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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塔系列之七:黑暗之塔-第1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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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缓流潺潺应和阴沉天地;
泡沫泛浮间,这或许就是
魔王撒旦洗濯炙热足蹄之池
——瞧那漆黑漩涡中,邪烈怒火喷溅碎沫。
20
如此微小,竟至如此怨毒!沿着水流,
丑陋低劣的桤木屈身跪伏;
浸湿的柳枝垂头栽下,无不哑口沉默
绝望之极,好一群自取灭亡的活物:
虐待它们的河流,
无论究竟是何物,疾疾流逝,点滴不息。
21
徒涉浅滩——圣者在上,我多么害怕
置足于死者的脸颊,
每一步,抑或每次瞅准空洞
掷下长枪,竟缠入他的头发或须髯!
我刺准的或许只是水耗子,
可是,唉!听来多像婴孩的耸人哭号。
22
踏上对岸时,我是多高兴啊。
期待抵达更好的国度。又徒然落空!
奋争者是谁?发动了哪场战乱?
是谁的凶暴践踏,能让湿土
溅泼如此?毒池中的蟾蜍
或是炽红铁笼中的野猫——
23
争战必是在那陷落的盆地谷中,
平原辽阔无边,为何选择在这里将他们围剿?
没有足迹指向那可怖的囚笼,
也没有足迹走出来。疯狂的阴谋对
他们的头脑奏效了,毫无疑问,像土耳其人的船奴
消遣用的斗兽,像基督徒扼杀犹太人。
24
不止如此——一浪①之外——啊,那儿!
那机车有何骇人之用,那车轮,
或者不是轮,而是碾压台——用来折磨
人的肉身如一匹丝绸,被卷压抻裂?
毫无知觉弥留在恍如托非特人祭台特有的气味中,
抑或是在延怠,磨锐它锈蚀的钢齿。
『注:浪,又称弗隆(furlong),测量距离的单位,等于1/8英里』
25
又走过一片残根断桩,昔日的树林,
其后似乎是一片沼泽,如今只剩依稀裂土
死气沉沉;(愚人如此寻觅欢乐,
有所得,再尽毁之,随他的心情
起落而终至离去!)一路得①间——
泥沼,黏土,碎石和沙粒,十足赤贫的黑色荒芜。
『注:路得,长度单位等于5。5—8码,地积单位等于0。25英亩』
26
污斑正在溃烂,色变肆意而狰狞,
瘠土间曾生出苔藓、或冒出热泉
如今斑驳如大地补缀
颤颤橡树几株,巨大裂缝在身
犹如扭曲口唇撕裂边角
张口结舌面对死亡,畏缩时已然死去。
27
长途漫漫,不知其所终!
远方一无所有,只待黑夜,
足迹孤零,无奈再指前行!想到这里,
一头巨大黑鸟,亚玻伦①的密友啊,
滑翔而过,宽展龙翼
吹走我的帽子——恐怕恰是我要寻觅的向导。
『注:亚玻伦,恶魔,《圣经》中的人物,无底坑的使者』
28
举目四顾,恍然发现我身形增高
纵有薄暮依稀,无边荒原让位于
群山环绕,却无法用美辞称颂
尽是丑陋的高峰、粗鄙的土堆潜入视野
怎会令我惊诧如此——你呀,给我答案!
如何领悟,是再清楚不过的问题。
29
半悟半茫间,我似乎认出些许诡秘
在我所遇的不幸之中,上帝才知何时——
或许是在噩梦里。在此终结,并
继续推进。就在放弃的
当口,再一次,响起咬合的咔嗒声
恰似陷阱合拢时的响动——
你已身在暗穴中。
30
它骤然乍现,让我火烧火燎,
就是此地!右边挺立两座山,
如两头公牛恶斗,角角缠扣,吃力伏蹲;
左边还有一山,光秃秃的……
笨蛋,年老昏聩啊,此时竟浑浑噩噩,
终了一生苦心熬炼,岂不只为此情此景!
31
正中央,除了塔,还能有什么?
蹲伏大地的圆塔,盲黑如愚人的心,
棕色砖石垒砌,举世无双。
只当船骨狠狠撞上
看不见的暗礁时,风暴中精灵
才会嗤嘲狂笑指向船上人。
32
没看见吗?或许因为暗夜?——为何
白昼重返?在留下垂死夕阳透过缝隙
燃尽余晖之前:
山峰连绵,如追猎中的巨人,躺倒,
手托着腮,望着海湾游嬉,
“刺吧!了结那生物——用尽全力!”
