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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就是个传说-第5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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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还是死好了。”魏小花把头一伸,你爱砍就砍,姑娘我舍不得的东西再多,也没有舍不得这颗脑袋。



魏王气急败坏:“难道做某的女人还不如死?”



魏小花伸出三根手指,道:“大王若能应我三个条件,我便做大王的女人。”



“讲。”



“第一,逐尽后宫女子,包括王后在内,大王此生,只得我一人为妻。”



魏王的脸色瞬间又黑了,喝道:“放肆。”



魏小花也不理会,自顾自地又道:“第二,日后旦凡夫妻间,我说一,大王不许说二,我往东,大王不许往西。”



“放肆!”这一次却是侯乙弗喝出了声,这个汉家女子简直是胆大包天到不知死活,竟然连大王的威严也要冒犯。



魏小花缩了缩脖子,仍是将第三条又说了出来:“第三,我若要做什么事情,大王须得由着我,顺着我,依着我,闯了祸也要护着我,此生不离不弃,生死与共。”



魏王原本黑沉的脸色,在听到第三条时怔了怔,半天才道:“第一二条绝无可能。”言下之意,却是第三条保证能做到了。



于是魏小花爱莫能助地摊摊手,道:“如此,大王不足以为我夫。”



“莫非你还待一生不嫁?”魏王根本就不相信这世上会有能满足她三个条件的男人。



“那又如何?”



魏小花其实无所谓得很,她跟这个时代的女子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她从不认为,没了男人就会活不下去,更何况,她现在的年纪真的还小呢,打从心底,她是不想嫁的,如果真的得非嫁不可,她也得挑个肯应承她这三个条件的,不知道李志高会不会答应她第一个条件呢,后面两个就不用问了,那家伙早已经做到了。要是他肯答应,那她也就不想着李三牛那个没长大的任性孩子了,二话不说,立刻就嫁。



魏王气得几乎想活活掐死这个不知死活的小女子。



“看来是某一直太过宠你,竟将你宠得如此不知好歹,某堂堂魏王,岂会受制于你区区一个小女子,既如此,莫怪某不知怜香惜玉,你愿也好,不愿也好,三日后,行大婚之礼。来人,召告天下,某三日后娶妃。”



“大王强抢民女呀……”



只是这一回,无论魏小花怎么耍无赖,都不曾让魏王心软,反倒真把伤口给崩裂了,也不知为何,这伤口一裂,竟血流不止,魏王这才有些慌了,命大夫前来诊治。



伤口是重新处理好了,但奇怪的是,魏小花却昏迷过去,直到大婚之日到来,也没有醒过来。这样一来,大婚自然是办不成了,魏王却焦躁暴怒到了极点。



“庸医,治不好王妃,某便砍了你的脑袋。”



虽然大婚之礼没有能举办,但王妃的尊号,还是提前落到了魏小花的脑袋上,要是她还清醒着,一准被砸得生疼。



大夫吓得屁滚尿流,诊了又诊,治了又治,就是弄不清楚魏小花昏迷的原因,无法对症下药,不过十日,竟对魏王道:“小人无能为力,大王还是早日为王妃准备后事吧。”



魏王怒极,亦痛极,这才想起当日白衣和尚曾说,若有不可解之事,不妨求诸于佛法,急派人去寻白衣和尚,却哪里还找得到人,只在白衣和尚讲法的地方,发现一纸留书,上言:幽兰生于深谷,移之则枯,鸟雀嬉于山野,笼之则亡。



魏王犹豫许久,眼见魏小花气息一日弱于一日,终于下令,命人送她返家荣养。不料命令才下达,魏小花就突然醒了过来,要吃要喝,中气十足,气得魏王干瞪眼,一股杀机在心中来回绕了半天,终于隐去,转回自己的寝宫,喝起了生平第一回闷酒。



侯乙弗在一边劝道:“不过一女子,无倾城之貌,无天人之姿,唯善调羹尔,非独一人,大王何必恋恋不舍。”



魏王一口酒下肚,反问道:“王后美否?”



