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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就是个传说-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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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贵雁
年轻将军安坐帐中,只是手中多了一只酒囊,刚灌了一口,猛见魏小花拿着两团泥巴进来,那酒没咽入喉中,反而是噗的一声喷了出来。
他怒极反笑,道:“好,好,看不出你这汉人瘦瘦小小,竟有胆量戏弄于某。”
魏小花正被泥巴上的热度烫得够呛,又不敢放手扔地上,一听这话,忍不住怨气上来,白了那年轻将军一眼,忽又觉不对,赶紧低眉敛目,解释道:“将军,此乃叫……咳……叫富贵雁,泥巴内另有乾坤。”
却是不敢用叫化雁的说法,以免这没见识的胡人又以为她拿乞丐的吃食来戏弄他。
可年轻将军却将这个白眼看在眼底,不禁一怔,竟觉得这灰头土脸的汉家小子眼神儿透着一股女子的妩媚,忍不住打个寒颤,忽地又想起,曾听人提及南方汉人都有敷粉涂朱的习惯,颇有女子风气,怪不得这大好江山,凭空便丢了一半,实是汉家无男儿也。
魏小花不知道他脑中在转动着什么想法,只赶紧将叫化雁外面那一团泥巴剥开,将里面烤得香气扑鼻的野雁小心翼翼放年轻将军面前,又用自己带来的碗舀了汤,然后便眼巴巴地瞧着。
“这泥巴裹肉的做法,倒也新鲜……”
年轻将军心思仍未从汉人习气上转回来,有些心不在焉,待到抓起烤熟的雁子,撕下一条腿咬了一口,方才眼前一亮。
“确是别有风味。”
本来不知道这个鲜卑人会不会适应叫化雁的口味,因为配料不足,而且以前是用烤箱,用泥巴她也是第一次,火侯也掌握不好,说实在的,对这偷工减料版的叫化雁,魏小花也没什么信心,直到这时她才大大的松了一口气,其实背心已经汗湿了,想来她的小命是保住了吧。
年轻将军一口肉一口酒,那汤却是理也不理,最后仍让魏小花带了回去,居然还腆着脸说是赏给她的,气得魏小花在心里把这年轻将军骂了一百遍,按她的脾气,这种嗟来之食应该倒掉才对,不过再想想,好歹也是自己辛苦做的,干脆就带回去孝敬了自己的老爹。
打这以后,那年轻将军只要得空,便喊魏小花去做饭,相处了七八天后,她终于渐渐发现,这年轻将军也不是那么穷凶极恶,虽然杀人的时候是不带眨眼的,对那些手下也极其严厉,但是面对她这个不起眼的小子的时候,已经算是和颜悦色了,估摸着是确实喜欢她做的食物,连带的爱屋及乌了。
大约半个月后,到了一个叫做盂县的地方,年轻将军把那些货物都卖了,换成了粮草,临时苦力营顿时得到了解放,纷纷散去。
魏小花正兴高采烈祝贺自由,不料身后听到马蹄响,却是那年轻将军骑在马上,慢慢踱了过来,居高临下,瞥着她,道:“汉家小子,你叫什么名字?”
魏小花眉心一跳,魏什长上前,正要代答,却被她拉了一把,然后才道:“回将军,小民姓花,名木懒。”这时候要是报真名,那才是傻到底了。
“花木懒……”年轻将军哈哈大笑,“某瞧你甚是勤快,不如便留在某军中,如何?”
