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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境无痕(非悲剧)-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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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天修专著的看着安逸兴奋,觉得此时的他是那么的充满生机,着实欣慰。
东醒之确是听的兴奋,整晚上专心听讲,不懂就问,到了后来,甚至大胆发言:“看来,最根本的,是要提高粮食的劳动生产率,真正解放农村劳动力,然后鼓励发明创造,由这些集中起来的劳动力进行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的生产,而粮食和生活资料都有大量剩余,这第三产业也便蓬勃发展了。”
安逸用筷子敲着东醒之的脑袋,直道孺子可教。
东醒之一把夺过安逸手中的筷子,轻轻挑下了安逸唇边的米粒,放在眼前凝视着,道:“这粮食的产量,又如何来提高呢?”
安逸道:“这个我有办法。”心想,这杂交水稻的方法,课堂上还学过呢,虽说忘得差不多了,那里不是还有月月吗?老办法,说个大概,出钱找人捉摸去。
“安逸,今日听君一席话,只觉过去二十余年的诗书真是白读了。只是你如此才学见识,为何不入朝为官,造福天下呢?”东醒之一改先前的顽劣态度,认真地问。
“呵呵,我这人,旁门左道的会了不少,做两首歪诗也凑合,却坐不了花团锦簇的应试文章。又不想靠家中的势力,自然也取得不了功名。”
“哈哈,这借口半个月以前你要使用来到也没什么,但如今谁人不知桃花坞主就是玉面书生?若是连江南第一才子都做不出锦绣文章,这天下文人,岂不都是欺世盗名之辈?”
这欺“诗”盗名之事,对外人,安逸能坦然处之,但对朋友,他倒是有些赧然,但也只能接着胡说八道:“我这性子,看似温和,却最是倔强不过。”
一旁的天修点头深表赞同。
“若是对上了我的性子,就是让我三天三夜不眠不休,我也愿意去写,但要是让我屈着性子,写些歌功颂德的话,就是打死我,我也是不做的。我写文章,要的就是随心所欲。可我若是在考卷上写了什么不该写的话,到时候恐怕就不是我一人遭殃了。”
东醒之想想安逸的那些个大逆不道的话,心道这话也就只能在朋友中说说,若是将之写在了考场上,那可真就是抄家灭族的大罪了。
安逸接着这个话头,又开始议论起了科举,心中却也安享,自己是不是也应该想个办法弄个官来做,来推动这个时代的发展和进步呢?过去的自己虽然志向没这么远大,但也想要做个能有全国影响力的女强人,怎么倒是在这个男人的躯壳里,有着别人没有的优势,反而总是只想着得过且过呢?
第三十六章 追求
直到金鸡报晓,三人才知已是天明。
这一夜,虽然是安逸说得最多,但东醒之也说了不少国家大事,而沈天修也偶尔插两句,聊得安逸直呼痛快,决议晚间将小小这个女中豪杰一起拉来继续。
听闻小小竟有不输男子的豪迈性情,东醒之对这位只有一面之缘的女子更感兴趣了,嚷着要好好结识一番。
小小的魅力果然无法阻挡,一见到小小,原本只是大嘴巴的东醒之立即漏出了一幅猪哥相,惹得安逸一阵窃笑。
看着东醒之在小小面前大献殷勤,安逸将胳膊向天修肩上一搭,揶揄道:“竞争对手出现呢,吃醋不?”
