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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宁静路番外新年特别篇-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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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无缺的,最特别是他的眼睛,秋水般的眼波,迷离中带着魅惑,好像总是在询问着什么。 

没想到,这个“小天”竟然如此俊美不凡。 

低头看看自己严肃的衣饰,再看看那个“小天”时尚的打扮,周昊天觉得自己跟他还真是没的比。 

眼看着那一对人手拉着手上车离去,周昊天笑了笑,继续往前走。 

就在快走到自己居住的大厦的时候,周昊天看到,一辆超市的送货车,停在不远处。 

想起自己还没有完全搬完的东西,周昊天打算等明天,看完牙,还得抽时间,再把一些用品从旧居处往宁静路上挪。 

从超市的送货车上,走下来一个身着超市制服的男人。 

抱着纸箱,那个男人从周昊天的身边走过。 

吸引周昊天目光的,并不是那个男人英俊的面容和腼腆的表情,而是他的眼睛,那是一双多么美丽的眼睛,清澈如水,黑白分明,纯净无暇,清晰的眼部轮廓,长长的睫毛,如水般的眼眸中透出美丽的光辉,这不染纤尘的美丽眼眸,令周昊天的心久久震荡。 

结束了这一场散步的周昊天,回到了新家。 

倒在沙发上,周昊天回想着,这一路走过来,短短一条宁静路,居然有如此多各自各精彩的帅哥。 

我长的也不差,周昊天开始为自己加油。 

然后,他哑然失笑,三十二岁的自己,居然在意起外表来。 

不想了不想了。 

伸手枕在头后,周昊天闭上眼睛。 

突然,牙又开始疼起来了。 

周昊天“嗯”了一声,侧过身,不由自主的,开始回想今天见到的牙医。 

孟韬,他叫孟韬…… 







完 

今天,是我28岁的生日。 

一转眼,已经迈入了二八年华的门槛…… 

之前一直在想,在生日那天,要怎么样庆祝,想了又想,最终的结论是安安静静的过去就好。 

只是,只是,在每一个特殊的日子,我都有写文作为礼物送出,七夕、中秋、国庆、冬至、新年…… 

在自己一年当中最特殊的日子里,我要写文给自己,作为送给自己的礼物。 

作为香岛市宁静路的主人,我希望可以在今天看到生活在宁静路的各位。当然,不需要大家都出来,喧嚣一番,所以,我请刚刚搬入宁静路的周昊天,代替我,在宁静路上散步,就当作是我本人好了。 

让这个短文,给双鱼座的我,在3月13日——这个于我自己而言的特殊的日子里,自己写给自己的礼物。 


新年特别篇——写给我的2006 

    大都会,2019。 



农历新年过去了,时间,临近了二月十四号,那个特别的日子。 

香岛市的宁静路,一如继往。川流不息的汽车与行人;五光十色的霓虹灯和店铺招牌;林立的写字楼、祥和的住宅小区、优雅的独立别墅,还有熙攘的超级市场、热闹的夜市、到处可以听到孩子们笑声的公园,这一切的一切,组成了这条长长的路,组成了香岛这所不夜的明珠之城里,一道都市风情画。 

位于北回归线上的香岛市,四季的区别并不是很明显,树木四季常青,花朵时时绽放。 

可是春天永远都是春天。从树木新抽出的嫩芽上,从吹面的微风中,从街头走过的女孩漂亮的春季时装上,仍然能够感觉的出,春天就快要来了。 

春天是个美好的季节。 

宁静路上位于半山的地方,有一个半月形的海湾,站在海湾的沙滩望出去,是碧波万倾的南海。 

这个海湾的视野很美,层层白浪卷起浪花拍打着沙滩,可以静听涛声,坐看日升月落。不知为什么,来这个海湾的人并不多,这里并不像浅水湾或别的海湾那样游人如织,喧闹非常,相反,这里的半月形沙滩,如同海湾旁的那条路一样,宁静。 

