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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译注-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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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认为子都美丽的,是没有眼睛的人。所以说,口对于味道,有相同的嗜好;耳朵对于声音,有相同的听觉;眼睛对于颜色,有相同的美感。一说到心,难道就偏偏没有相同的地方了吗?心相同的地方大哪里?在理,在义。圣人不过就是先掌握了我们内心相同的东西罢了。所以理义使我的心高兴,就像猪狗牛羊肉使我觉得味美一样。”
【读解】
我们都有共同的人性。
物质享受如此,精神享受也如此。
说到底,还是“人之初,性本善”观点的发挥。
孟子这段话,成为二十世纪中叶理论界讨论“共同人性”。‘共同美”的主要依据之一。这恐怕是孟子本人怎么也不会想到的罢。孟子本人则只知道刍拳悦口,理义悦心,说得亲切生动,有滋有味,令人真想亲口尝一尝那理义到底是什么滋味。
然而,美苦众生,凡夫俗子又有几人真能像圣人那样亲切体味到理义之乐如口福之乐一样呢?
因为,理义之乐与口福之乐的确是有所不同的。“理义之悦我心”所涉及的,实际上是道德判断的方面,是精神满足的问题;而“刍豢之悦我。”所涉及的,实际上是感官知觉的方面,是物欲满足的问题。前者是抽象的精神的,后者是具体的物质的,是两个不同领域的问题,不能混为一谈。这大概正是孟子所疏忽的地方罢。
当然,说他有所疏忽,并不意味着他所说的一切都没有了道理。事实上,只要不推到极端,不说得那么绝对,共同的人性也罢,共同的审美感觉也罢,都的确是存在的。至于说共同的口味,共同的听觉,共同的对于美人的欣赏和喜爱,那更是人之常倩,无可辩驳的了。关键是我们在承认这些共同性的同时,也要承认个体的差异,承认同中有异,异中有同,这样才相于把自助。没有退路的被动位置上,把有道理的说法都变成没有道理的了。
操则存,舍则亡
【原文】
孟子曰:“牛山①之木尝美矣,以其郊于大国②也,斧斤伐之,可以为美乎?是其日夜之所息③,雨露之所润,非无萌蘖④之生焉,牛羊又从而牧之,是以若彼濯濯(5)也。人见其濯濯也,以为未尝有材焉,此岂山之性也哉?虽存乎人者,岂无仁义之心哉?其所以放其良心者,亦犹斧斤之于木也,旦旦而伐之,可以为美乎?其日夜之所息,平旦(6)之气,其好恶与人相近也者几希,则其旦昼(7)之所为,有梏亡之矣(8)。梏之反复,则其夜气不足以存;夜气不足以存,则其违禽兽不远矣。人见其禽兽也,而以为未尝有才焉者,是岂人之情也哉?故苟得其养,无物不长;苟失其养,无物不消。孔子曰:‘操则存,舍则亡;出人无时,莫知其乡。’(9)惟心之谓与?”
【注释】
①牛山:齐国首都临淄郊外的山。②郊:此处作动词用,在……郊.大国:即大都市,指临淄。③息:生长。④萌蘖(nie):新枝嫩芽。(5)濯濯(Zhuo):没有草木,光秃秃的样子。(6)平旦:黎明,天刚亮时.(7)旦昼:第一天。(8)有:同“又”。梏(gu):拘禁,束缚。梏亡指因受束缚而消亡。(9)乡:乡里,“居”的意思。
【译文】
孟子说:‘牛山的树木曾经是很茂盛的,但是由于它在大都市的郊外,经常遭到人们用斧子去砍伐,还有够保持茂盛吗?当然,山上的树木日日夜夜都在生长,雨水露珠也在滋润着,并非没有清枝嫩芽长出来,但随即又有人赶着牛羊去放牧,所以也就像这样光秃秃的了。人们看见它光秃秃的,便以为牛山从来也不曾有过高大的树木,这难道是这山的本性吗?即使在一些人身上也是如此,难道没仁义之心吗?他们的放任良。心失去,也像用斧头砍伐树木一样,天天砍伐,还可以保持茂盛吗?他们日日夜夜的生息,在天刚亮时的清明之气,这些在他心里所产生出未的好恶与一般人相近的也有那么一点点,可到了第二天,他们的所作所为,又把它们窒息而消亡了。反复窒息的结果,便使他们夜晚的息养之气不足以存在了,夜晚的息养之气不足以存在,也就和禽兽差不多了。人们见到这些人的所作所为和禽兽差不多,还以为他们从来就没有过天生的资质。这难道是人的本性如此吗?所以,假如得到滋养,没有什么东西不生长;假如失去滋养,没有什么东西不消亡。孔子说过:‘把握住就存在,放弃就失去;进出没有一定的时候,也不知道它去向何方。’这就是指人心而言的吧?”
【读解】
还是说性本善,只不过侧重于后天的滋养保持一方面罢了。
人性虽然本来善良,但如果不加以滋养,而是放任良心失去,那就会像用斧头天天去砍伐树木一样,即便是再茂盛的森林也会被砍成光秃秃的。而一旦良心失去,心灵失去把持,还会以为原本就不存在。
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心灵的故乡在哪里呢?
现代人惶惑不安,不就正在到处寻找精神的家园、灵魂的故乡吗?
