求他的原谅。
  “滚出去!”他发着抖,咬牙切齿的连看也不看我一眼。
  
  dodo拉着我回了房,她心痛的用药膏擦着我脸上的红肿,疼得我猛抽冷气。沙发上的电话又开始震动,我没心情的正准备将它从窗户扔出去,却发现原来是林萧姐的电话。
  “喂?”我努力的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没那么狼狈。可是细心的林萧姐还是发现了,她担心的问我:“童童,你没事吧?”
  看来连林萧姐也知道我闯祸了。
  我抿了抿唇,将眼泪逼了回去:“没事。”
  她在那边似乎松了一口气:“那就好。一宏也真是的!他一听说你那边下雨,就打回家里,谁知道家里的电话半天没人接。打你的吧,你又不听!臭小子,你怎么赔姑姑我的婚礼?”
  
  “林萧姐……”
  “算了算了,又没真的要你赔,干吗哭啊!对了,你那边真的没什么事吧?那花可是你叔的宝贝啊!特别是那棵不开的,是当年他送给晨曦的,小心点照顾。要有个三长两短的,等你叔回来你叔非得杀了你!”
  
  听她那么说,我什么也说不出来了。手里的电话掉在地上,我用胳膊捂住了自己不断留泪的眼睛。
  怎么赔?我赔得起吗?
  那个人的东西……晨曦的东西……
  晨曦……
  原来是这样……
  
  我叫林梓童,17岁。从我7岁那年开始,我就和叔叔两个人住在迁居到荷兰。我有一个中国国籍的女朋友,她16岁,是个很漂亮的3国混血儿。
  她很漂亮,真的。她有一头栗色的齐腰长发,小小的脸看起来很甜,最喜欢吃我喂的荔枝味的糖,说起话来声音就像刚出炉的糕点,香甜软糯。
  我和叔叔都很喜欢她。
  唯一不足的——
  ——她有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
  
  
  
  …_…||
  看出来没有;其实。。。。童童为什么要dodo做他女朋友呢。。。。。因为。。。。 
  
作者有话要说:其他人的番外陆续会有的
长评;我要长评~~~
卖下广告:请到这里去看看~~~~两天码了8千多字我容易么?都去给我捧捧场吧~~~
                  番外之林梓童 下
  “叔叔……吃东西吧?”
  “你出去吧,让我一个静一下。”
  “叔叔……你不要这样好不好,我错了我知道我错了……”
  “童童,出去!”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1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