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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香世家-第1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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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是清海的三女儿?”他将书华仔细瞧了两遍,笑意更浓,“长得与雅梅还真像当初雅梅与清海成亲之时,我还特别代表大哥去参加了他们的婚宴,时间一晃,竟没想到当初那对小璧人的女儿都生得这么大了?”

书华瞥了旁边的三堂哥一眼,三堂哥立时会意地为她介绍:“这就是家父,你应该叫他二伯。”

书华赶紧屈膝一礼:“不知是二伯,书华失礼了。”

“不妨不妨,你从未见过我,不认得我也是自然的,”他笑着让书华等人坐下,自己也跟着坐到主座之上。他的目光随意一扫,注意到书华旁边的沈书画,似有疑惑,“你是画姐儿?”

沈书画当即站起身,微微一礼:“二伯眼力真好。”

“呵呵,才倌儿信里也有提起你,听说你的腰身不太好,这些日子车马劳累,你还是快些去歇息吧。我已经差人将你的采萍园打扫好了,现在就可以搬进去住了,老李会带你过去,你若有什么需要的,尽管与他说。”

沈书画一听他说到自己腰身的事情,脸色就已经稍稍一变,又见到他摆明了要支开自己,心中更是有气。但这毕竟是人家的地盘,闹起来的话最终还是她吃亏,想了又想,她压下胸口的气,端端正正地施了一礼,就先行退下了。

沈书画离开没多久,书华的大伯就风风火火地赶来了,他是个四十七岁左右的中年男子,个子不高,身材略微发福,皮肤白净,穿着一身广袖长衫,头发束冠,一看就知道是个地地道道的读书人只是他与谦谦有礼的三堂哥不一样,做事说话之间都带了几分急态,想来是个急性子。

他见到书华来了,亦是开心得不得了,直夸她生得标致,是个漂亮的大姑娘。

书华被夸得有些不好意思,面皮微微发红。

大伯与二伯又问了些关于沈书才的事情,书华不敢将朝廷里的事情随便乱说,只能模模糊糊地说二哥现在挺好的,请两位叔伯不要担心。

二伯知道书华这一路上舟车劳顿,担心她身子骨会受不住这般劳累,就让人提前带她下去歇息,等到晚上的时候,再设家宴为她洗尘接风。

三堂兄带着书华来到宅子东面一处名为德馨居的院子,又特别为她安排了两个屋里丫鬟和四个粗使丫鬟,另外还特别配了一个信得过的婆子为她做内院管事。

如此安排妥当了,三堂兄方才离去,书华也顾不得打量这个院子长得什么模样,二话不说就先扑到床上睡了一觉。

青巧见到自家小姐这般的劳累,也不好去打扰她,一边安排人手整理行李,一边吩咐其他人去烧热水。

睡到傍晚酉时,书华这才挣扎着从床上爬起来,青巧赶紧让人打来热水,服侍着她洗了个热水澡。等到洗去了一身的尘土,书华才算是完全地活过来了。

管事婆子将夫人提前准备好的衣物端上来,是三身绸缎长裙和两套头面。书华挑了一套杏色窄袖束腰长裙,腰间坠以白色璎珞结,脸上略施粉黛,发髻轻挽,捡了两根样式别致且颜色简单的玉簪插上。等到收拾完了,整个人看起来低调又不失庄重,最适合这种面见长辈的家宴。

虽然管事婆子略嫌她这一身太过朴素,但书华却觉得刚刚好,但她又不好当面扫了管事婆子的面子,就又捡了一朵小巧的淡绿色绒花插到头上。

估摸着时辰差不多了,书华准备带着青巧出门,却不想二伯母正巧找来了。

她看起来也是四十岁上下,眼角有一点点鱼尾纹,穿着墨绿色直领绣暗纹长裙配深绿褙子。与二伯不一样,她是个不苟言笑的人,说话待人都比较严肃,她来到这里的目的很简单,就是为了检查她穿戴得怎么样,顺便说一下今晚家宴的具体事项。