问圣人,圣人也只是回答“操则存,舍则亡”,至于它什么时候出入,故乡在哪里,圣人也“莫知其乡。”
实际上,按照孟子翻来覆去的阐述,精神的家园或故乡根本就无它处可寻,而就在我们自己的身上,就在我们自己的本性之中。
所以,关键是自我把持,自我滋养,加以发扬光大,而不要到身外去寻求。
一句话——
“还是回家种自己的园地要紧!”伏尔泰笔下的老实人如是说。
一暴十寒与专心致志
【原文】
孟子曰:“无或①乎王之不智也。虽有天下易生之物也,一日暴②之,十日寒之,未有能生者也。吾见亦罕矣,吾退而寒之者至矣,吾如有萌焉何哉?今夫奔③之为数④,小数也;不专心致志。则不得也。奔秋,通国之善奕者也。使奔秋诲二人奔,其一人专心致志,惟奔秋之为听。一人虽听之,一心以为有鸿鹄⑤将至,思援弓缴(6)而射之,虽与之俱学,弗若之矣,为是其智弗若与?曰:非然也。”
【注释】
①或:同“惑”。②暴(pu):同“曝”,晒。③奔:围棋。(4)数:技术,技巧。⑤鸿鹄(hu):天鹅。(6)缴(zhuo):系在箭上的绳,代指箭。
【译文】
孟子说:“大王的不明智,没有什么不可理解的。即使有一种天下最容易生长的植物,晒它一天,又冻它十天,没有能够生长的。我和大王相见的时候也太少了。我一离开大王,那些‘冻’他的奸邪之人就去了,他即使有一点善良之心的萌芽也被他们冻杀了,我有什么办法呢?比如下棋作为一种技艺,只是一种小技艺;但如果不专心致志地学习,也是学不会的。奔秋是全国闻名的下棋能手,叫奔秋同时教两个人下棋,其中一个专心致志,只听弈秋的话;另一个虽然也在听,但心里面却老是觉得有天鹅要飞来,一心想着如何张弓搭箭去射击它。这个人虽然与专心致志的那个人一起学习,却比不上那个人。是因为他的智力不如那个人吗?回答很明确:当然不是。”
【读解】
这里所说的王,赵歧注为齐王,指当时有人怪齐王不明智而孟子不曾辅佐,孟子因此而作解释。
一暴十寒,或者如俗语所说“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努力少,荒废多,很难奏效。因此,贵在坚持,责在有恒心。
世间万事莫不如此。即以生活小事而论,无论是练习写毛笔字,写日记还是练习晨跑,坚持冬泳,真正能够持之以恒的有多少人呢?
至于孟子所举到的围棋,在他的那个时代也许的确只是雕虫小技,但在我们今天,可已是了不得的盛事了。所谓“旷代棋王”,所谓“棋圣”,其桂冠已大有与圣人比肩之势。当然,这是题外话了。
题内的话就很简单了。学习要专心致志,不能三心二意。这在今天,已是小学生都能明白的道理。古令通则,放之四海而皆准。
不过,孟子这段话说得非常生动形象,理应入选小学语文教材。
鱼与熊掌,不可得兼
【原文】
孟子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①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几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一箪食,一豆②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③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④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⑤我与?乡(6)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注释】
①辟:同“避”。②豆:古代盛羹汤的器具。③呼尔:轻勇地呼喝。④蹴(Cu)尔:以脚践踏。⑤得:通“德”,这里指以我为德,即感激的意思。⑤乡:同“向”,向来,一向,从前。
【译文】
孟子说:“鱼是我喜欢吃的,熊掌也是我喜欢吃的;如果不能两样都吃,我就舍弃鱼而吃熊掌。生命是我想拥有的,正义也是我想拥有的;如果不能两样都拥有,我就舍弃生命而坚持正义。生命是我想拥有的,但是还有比生命更使我想拥有的,所以我不愿意苟且偷生;死亡是我厌恶的,但是还有比死亡更使我厌恶的,所以我不愿意因为厌恶死亡而逃避某些祸患。如果让人想拥有的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只要是可以活命,什么事情于不出来呢?如果让人厌恶的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只要是可以逃避死亡的祸患,什么事情干不出来呢?但也有些人,照此做就可以拥有生命,时照此做;照此做就可以逃避死亡的祸患,却不照此做。由此可知,的确有比生命更使人想拥有的东西,也的确有比死亡更使人厌恶的东西。这种心原本不只是贤人才有,而是人人都有,只不过贤人能够保持它罢了。一篮子饭,一碗汤,吃了便可以活下去,不吃就要饿死。如果吆喝着给人吃,过路的人虽然饿着肚子也不会接受;如果用脚踩踏后再给人吃,就是乞丐也不屑于接受。可是现在,万钟的傣禄却有人不问合乎礼义与否就接受了。万钟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奉养以及我所认识的穷苦人感激我吗?过去宁肯死亡都不接受的,现在却为了住宅的华丽而接受了;过去宁肯死亡都不接受的,现在却为了妻妾的奉养而接受了;过去宁肯死亡都不接受的,现在却为了我所认识的穷苦人感激我而接受了。这些不是可以停止的吗?这种做法叫做丧失了本性。”
【读解】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
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裴多菲)
“鱼与熊掌”的确是我们的生命历程中经常遇到的二难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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