来过这里的人,都会喜欢上这个地方。 



清晨,宁静路的海湾, 

两个清晨锻炼的人,顺着公路,慢慢跑到了这里。 

此时的天际,已经渐渐发白,太阳将要升起。 

顺着海滩的石路,江逸朗走下了沙滩,回头,对身后的人叫道:“小正哥,快一点,太阳就要出来了。” 

穿着运动服的许正,跟在江逸朗的身后,走下了石路。 

“太好了,今天又可以看到日出。” 

尚在休假中的许正,每天早上都会早早起床去跑步。 

江逸朗也早早的起来,陪许正一起,沿着宁静路,一直跑上半山。虽然许正不止一次说过,要江逸朗不用陪他,可是江逸朗仍然天天跟在许正的身边。 

太阳还没有升起,天空呈现出一种特别的淡紫色。 

海边的风有些大,吹的空气中有猎猎的声响。 

许正和江逸朗站在沙滩上,凝望着海面。 

绿色的海水,卷起一个又一个浪花,拍打着岸边的沙滩。 

远处的海平面,那里天空的颜色越来越白亮起来。 

江逸朗握住许正的手,“小正哥,快看。” 

海平线上,一轮红日,跃出海面。 

就在海平线的上方,有大朵的白云,金色的阳光,穿透云层射向四方,形成万道霞光,仿佛海市蜃楼一样美丽。 

许正和江逸朗,都被日出的美景所吸引,两个人不约而同的凝视着。 

太阳完全升出了海面,天空转成透明纯净的蓝色,天边的云被染成红色、桔色、紫色等不同的颜色。 

江逸朗仰起头,看着天空,“又一天开始了。” 

海欧掠过海面。 

可以看到扬帆出港的渔船。 

江逸朗转脸看向许正,发现后者同样在注视着自己,目光相遇,许正露出微笑,霞光中,那纯净透明般的笑容,说不出的英俊。 

已经过去了这样久的时间,许正仍然令江逸朗心动。 

正想伸手去握许正的手,江逸朗感觉到,他已经先于自己,握住了自己的手。江逸朗情不自禁的靠过去,依在许正的肩头。 

这一个新年,对于江逸朗来说,有特别的意义。 

今年农历年的时候,许正的父母,特意从杭州来到香岛,拜访江逸朗的母亲。 

亲家见了面,许正和江逸朗,就算是正式的见过了对方的父母,这一段感情,得到了家人的认可和祝福。 

之前虽然也有通过电话,可是江逸朗对于见许正的父母,总觉得有点放不开,不好意思。 

直到真正的见到了许正的父母,江逸朗这才放下心来。 

许正的笑容,完全来自他的母亲。 

许母非常温和、亲切,江逸朗一见到她,就没有任何陌生的感觉,而许母也很快把江逸朗当成了自己的另一个孩子。 

想到许正如果老了,一定会很像他的父亲,江逸朗特意的多和许父多接触,他发现,许正个性中的许多地方,都和许父非常像。 

那位在工厂中担任技师的老人,耿直、开朗、和蔼、大方,笑声洪亮,看着许父偶尔露出的带着顽皮笑意的表情,江逸朗不禁想,许正老了之后,也会有这样的笑容。 

江逸朗自己也没有想到,许正的父母,如此平和而迅速的接受了自己。 

“我早就说过了,我喜欢的人,我父母一定会喜欢。” 

见过了家长,江逸朗心底那最后一丝丝的顾虑消失了。 

以后,就只要在许正的身边就好,和他一起,肩并肩,走过人生的长路。 

有他在,什么都不必害怕,就算自己会有胆怯、犹豫或是不知所措的时候,他一定会帮助自己,让自己看清未来的方向。 

“小正哥,我们什么时候去杭州,好不好?”伏在许正的肩头,江逸朗问。 

“好啊。” 

“每次都说好,可是什么时候才能动身?”江逸朗轻轻晃晃许正的胳膊。 

“夏天。” 

“真的?” 

