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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风云榜-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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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肤已变成紫青色,可知连表面的微血管也爆裂了。

果然找到了肿起的针口,但无法起针,针口仅有米粒大小,体积不大,针已全部没人肌肉内部,除非割开尸体的肌肉,不然绝对找不到针。

“你知道另一个人的来历吗?”

他放弃起针的念头,不愿割裂老怪杰的遗体。

“不知道,看不见面孔。”郭智先不住摇头:“不过,你可以进一步追查。”

“怎么直?”

“我的朋友,曾经看到这个天涯浪客,经常往来西山,很可能落脚在隐居西山的朋友家中。只是,西山方圆数百里,得花费时日才能查出线索。”

“这恶贼在京都活动了多少时日?”

“这是最近五六天内的事,通常他中午到达,在城内外鬼混,次日午后离城返回西山,其他活动,就没有人知道了。”

“好,我会去查的,谢谢你的消息。”

他背起鬼神愁的尸体,向巷底匆匆走了。

一个时辰之后,铁笔银刀出现在一座大宅的后花园中,花园中草木凋零,空荡荡不见人踪。

他站在假山旁的小亭内,腰间例外地佩了他的成名兵刃银刀。

平时他很少佩刀,办案时也很少佩带,今天独自佩刀出现,颇不寻常。

片刻,一个内穿锦袍,外加玄狐外祆,头戴皮帽仅露出双目的人,出现在积雪花径的西端,步履从容,颇具气概,背着手向小亭接近。

“你是不该来的。”这人站在亭口冷冷地说:“你应该遵守约定,有事我会找你,你不能找我,以避免泄露你我的交往情形。”

“你为何杀了公羊异?“他厉声质问。

“不能怪我,下手的人一时心怯,失手了。”

“遁辞,哼!你知道我与公羊老哥的交情,你陷我于不义,你……”

“你给我听清了。”那人也声色俱厉:“他知道得太多了,阁下,他不死,你知道后果吗?”

“你这狗王八人模人样,借刀杀人的绝子绝孙毒计好恶毒!”她破口大骂:“以你的身分地位,实在不该做出这种无耻枭雄勾当。我铁笔很刀吃了二十年公门饭,见过无数牛鬼蛇神,算是玩弄权谋的专家,没想到依然看错了人,被你的表面伪善所欺骗。幸好我心中犯疑,随后跟出留意动静,不幸的是变生仓碎,发觉有变已来不及了。说!凶手是谁?”

“你实在不够聪明。”那人发出一阵得意的阴笑:“既然发现我的计谋,真不该急急来找我的。”

“阁下,我是带刀来的!”铁笔银刀也阴笑。

“那又怎样?”

“没获得满意的答复,我会毫不迟疑用刀。”

“行吗?”

“一定行!”铁笔银刀信心十足地拍拍佩刀:“我知道你的弓马很不错,花枪与单刀的火候也不错,但与我这种格斗经验丰富,且有武功奇技的,以武混口食的人比较,那就差得太远了。你一个仕绅,与我这种玩命的公门人交手拼搏,你自保的胜算决不会超过两成。”

“真的吗?”

“你知道是真的。”铁笔银刀举步向亭外走:“你不会把凶手刺客养在家中,同时你没想到我会发现你的阴谋,所以不至于把凶手刺客召来戒备,你必须靠你自己了。阁下,我要知道你谋杀公羊异,利用百了刀的内情,你愿意说吗?”

“你好蠢!”那人怪胜怪凋地说:“你从后门绕出时,我的人就发出信号了,所以我的人提前下手,也因而失手让百了刀留得狗命。你来,已经在我的神机妙算之中,居然仍以为得计,好蠢!”