侯乙弗怔了一下,答道:“美。”



“你喜与王后相处,还是喜与王妃相处?”



侯乙弗又是一怔,低声道:“不敢冒犯王后。”



砰!



魏王一拍桌子,怒道:“直言。”



侯乙弗犹豫了片刻,才道:“王妃讨喜。”



慕容明珠很美,身份也高贵,偏偏却难以让人亲近,只因她的美她的身份,都只能让人仰视,而她亦自持身份,莫说对其他男人,便是对魏王,也时常发脾气,魏王是何等人物,若不是尚有借助慕容部的地方,岂能容她如此放肆。如此情境之下,莫说喜欢她,不提防她就是他心胸宽广了。



而魏小花却不同,她没有架子,喜欢做饭菜,也乐意与人分享,相貌虽不如王后美,但整天笑嘻嘻的,谁看了心情也好,偏偏又不同于一般的女子,惧魏王如虎,她对魏王不仅不惧,还时常顶几句,但见风头不对,又马上卑躬屈膝,比谁都狗腿,等风头过了,马上又得瑟起来,实在是让人气不得也笑不得,偶尔逗逗她玩,还怪有意思。



侯乙弗早已经发现,不仅是大王,宫中无论是哪个男人,每每对着魏小花的时候,便是心情再不好,几句话一说,再吃点她做的东西,心情便能迅速转好。莫说大王喜欢她,其实宫中大多数侍卫都是喜爱她的,否则凭她那几手连猫都杀不死的剑法,哪可能坐稳百夫长的位置。



“你都知道王妃讨喜,莫非某还不如你有眼光?”魏王的酒,越喝越闷,拍着桌案大吼,“某哪里不如人,区区一个小女子,竟敢三番四次顶撞某,难道某堂堂魏王,竟还配不上她不成。”



侯乙弗半天没说出话来,好久才无可奈何道:“大王,你既喜她不同于一般女子,又何必将她视为一般女子,她若唾手可得,便不是她了。”



魏王一口酒呛在胸中,咳了几下,将侯乙弗的话在口中反复念了几遍,终是怅然若失。



“莫非,某便得不到她了?”



“只看大王,欲拥江山,还是欲揽美人。”



侯乙弗一针见血,终于刺破魏王最后一点希望,沉默了许久,才道:“明日送王妃出宫,对外……便称病亡。”



“是。”



这一夜,魏王大醉。



魏小花就像飞出了牢笼的鸟儿,扑腾扑腾地直往家飞,才出盛乐城,但见返家的必经之路上,一行人,老老少少,顶着日头已经等了很久。



“爹,娘,还有弟弟,李大叔,李大婶,还有大牛哥,大牛嫂,刘先生,小鹿儿……嘻嘻,你们怎么都在呀?”



她像只欢快的鸟儿,围着大家转来转去。



“小花儿,你可想死为娘了。”刘氏扑过来,一把抱住她,哭了好半天,才在秦氏的劝慰下渐渐止住。



魏小花被她哭怕了,连忙闪到一边,又拉着刘小鹿的手道:“你怎么也在?为什么不见你娘?”



刘小鹿如今也已是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原还陪着秦氏一起劝慰刘氏,这时一听魏小花问,立时眼圈也红了,道:“我娘半年前病故了。”



“啊,对不住,我不知道……”



魏小花这才发现刘小鹿一身素白,明显戴着孝,立时连连道歉,半年前,正是她跟着李志高逃到秦国的时候,哪里知道家中发生的事。



刘小鹿抹抹眼睛,又道:“多亏了魏大伯、李大伯还有三牛哥,才让我娘风光下葬。”



魏小花听到李三牛的名字,眼前一亮,正想问这小子有没有做到将军,魏什长已经过来了,道:“天色不早,有什么事情路上慢慢说,先上车吧。”