天修看着在小小身前茫茫叨叨的东醒之,心道自己不用再追求小小了,不禁松了一口气,却紧接着被安逸的话弄得哭笑不得。只见安逸捧起了天修的手,郑重其事得道:“放心,我会帮你的。虽说醒之夜也是我的朋友,不过我更支持你,放心好了,有我出马,包你抱得美人归……”水汪汪的眼睛,认真地坚定地鼓励目光,让天修即感动,又无奈。
武林两大青年高手之一的沈天修和神秘贵公子东醒之的追女大比拼在晋江歌会即将举行之际,就这样如火如荼的展开了。
安逸虽没吃过猪肉,总还是见过猪跑的,再加上他对小小比较了解,虽不能说占得先机,但也总算使出不了大错,所以这出谋划策的重担,他挑得也算得心应手。
东醒之开始的时候,玩儿了个老套路,找人扮土匪要对一大早出门进香的小小劫财劫色,果然,三下五除二,财就被劫了,东醒之给的定金全部入了小小的荷包——小小是文明人,当然不会劫色。可怜等在一旁的“英雄”还没反应过来。
有安逸做策划,天修的第一步当然没那么俗套。就在小小安全归来的时刻,整个密洲的人都看到了一个奇景——无数雪白的只鸽子漫天飞舞,从天空中撒下刚刚采摘的下来的还带着露珠的花朵。花朵笼罩了得意楼方圆百米,洋洋洒洒渲染出了一个美妙的梦境。
结果?结果就是无数人大饱了口福——多鲜美的鸽肉啊,这可都是最好的信鸽。
这东醒之到是个实在人,不去玩儿那些虚的。当天下午,得意楼的客人们就见苏爱爱提着行李,挥泪向重女儿们告别——这楼子从此易主,成了苏小小的产业。小小来者不拒——这是安逸劝说的结果,反正东小子钱多得没处花。
安逸当然不可能那么没有情调。他让人一下午时间赶制出了个滑翔机,命天修在晚上抱着小小自山头上飞跃而下,在西子湖上空盘旋。只见湖上百舟同泛,舟队排成小小二字,由于灯火猎猎,空中看来,明晃晃的,气势恢宏惊心动魄。只可惜时间仓促,调来的舟排不成“我爱你”三个字。只是从此以后,这滑翔机的行业着实为安逸创收不少,当然,驾机之人换成了受过严格训练的武林一流好手。而且只凭安家即凌霄殿的威名,这西子湖上便没人敢盗版,甚至到各大湖旁山间收专利费,人家也乖乖的交了。
东醒之发火了,指着安逸的鼻子,大叫安“妹妹”喜旧厌新,不够“兄弟”义气。安逸向他抛了个媚眼,口爹声道:“东哥哥,奴家要讲兄弟义气做甚?”那颠倒众生的媚态电得沈天修和东醒之失魂落魄,笑得小小前仰后合,然后一把揽住了安逸的纤腰,粗声道:“好妹子,你要是成了‘兄弟’,那哥哥我怎么办?”说罢踮起脚在安逸的唇上吻了一下。
噌得一下,安逸从脖根到发梢红了个通透,急道:“你这丫头,开玩笑也没个轻重。”
东醒之看这兀自抱在一起得一对佳人,喉结耸动,咽了口口水。
沈天修却眉头一皱,露出了不满。
看到天修的表情,安逸心中突然一酸,心中感叹:怎么,你心爱的人亲了我,你吃醋,生我的气了吗?他突然觉得对什么都没了兴趣,心中一片冰凉灰暗。
强打起笑容,说身体突然不适,向三人告别。安逸正准备回房,一个桔黄|色的身影蹿了过来,确是这些日子以来,一直围在他身边当装饰品的小妖。他将小妖紧紧地抱在怀中,拖着沉重的步子走回自己的房间。
他其实是想去小小房间的,想让小小陪他说说话,但自从沈天修来了之后,便不让他与小小同住了。这个本来最正常不过的事情,此刻却让安逸的心有些扎得慌。
甚至一整天的追逐戏码,都在助长心中的酸涩。
这对神仙眷侣自由的操控着滑翔机的景象,脚下之人艳羡称赞的声音,都在此刻袭来,挤压着安逸的信,让他喘不过气。
“我这是怎么了?”安逸不知是自问,还是在问怀中的小妖亦或是那个怪异的月神,“我难道喜欢天修吗?可我没有那个资格啊。别说我并不是那个他一直保护着的人,就算是,可我也是个男人,一个跟他根本没有可能,只能够做一辈子朋友的人。”
举起小妖,注视着它宝石般的眼睛,安逸突然呵呵笑了起来:“我当然没有喜欢上他,唉,是我杞人忧天了。又不是今天才知道他喜欢小小。若是我喜欢他,怎么会这会儿才有心酸的感觉?唉,还是小心眼儿在作祟吧,这么多年的朋友因为女人生自己的气了,有点气也是正常的。只是我要改改这种女人式的友谊了,都下决心要做男人了。怎么以前女人样表男人内在的自己,现如今反倒做不成男人了?