许正点头,“六月,错开旅游的高峰时间,我们一起回杭州。” 

“你说的,可不能再食言。” 

“为什么一定要去杭州?” 

看着许正黑白分明,清澈的眼眸,江逸朗说:“因为我想看看你出生、长大的城市,那里一定有很多你的回忆,我想分享那些回忆。” 

许正思索着,“是,在杭州有我很多童年的回忆。对了,我妈一定会把我小时候的照片给你看。” 

江逸朗笑起来,“一定都是一本正经的表情。” 

“谁说的?” 

“一定是。” 

“不是。”许正连忙否认。 

江逸朗伸手搂住许正的脖颈,“小正哥,你小的时候,就已经具备刺猬的条件了,怎么可能不一本正经。” 

许正嗔怪的看着江逸朗,“你这树熊。” 

忍不住伸手抱住许正,江逸朗靠在许正的肩头,“树熊怎么了,我就当树熊。” 

这时,许正突然注意到,原本并无其他人的海滩上,不知什么时候,在不远处,伫立着一个青年。 

许正以目光向江逸朗示意,“小朗,别闹,有别人来了。” 

江逸朗从许正的肩膀上看过去,向不远处的青年张望着。 

晨风中,青年雪白的衬衫被风鼓起,黑发在风中舞动。飘飘衣袂,衬着修长挺拔的身姿,看起来有一种说不出的飘逸出尘的感觉,仿佛是,正欲乘风而飞的仙鹤。 

“看起来是不错的小孩。”江逸朗示意许正也看。 

许正回头,打量着不远处,站在沙滩上,望着海面的青年。 

青年身穿白色的衬衫,牛仔裤,球鞋,看起来很年轻,也许刚满十八岁,个子很高,肯定超过一百八十公分。 

那青年长的很帅,英俊的面容带一点古典美,鼻梁高挺,肤色白晰。旭日中,晨光里,他的黑色瞳孔黑的发蓝,有一种说不出的神秘的吸引力。 

正用好奇的眼神看着不远处的青年,江逸朗注意到,顺着石堤,又有一个青年走了过来。 

许正也注意到了这新来的不速之客。 

同样是一个也许刚满十八岁的青年,同样的白色衬衫配牛仔裤、球鞋,新来的青年,有着完全不同的气质。 

桀骜的浓眉、桀骜的眼神、桀骜的嘴角,新来到海湾的年轻人,与生俱来一份王者之气,昂首挺胸的走下了石堤,然后,慢慢走到了站在沙滩上的青年身后三步远的地方,站住不动。 

这沙滩上的新来者,就像是一只出征的狮子。 

有着桀骜眼神的年轻人,双手抄在牛仔裤的裤兜里,挺直脊背,站在另一个青年的身后,抿着嘴角,一语不发,只是一味的盯着对方的背影,目不转睛。 

注意到了那两个人之间存在的奇异的电流,许正拉一拉江逸朗,“我们走吧。” 

江逸朗点点头,和许正牵着手,顺着石堤走上了公路。 

握住江逸朗的手,许正说道:“小朗,来,我们跑。” 

“好。” 

沿着宁静路,许正和江逸朗跑了起来。 

“小正哥,要跑到哪里?” 

“跑到,吃早餐的地方。” 

一对奔跑的背景越来越远去,宁静路的无名海湾上,重新又只留下了一对身影。 



(二) 

宁远默默的注视着大海,初升朝阳那份跃动的生命力,仿佛让他也拥有了新生的力量似的。 

耳畔,是海风吹过猎猎的风声,夹杂着海欧的鸣叫。 

一切都是新的,崭新的一天。 

一天之中,宁远最喜欢的,就是清晨。 

虽然没能看到日出,但能享受这份属于清晨所特有的清新清爽,仍让他感觉到开心。 

如果,没有身后那个人的话。 

一开始宁远就知道,董世钧一直跟在自己的身后。 

刚刚走出住的大厦,宁远就看到董世钧靠在不远处的行道树上,他看见了他,他也看见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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