却是三家人坐了两辆牛车过来,这时魏家、李家都上了车,但刘先生和刘小鹿却留下了,目送他们两家人离去。



魏小花一边向刘小鹿挥手,一边奇怪地问魏什长:“他们怎么不跟咱们一起走。”



魏什长没开口,却是刘氏含笑答道:“咱们是往晋国去,小鹿儿与三牛订了亲,自是要留下的。”



魏小花听得目瞪口呆,刘小鹿怎么跟三牛搞上了?再追问详细,才知道,原来当初刘家向李家提亲,李老拐儿也没拒绝,只是这事关系李志高的终身,而这孩子又是自小就有主意的,李老拐儿虽然对刘小鹿很满意,但是到底没敢一口应承,只说等李志高问过再定,但事实上却已经把刘小鹿当二儿媳妇看待了。



可是谁也料不到,李志高追着魏小花去了盛乐,后来会发生参军的事,魏什长回去把他的意思跟李老拐儿一说,这孤男寡女,随军同行,没有名分怎么行,不得以,李老拐儿只能同刘家摊牌,刘小鹿要嫁也行,却只能为妾了,毕竟凭魏李两家的关系,魏小花无论如何也是不能为妾的。



但刘家是什么脾性,怎么肯让自己的女儿为妾,于是这婚约自然就不了了之,本来刘家对魏李两家都有些怨忿,刘先生更是与魏什长、李老拐儿有老死不相往来的意思,但哪里料到,刘妻张氏却突然病倒了,刘家本贫,刘先生是个不事生产的,全靠张氏纺纱织布过活,如今张氏一倒下,生活都成问题,哪里还负担得起医药。却是魏李两家同时伸手相助,送粮请医,刘先生再脾气孤傲,此时也不得不低头接受。



可是张氏终还是没有挺过去,缠绵病榻几个月,还是闭了眼。恰逢这时李三牛因做战勇敢,屡立战功,从伍长升到了千人将,虽然不是正儿八经的将军,但是好歹也是威风八面了,得意地实现他曾经的誓言,骑着大马回来探亲。见刘家正在办丧事,可怜家中无儿哭灵守孝,他便自告奋勇,充当了一回临时孝子。



有一个将领当孝子送葬哭灵,张氏可谓是死得风光,刘先生有感魏李两家的恩情,再加上看李三牛也是前途无量,就动了把刘小鹿嫁给李三牛的心思。再说刘小鹿虽然不喜欢李三牛这一类型的男人,但是见他为自己母亲尽孝,心里说不感动那是假的,父亲既然有了这个意思,她也就没有拒绝,便在百日之内先跟李三牛订了亲,只等孝满再嫁。



“对了,怎么不见老师和二牛哥?”



魏什长含笑合道:“举家搬迁,岂能无人事先打点,他们已于五日前就动身往晋国去了。”



魏小花嘟起了嘴,不满道:“不管我了呀。”真是无情无义的男人,亏得她在宫里的时候还想着他。



魏什长大笑,道:“慧远大师做保,保你今日必能出宫,又何需担心。”



“哼,我看他改行当算命先生去好了。”



魏小花哼哼着,她对和尚始终没有好感,也就鸠摩罗什那个傻和尚还可亲可爱些,也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



“爹,娘,李大伯……我跟你们说,以后千万不要放和尚进家门,这些和尚呀,最会神神叨叨,万一使了坏心眼,你们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想起白衣和尚在自己额间的那一点,魏小花就心有余悸,当时她脑中便有些昏沉沉,还当是自己受伤引起的,后来昏迷了十数日,醒来以后再一回想,就知道定是这白衣和尚做的手脚。幸亏他没有坏心眼儿,否则,她可真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不可对大师不敬。”魏什长在她脑袋上一拍。



魏小花立时蔫了,忠言就是逆耳呀。



因有老有小,又是举家搬迁,两家人行程极慢,到达晋国吴郡时,已是半年之后,路上经过一间香火鼎盛的寺庙,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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