铁笔银刀眼神一变,惊然举目四顾。

园中寂寂,鬼影俱无。

“你放心,我不会留下人手。”那人的怪眼中冷电四射:“杀人灭。决不可让第三个人在场,这忌讳我懂,这方面我比你内行。迄今为止,京都的人都认为我是真正的仕绅,连你这种成了精的老公人,也死心塌地认定我的弓马不错,花枪单刀不差而已,这就是我成功的地方,我不会让第三个人知道我的底细……”

铁笔银刀早已听出危机,看出凶兆,凭经验与见识,便知道这次佩刀前来确是太蠢了。

不等对方的话完,他身形乍起,闪电似的从右后方穿亭逸走,用上了平生所学,轻功打破了空前记录,全力施展,志在脱身。

这瞬间,他感到腰背轻微一震。

身形再起,再远出三四丈,再一跃足有三四丈距离。

摹地,一阵昏晕感无情地袭来。

耳中,他听到陌生的声息。

凭经验,他知道刚才飞掠而过的假山隐蔽处,有人钻出俯在他身后,腰背有异物人体。

气血一窒,双腿突然不听使唤,脱力感莅临。

“我真的好……蠢……”他嘎声叫,身躯不受控制,重重地向前栽倒。

他真的很蠢,聪明反被聪明误。

不但有第三个人在场,而且有第四个人,从背后打了他一针,一枚与击毙鬼神愁相同的毒针。

腰脊被人踏住了,他看到身侧站着三个朦胧的人影,其中就有与他打交道的人。

他总算知道那人不仅是弓马不错而已,轻功的速度决不比他差。

“快救他,我要口供,我要知道他到底泄露了多少底。”

他听到那人急促的语音。

“长上,来不及了。”踏住他的人说:“他全力逃命,血流加速,毒已进入心室,仙丹也救不了他……”

他全身一阵抽搐,气息渐绝。

季夫子以学舍为家,他在社学的后院拥有一间宿舍,但为了安顿侄儿季小龙,另在街右租了一座小院,平时大多数时间躲在学舍里。

他不管季小龙,近乎放任,也管不了,季小龙自小就是不良少年闯祸精,根本就昼夜不在家,在外面厮混。

近来,则与鬼神愁混在一起。

处乱跑。他与鬼神愁的交情,外人无从得悉。

谁也没料到,一个学舍夫子与一个江湖怪杰会扯上关系。

一文一武,先天上就极不相容,因此两人的交情外界一无所知,只有季小龙知道他们两人的交情另有渊源。

至少,季小龙知道老怪杰认识他老爹,而他的三叔季夫子,却从不提他老爹的事。

薄暮时分,学舍中冷清清,小学生们早就散馆回家了,后院的宿舍只住了季夫子一个人,两个看管照料的老佣人则住在西院的厢房里,距后院远着呢!

因此两个老佣人从不理会后院的事,上了年纪的人本来就懒散,没事决不主动找事干。

………………………………………………

第 十 章 夫子小子逃亡

斗室中一灯如豆,气氛沉闷。

“我虽然不知道江南的事,也当然不知道四海盟的行事作风。”

季夫子死板板的面孔,流露出淡淡的漠然:“但他们在京都所进行的拓展手段,应该可以看出一些脉络来。为了示威,用杀鸡禁猴的手段显而易见,碰上仇家就摆出雷霆万钧的声势,予以无情的打击,但决不会用暗杀手段达到目的,那会影响他们的威信。”

“我也为了这件事犯疑,所以不敢断定是四海盟下的毒手。”周凌云同意李夫子的看法,作冷静的分析:“因此我想到槐园赴约时,躲在雪中打了我一枚追魂毒针的毒阎罗,我认为是冲着我而来的。”

“你起出毒针了?”

“没有,毒性不同,不是毒阎罗的追魂毒针。”

“那就无法追查了,公羊老哥在江湖行道,得罪了不少人,天知道是哪一个仇家计算了他?”李夫子长叹一声:“我一而再劝他收敛些……”

“李老兄,这时说这些话已无意义。”周凌云显得有点激动,年轻人谈收敛谈何容易:“敛谈那狗东西落脚在西山某处已无疑问,我会查,很可能与黛园有关。”

“凭本能认定?”