见到书华的时候,她仔仔细细地将书华打量了好几遍,见到书华礼数周全且言行有度,脸色这才稍稍放缓:“今天晚上的家宴设在锦绣园,那里是你大伯的家,到时候你三伯、四伯、五伯家的人都会来。等到了明天,你还要亲自去一趟南沈家,向你三叔公请安,让他带你去祠堂上香。”

第72章妯娌之间

后来书华才知道,大伯与二伯在二叔公去世后就分了家,她现在住的这座博园是二伯家的,大伯家的锦绣园与这儿隔了一条街。

按理来说,她本该被安排到大伯家,但二伯母颜氏说大伯家人比较多,一下子腾不出合适的地方,就暂且让她住在二伯的博园。反正博园里住着的就只有二伯两口子和三堂哥,一家子统共才三口人,空闲的地方比较多。

等到了锦绣园的时候,书华才明白了二伯母口中所说的“人比较多”是怎么一回事了。

大伯膝下目前有两个儿子三个女儿,另外还有两个妾室与一个通房,再加上大伯母何氏,人数凑在一起打两桌麻将都还有余初次见面,书华光记名字就花了好长时间,嫡长子沈书哲与其妻胡氏,前两年才成婚不久,如今胡氏刚怀孕,才两个月大的肚子依旧平平如常,可却让大伯与何氏开心得不得了,尤其是大伯,成天就盼望着自己能快些抱孙子。

然后是已经出嫁了的嫡长女沈书月,这次书华并没有见到她,只是听何氏说沈书月的婆家就在苏州城里,平日里见面都是很简单的事情。

不过书华倒是见到了与自己同年的沈书雪,她是大伯的二女儿,但若按照年龄来算,在沈家这一辈的女孩子们里她排行第六,是书华的堂妹。她是个性子很活泼的女孩子,见人就能扑上去打招呼,性情直率,做事也总是大大咧咧的,有什么心事都直接表现在脸上,用何氏那句话来讲,就是个缺心眼的人来疯。

相比沈书雪的开朗,二女儿沈书琳的性子就要安静得多,整个人看起来就像个邻家小妹妹,言行都很乖巧。虽然只是庶出,但大伯对她也是相当疼爱的,穿戴上面也与沈书雪的待遇并无不同。按照年龄排序,她是老八,比书华小了两岁。

另外,大伯家还有庶出的小儿子沈书英,今年才七岁,是这一辈里面年纪最小的。他是妾室江氏的孩子,自小养在何氏身边,是个不怎么爱说话的孩子,看起来呆呆的,非常怕生。

沈家这一辈总共有十个女孩子、七个男孩子,女孩子里头书华排行老五,下人们都称她为五姑娘,书画排行老三,称作三姑娘。

在家里时候本来还是个三小姐,到了这里直接降为了五姑娘,书华发现自己身份的下滑速度当真是快得惊人。

书华是跟着二伯母颜氏一并到了锦绣园,沈书画也一并随行,这时候家宴还没有开始,大伯母何氏就将她们请到了西边的暖阁歇息。

书华就是在这里见到了沈书雪与沈书琳两姐妹,书雪一见到书华就不由分说地拉住她,拖着她到自己身边坐下,等到自我介绍完了之后,就天南地北地与书华聊天,从北方的天气一直扯到了苏州的风肉蒸鳝筒,即便书华不怎么说话,她也能说得津津有味。

何氏见到书雪滔滔不绝的样子,眉头不由得又皱了起来,提醒她要注意一点大家闺秀的形象,却也不见她有所收敛,只得扭头与颜氏抱怨:“这孩子总是这样,做事没个分寸,今后嫁人了定要吃苦头。”

颜氏是个非常讲规矩的人,平日里最见不得别人做事没规没距,但她却对自小看着长大的书雪存了几分宽容,此刻听到何氏的话,她也只是略一点头:“这孩子年纪还小,活泼点也是应该的,等她再长大一点自然就懂事了。”

“今年都快十六了,已经到了该定亲寻婆家的年纪,她还是这样子疯疯癫癫,怎么能寻到好婆家?”何氏一想到这件烦心事,忍不住又开始叹气。

“这倒也是,也是时候找个嬷嬷来教她规矩了,免得耽误了终生大事。”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女声从门外传了进来:“是谁要请嬷嬷啊?”