33
没听见吗?声音已无处不在!如响铃
钟声递强。传到我耳里的名字
所有那些迷失的探险者们,我的同族——
如此强壮、如此大胆,
如此幸运的人啊,又为何个个苍老
迷失,迷失!丧钟瞬间敲响数年悲哀。
34
他们站在那里,沿着山坡排开,相逢
目睹弥留的我,为这幅生之画卷
添多一页吧!在火舌中的纸面
我看到了他们也都认得他们。但
无畏的话语脱口而出,
喊道。“去黑暗塔的罗兰少爷来了。”
作者的话
有时候我想,相对于黑暗塔本身,我写得更多的是关于黑暗塔的书。相关的写作包括了始终在增长中的大纲梗概(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宗旨,这个古老的词儿真是有趣),之前五卷中,每本开头都有概述;每本结束时也都有跋(绝大多数都是完全不必要的,有时做那样的回顾还自觉尴尬)。迈克·威兰,这位杰出的艺术家专为第一卷和这最后一卷绘制了插图,他在读完第七卷的初稿之后,提议说——良言诤诤——我把相对来说轻松愉悦的结束语放在书的最末,实在有点扎眼,不合时宜;因此,也以此证明了:他可不像文学评论家那么懒散。我便又去读了一遍,意识到他之所言完全正确。
如今,您可以在黑暗塔系列前四卷里的序文中读到那篇用意良苦、却不幸走调的随笔的前半部分;标题是《关于十九岁》。我想过,第七卷的结尾就不要加写什么“作者的话”了;就让罗兰在高塔顶层的发现作为我就此主题的最后发言。接着,我意识到自己还有一件事情要说,事实上,确实是一件有必要交待的事。必须说说,为什么我在自己书中露面。
有一个矫情的术语可以专论此事——“超小说”。我讨厌这个词儿。我讨厌这个词儿所包含的自负夸张的假正经。我之所以出现在自己的小说里,只是因为:我的多部小说也扯进了罗兰的世界、罗兰的故事;(若说有意识的,则从我一九九五年写完《失眠》开始;若说无意识的,恐怕就要追溯到《撒冷地》终结时唐纳德·卡拉汉神父暂时行踪不明)。因为是我写出了这些故事,那么看起来——我也是枪侠的卡的一部分——也算符合逻辑。我的想法是:利用“黑暗塔”全系列作为某种总和,尽可能地把我之前的小说都综合起来,令其合并于某种“母题”之下。我从未企图自命不凡(而且也希望将来不要自命不凡),只是想以此为途径,向大家显示:生活是如何影响艺术创作的(反之亦然)。我猜想,如果您已经读完最后三卷《黑暗塔》,想必已经看出来:我要搁笔退休的想法在字里行间已越来越鲜明。从某种意义上说,现在已不用再多说什么了,因为罗兰已然达到了最初的目标……我也希望读者能领会到:重新找到了艾尔德之号角,枪侠这一次的旅程可能将是最后一次,走向他的坚定决心,甚至是走向救赎。一切都是关于走向黑暗塔,你懂的——罗兰如此,我也是如此——而这一切都已经完成了。也许你很不喜欢看到罗兰在顶层的发现,但那完全是另一回事儿。所以,也不要给我写来愤怒的信,因为我不会答复的。在这个主题上,已经没什么需要再多说的了。而且,如果你想知道真相的话,我可以告诉你,我自己对这个结尾也不见得如痴如狂,但这才是恰如其分的正确的结尾。事实上,是惟一的结局。
你们必须牢记,我并非是编造出这一切,并不完全是;我只是把我所看到的写下来。
读者们肯定会猜个不休:在这本书中描写的斯蒂芬·金究竟多少部分是“属实”的?答案是:并不十分属实,尽管罗兰和埃蒂在布里奇屯(见《苏珊娜之歌》)见到的那个斯蒂芬·金和我印象中那时候的金本人非常相像。但是,至于在这最终卷中描写的斯蒂芬·金嘛……好吧,让我们摊牌吧:我太太曾请求我,是否可以不要向这一系列的书迷们详细说明:我们住在哪里、我们究竟是谁。我同意了。并不是因为我真想这么做——驱动这个故事前进的部分力量,我想,便是虚构世界闯入现实世界的意义所在——而是因为我的生活刚好也是太太的生活,而她不应该因爱我、或与我生活在一起就遭受这样的惩罚。所以,我在很大程度上改写了缅因州西部的地理位置,并相信读者依然能抓住小说的主要内容,并理解我在自己那部分所作的修饰。
如果您觉得需要驱车前来和我问声好,请三思而后行。我的家庭和我本人已经缺乏应有的私密空间,我也无意再放弃更多,愿这样说能让您满意。我的书,就是我和您相识的途径。也希望这是您得以认识我的方法。这就足够了。在此,我谨代表罗兰和他所有的卡-泰特成员——抱歉地说,他们已散失各处——感谢您一路相伴,和我分享这段冒险的历程。我此生从未在一本书上如此呕心沥血,而且我也明白——再明白不过了,上帝啊——这个系列绝非尽善尽美。何谓虚构之事?但无论如何,我绝不后悔曾经在罗兰的空间和时间中度过的每一分、每一秒。在中世界和末世界里逗留的岁月是相当与众不同的。在那些时日中,我的想象力是如此明晰,甚至于能闻到尘土的气息,听见皮革之间嘎吱嘎吱的摩擦。
斯蒂芬·金
二OO三年八月二十一日
黑暗之塔(黑暗塔系列·Ⅶ)(完)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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