被安逸冷落在厅堂之中的三人,此刻是什么兴致皆无,各自默默地喝起了酒。
尽管安逸自以为掩饰得很好,但他那灵动的眼睛,早已泄露了心事,其中的幽怨哀伤,却已深深地感染了别人。
只是第二杯酒还在嘴边,却见安逸又笑语盈盈的回了来,夺了天修的酒杯一饮而尽,手肘压在天修的肩上,支着脑袋,挑衅的看着东醒之道:“咱们明儿个继续!你这纨绔子弟想追小小,还要过我这一关。”
“是我和天修在追求小小,你来插什么手脚?莫不是你喜欢我,才以这种方式阻止我和小小吧!”东醒之毫不示弱,转而看相小小,凌厉轻蔑的眼神瞬间变得温柔,道:“小小,可别种了某些人的计!”紧接着又面对安逸,惋惜怜惜痛惜的道:“安妹妹,有道是最难消受美人恩,你对我的真情,恕我无以为报。你是个好女孩儿,只是我不适合你,你还是去找寻属于自己的幸福吧。”
安逸一个旋身,转到了东醒之的身后,手臂死死的卡住了他的脖子,却柔声道:“东哥哥,人家那里不如小小了嘛,咱们姐妹一场,你就将东哥哥让给我了吧。”
“安姐姐,你随便拿去就好,这东西又不是我的,你问我做什么?”
第三十七章 歌会1
不知是东醒之vs沈天修,还是东醒之vs安逸的战争还在继续。
安逸自是花样百出,东醒之也学了乖。
醒之果然本事不小,不知从什么渠道,让巡抚派了三千精兵,一大早的便将小小接到城外,让她过当将军的隐。
安逸针锋相对,紧急调来了一千匹骏马,立即冲散了人群,沈天修稳坐于头马之上,跃到小小面前,一把揽过了她的腰枝,带着美人扬长而去。
看热闹的武林人士见了天修的骏马,无不叫好。
东醒之跃上了自己的马,一拉缰绳,骏马长嘶,直如龙吟,躁动的群马立即安静下来,只余天修的坐骑还在前行,两匹骏马便一前一后,展开了角逐。
天修的马已是千里挑一的名骏,奈何醒之所乘,却是万里无一的神驹,腾挪纵跃,飘然若仙,初始虽相距甚远,盏茶的功夫,却已追上。
与天修并驾齐驱,醒之向小小伸出手来邀请美人同骑,小小大笑一声,拉住了醒之洁白如玉的手,微一使劲,将他整个人从马上拉了下来。
醒之的仆从虽离得远,但仍看得分明,一众高手惊得大叫连连,忙施展其最得意的轻功千米救主。
醒之爬了起来,可怜巴巴的看着悠然的走回来的小小,可怜巴巴地问:“怎么给我不公平待遇!?”
“我是最公平不过的,拉你和方才拉沈大哥之,用的力道可是一样的,你的力气太小,我有什么办法?”
四人就这么折腾着,场面越来越宏伟,碰撞越来越激烈,搞得比两大高手对决还要吸引人。
对于江湖上的众八卦来说,沈天修的身份自是个大大的噱头,而东醒之却也绝不简单。
不说他身边聚集着众多的一流高手,就是身边那三个人不人鬼不鬼的家伙,就大有来头。
对于这凶名远播的三人,江湖上见过得不多,只因见过他们的基本上都去做二十年后的好汉了。三人脾气暴躁,喜怒无常,视人命为草芥,杀人无数,但武功高强,一度深为江湖所惮。只是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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