想得真美,让她给这胡人做一辈子饭菜,门儿都没有,长得再帅也不行。心中虽恨,却不敢表露,魏小花思量着怎么回答会宛转一点,又能脱身,一时间竟忘了反应。
魏什长惊出一身冷汗,再次上前,答道:“小儿年幼,怕受不得军旅之苦,请将军海函。”
年轻将军顿觉无趣,再看看魏小花确实一副风吹就倒的模样,若带在军中,只怕也是累赘,马上便没了心思,打马一转,扬尘而去。
魏小花见这支鲜卑骑兵随之远去,胆量又都回来了,远远地对着年轻将军离去的方向挥拳踢脚,惹得魏什长一阵好笑,知她这大半月受了不少委屈,也不骂她失了姑娘家的姿态,任由她好一阵发泄。
不料魏小花的花拳绣腿正挥得兴起,那年轻将军却突然停了下来,一转马头,又奔了回来。魏小花狠狠吓了一跳,不会吧,难道这胡人背后还长眼睛?她顿时往魏什长背后一缩,怎么也不肯出来了。
“汉家懒小子,这个拿着,他日若改了主意,且到盛乐来寻某,记着,某名元翼。”
年轻将军扔下一块铁片,复又远去,待走得无影无踪了,魏小花才捡起那铁片,发现似乎是从盔甲上扯下来的,上面刻着一个不知所云的图案,这刻痕还是新的,显然是刚刚才用刀刻上去的。
“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魏小花没当一回事,随手扔了,却被魏什长捡了回来,仔细收起。
“爹,那胡人耍咱呢。”魏小花没好气道。
魏什长摇摇头,道:“这位将军虽看着年少,但军纪严明,令行禁止,行阵扎营,颇有章法,这等威严人物,岂会与我等小民玩笑,且先收着,万一将来……”
说到这里,魏什长长叹一声,他是当过兵的,自是知道这世道如何乱,眼下虽无大的战事,但像之前那样的小规模对战,仍是时有发生,章路县再偏远,也保不住有一天会遭殃,那时这铁片未必不代表着一条生路。
魏小花见魏什长坚持,也就不再管他,父女俩略略整理了一下随身携带的物品,发现调料几乎已经用光的时候,她再次在心里把那年轻将军骂了个狗血淋头。当天,魏什长就把那铁片两头穿了个孔,系上绳子,让魏小花绑在胸口,说是路上万一再遇险,也能当护心镜防护住要害。
如此这般,一来一回在耽搁了将近两个月的路程之后,魏氏父女终于否极泰来,连个挡道的小蟊贼都没遇到,一路平安地抵达了洛阳这座有着华夏第一王都之称的城市。
走的时候还是秋天,可是现在,已经是春天了,父女俩个,竟走了将近半年之久。
这个时期的洛阳并不是王都,但是这并不妨碍它在魏小花心中的地位,在她的眼里,洛阳这座城市的任何一个角落里,都透着一股王气,一股浩荡之气。
好吧,这是她唯心了,其实现在的洛阳跟上辈子她见过的大城市比起来,还是差很多很多的,至少,走在大街上,她没有见家家户户种牡丹,后来一想,传说中洛阳开始种牡丹是在武则天的时候,现在当然是看不到的,早了好几百年呢。
但是跟一路行来所见到石楼县、盂县等地一比较,洛阳就无愧它神都的称号,魏小花第一眼的印象就是两个字:繁荣。
童辩
街道宽阔,行人如织,车马川流不息,偶过书肆,竟能听到朗朗书声。街头巷尾,随处可见艺人杂耍、商贩吆喝,甚至还有僧人在传经讲道,也有道人在舍粥布施,酒楼茶肆,僮子百戏,丝竹不绝。
“爹,洛阳真是个好地方。”一路行来,魏小花看得两眼发光,想要搬到洛阳来居住的念头在心中蠢蠢欲动。
这可是北魏后来的帝都呀,安全性肯定是没有问题的,只可恨她实在搞不清楚,北魏孝文帝究竟是什么时候迁都的,准确的说,她连现在/奇/北魏的皇帝是/书/谁都搞不清楚。没办法,谁让中学历史课本上,关于北魏,就记载了一个魏孝文帝迁都和汉化的事情,她能记住这些就不错了。
“是呀是呀,好地方啊……”魏什长随口应着,手上却拉紧了魏小花,以免她看花了眼,走着走着就走丢了。
“咦,这里的风景真好看啊!”