何氏与颜氏循声望去,见到一个衣着富丽、装扮明艳的妇人走了进来,她身上带了许多首饰配件,走起路来乒铃哐啷一阵脆响,加上她身上浓郁的熏香,引得书华也被吸引了注意力,不由自主地扭过头去看她。

她就是三伯母朱氏,在她身后还跟着三个年轻女子,分别是二堂嫂胡氏、二姑娘沈书倩、七姑娘沈书梦。

书华禁不住想要抓狂,又有人名需要记了她的脑袋都快装不下了。

朱氏径直走到何氏与颜氏的身边,找了个位置坐下来:“我家梦姐儿正好也要请嬷嬷,不如咱们两家一块请,到时候让她俩一块学规矩,也算是有个伴儿,学起来还能有个比较,有利于她们进步。”

何氏看了一眼跟在她身后的书梦,大眼睛鹅蛋脸,模样长得清纯可爱,平日里待人接物也是极有礼貌,一看就是个温顺听话的好女孩儿。可就是因为这样,何氏反而不喜欢她,就像书琳一样,明明都只是庶出,但却能博得长辈们的宠爱,就连并非亲生母亲的朱氏都能将书梦当做亲生女儿一般对待,这样子的人要不就是真的天生命好,要不就是心机极深。

何氏笑着说道:“你们住在回雁园,与锦绣园隔了十几里路,来回两边跑实在麻烦。而且我家雪姐儿惯来是个没什么规矩的,倘若与梦姐儿呆在一起,恐会拖累了梦姐儿的功课,我看还是免了吧。”

这话很得朱氏的欢心,她立刻就笑得眉开眼笑:“瞧你说的,我家梦姐儿哪里都好,就是不爱说话,遇见生人什么的都不敢随便乱动。哪里像你家雪姐儿,才一会儿功夫就拉着人家有说有笑的,这么聪明的孩子当真是少见了”

何氏也跟着笑了笑,扭头看向颜氏:“咱们妯娌几个很少像今天这样聚得这么齐,难得的热闹呐”

颜氏也不大喜欢朱氏张扬的性子,尤其是她身上浓郁的香味,在她坐过来的时候就已经悄悄挪开了些。此刻见到何氏转移话题,也跟着附和了几句。

朱氏正要插嘴的时候,余光忽然扫到不远处的书华与书画,眼底当即闪过一丝光亮。她站起身,带着自家两个女儿来到书华与书画身边,笑呵呵地说道:“这两位姑娘就是海清家的女儿吧?啧啧,生得可真是标致”

书华与书画赶紧站起身,朝她行礼:“三伯母安好。”

“呵呵,大家都一家人,就别多礼了,都坐下吧”说着,她就自己先坐到书华旁边的位置,愣是将原本坐在这儿的书雪给挤到了一边。她又拉起书华的手,继续热情地夸赞,“瞧瞧这双小手,又滑又嫩,不愧是官家的小姐,保养得可真好还有这身段,当真是婀娜多姿,好看得紧啊”

书华被夸得毫无招架之力,只能硬着头皮与她闲扯。

“你这次回来可要多玩几天,虽然苏州不必汴京繁华,但也是个风景漂亮的好地方赶明儿我就让安倌儿带你们到处逛逛,买些胭脂水粉,再置办几套衣裳,保管让你玩得高兴”

“三伯母客气了。”书华好几次都想把手抽回来,奈何她抓得太紧,挣扎了好几次都没能从她手下逃掉。书华不禁暗自感叹,这个朱氏的九阴白骨爪练得可真是厉害。

朱氏忽然注意到书华手腕上的暖玉手镯,更像是发现了新大陆一般,抓住玉镯就不住地赞叹:“这镯子可真是漂亮啊价格一定不菲,戴在你手上真好看,也只有你这位未来的小侯爷夫人才能配得上它”

感情她是冲着小侯爷夫人的名头来的,书华勉强从她手下将玉镯抢回来,往手腕里面捋了捋,用衣袖将它遮住:“只是个镯子而已,普通得很,三伯母身上这么多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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