“不,凭事实。”周凌云肯定地说:“西山只有黛园招纳怀有奇技异能的名家高手。再就是铁笔银刀平白失踪,是在我和公羊前辈离开之后失踪的,只有他知道我和公羊前辈的行踪。

我怀疑他已遭到可怕的变故了,他正在打黛园的主意,也很可能因此而遭到不幸。”

“那……你去查,岂不硬往枉死城里钻?”季夫子显然反对去黛园冒险追查。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何况我本来就有进黛园的打算。哦!公羊前辈生前,曾经表示与四海盟结怨的祸首是令侄,黄山文家的人恐怕更饶不了令侄,此中用意,到底有何玄机?”

坐在下首的季小龙,用充满期待的神情,待候乃叔揭开谜团,沉不住气的神情表露无遗。

“这……”季夭子欲言又止。

“三叔,侄儿要知道向清。”季小龙忍不住大声说。

“我不能说。”季夫子斩钉截铁地说。

“三叔……”

“再等几年,你二十及冠再告诉你。”

“可是三叔……”

“我对你爹有承诺,十年前的事……”

“侄儿一定要知道!”季小龙跳起来:“自从侄儿懂人事以来,就不曾见过我爹,我爹到底是个怎样的人,侄儿有权知道。公羊老伯可恶,他不说,他要我问三叔,说只有三叔才有权说。三叔如果不说,我要去找四海盟,去找黄山文家的人……”

“你给我安静些,坐下!”季夫子大喝:“大人的事,你年纪还小,还没有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不能让你知道。”

“这”

“黄山栖霞谷文家,主人黄山山君。山君,是猛虎的尊称,意思是黄山之虎。”季夫子口气一转:“他与四海盟的盟主四海功曹张四海交情深厚,本来并没加盟,但只要四海盟有摆不平的事,或者有了困难,他就会帮上一手,名义上双方各不相关,其实狼狈为奸。

你既然与四海盟结怨,文家的大小姐恰好又在京都,这丫头替四海盟出头,当然饶不了你,你明白吗?”

一旁的周凌云有点恍然,也心中暗笑,这位李夫子显然有难言之隐,所举的理由未免牵强。

但他是外人,不便置像,知趣地离座告辞。

他向外走,未开门,徐徐转身回顾。

“两位最好避一避风头。”他语气中充满忧虑:“我相信四海盟的人,将会来得很快。京都盟坛的毒手判官不是善男信女,天外神魔一家老少,都是眶毗必报的货色,他们不来便罢……”

“我正打算暂时离开。”季夫于说:“我哪有兴趣和这些牛鬼蛇神玩命?你呢?”

“对方当然不会放过我,我也不会对他们斯不现不过,目下我首先要做的事,是揪出杀公羊前辈的凶手来,暂且不理会四海盟的挑衅。公羊前辈的死,我认为我有责任,因为他老人家是被人在我身旁杀死的。”

“其实,公羊老哥不需你替他铁肩担道义……”

“我不是忘恩负义的人,我欠公羊前辈一份情,而且事故发生在我的身旁,我必须担这份道义,你们读书人不争一时争千秋,我这种玩命的人根本不知道千秋是何意义,只好逞匹夫之勇争一时了。再见,各自珍重了!”

他掩上门,消失在屋外凛冽的风雪中。

强敌来得比预计的快,十余名黑衣人毫无顾忌地破门而入。

可是,找不到人。季夫子叔侄俩,已十万火急地远走高飞躲起来了。

季夫子听从周凌云的劝告,周凌云走后片刻,叔侄俩就匆匆的溜之大吉,躲过了这一场灾祸。

一早,西山道上人鲁绝迹。

绕过一座山尾,冰冻了的路面出现了脚印履痕,只留下十余双不同型式的履迹。

这种便于在积雪凝结成冰地面行走的快靴,通常在靴底加上钉状物,利于稳下马步不至于打滑,走动时必定留下清晰的痕迹。

周凌云对这种履痕不陌生,一看便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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