原来这时父女俩已经走到河边,河堤两岸青草茵茵,遍植垂柳和桃李,此时春光明媚,花开正艳,河水粼粼,远处又有山峦起伏,实在是美不胜收。
“这是洛水。”魏什长也被风景吸引,放慢了脚步,“顺着河堤往西走,过了桥,有片竹林,你二牛哥就在那里侍奉郑老先生。”
“洛水……这里就是洛神赋的出处吧,洛水出美人呢……”
魏小花忍不住停下脚步,沿着何畔来回的打量,此时正是踏青的好时节,大路上时常有载满人的牛车经过,还有更多的人跟魏氏父女俩一样,都是步行,男男女女,老老少少,一眼扫过,她发现这里的人们的气质还真不一般,跟她一路上见过的许多人都不同,生活在洛阳这块土地上的人们,似乎更自信更闲逸一些。
魏什长也不催她,反正天色还早,女儿喜欢这里的景色,多看一些时候也无妨。
“其形也,翩若惊鸿,婉若呃……那个游龙……什么什么秋菊来着,又什么什么春松……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飘兮若风什么回雪……”
如诗如画的景色让魏小花诗性大发,很想对着洛水咏一下洛神赋,奈何她虽然在刘野柳那里看过洛神赋,可惜背诵不出来,勉强有几句还记得,也念得不连贯。
旁边正好有一行人经过,听得她断断续续夹杂了好几个“什么”的诗赋,顿时哄笑起来,便有一戴高冠的男子喊道:“兀那小子,不懂吟赋,便莫要献丑了,打哪里来,还回哪里去,平白辱了这大好春色,污了我等耳朵。”
一腔诗性没能发挥出来,就被人给鄙视了,魏小花极度郁闷,想发飙都没理由,她确实没把洛神赋念全,可那人说话也太气人了,什么叫辱了春色污了耳朵,她还没嫌那人污了她的眼呢,一副尖嘴猴腮的样子,怎么看怎么难看。
待要反驳回去,却被魏什长捂住嘴给拖走了。
“莫要惹这些士族子弟。”
魏什长殷殷告诫,让魏小花又气闷了几分,这才想起,这时候似乎还没有科举制度,而是等级制度森严的门阀制度,士庶有别,讲究的就是龙生龙种,凤生凤种,老鼠生的就是老鼠种,上辈子在网络上看到有人提到贵族,说魏晋时期是中国唯一有贵族存在的时期,只不过这个时期的贵族不叫贵族,而叫士族,跟外国一样,这士族也有高低之分,最高等级的士族,就是古诗“旧时王谢堂前燕”里,以王、谢两家为代表的世家门阀,像她这样的比庶族还低一等的出身,确实惹不起那些士族子弟。
怀着一肚子的闷气,终于走到了魏什长所说的那片竹林。竹林外竖着一块石碑,上书洛阳书斋四个大字,后面是一篇碑文,魏小花也没来得及细看,便跟着魏什长踏上从竹林中蜿蜒而出的一条青石小道,走入竹林深处,才发现里面别有洞天,竟建有数栋茅屋小楼,彼此间隔有一定的距离,却又遥相呼应,屋外鸡犬乱跑,屋内书声可闻。
有几个童子在竹林里嬉戏,忽见魏氏父女俩个进来,便奔了过来,其中一个年纪稍大一些,看去约莫十一二岁梳着双髻的童子开口问道:“客人自何处来?”
魏什长弯下腰,恭恭敬敬地答道:“自北而来。”
那童子又问道:“所为何来?”
魏什长待要再答,却是魏小花见不得自家老爹对一个毛头小子必恭必敬的模样,上前一步,抢先答道:“为来而来。”
童子一怔,疑惑道:“何为为来而来?”
其实童子问的是你们干什么来了,魏小花回答的却是来就来了,暗里的意思却是你管我干什么来了,可是这童子偏不是普通人,自幼便跟在大儒身边,常听前来求学的学子清谈辩驳,听不出魏小花话里潜在的意思,只觉这个“为来而来”颇有禅意,又似另有深意,便犯了毛病,要跟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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