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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泥+番外何处问来生_by_云水(云水在瓶)-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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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无需偷听。我是父王最宠爱的人。 

西夏奸细见了我,却似见了鬼一般。 

父王温和一笑,对身边的金翎卫轻轻比了个手势。 

西夏奸细跟着金翎卫走出了书房去领赏。我知道他再也不会回来。 

我懂父王那个小小手势的含义。 

入秋,我不再是汝南王世子。 

宋帝即位多年,却无子嗣。宫中怀孕的妃嫔,总会莫名其妙地流产。 

所以,我现在是宋帝养子。 

皇宫之复杂远过于王府。我再一次见识到了父王算无遗策的可怕。 

我渐渐长成,不再跳脱嬉笑,和父王也渐渐疏远。 

我学会了温和淡然的笑容,对每一个人。 

三娘抚着我的头轻轻叹息:“你越来越像你父王了……”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三娘。 

皇宫的岁月漫长而阴森。 

三娘死时,为了避嫌,我没有回去看过。 

我现在是宋帝的儿子。我的爹是大宋皇帝,我的娘是大宋皇后。 

三娘是汝南王妃,不是太子的娘。 

我已改名为赵曙。曙光的曙。 

我就是大宋王朝的曙光。 

四 

汝南王病危时,我悄悄溜回了王府。 

那个姿容曾经俊雅无双的人瘦得只剩一副骷髅架子,眸子却异常清亮。 

那双从来温和却拒人千里的眼睛里,竟像野火一样明亮而杂乱。 

那张脸,不再是一个闲雅如玉的面具。 

一瞬间,我以为我看错了。 

那是一张真正的人的脸,有了痛楚,有了七情六欲,不再是一个永远和煦如春风的假脸。 

“我以为我没有爱过你……”他轻轻地说,仿佛陈述一个平常不过的事实。 

他死死抓住我的手,死死地盯着我,再也不发一言,仿佛要把我的样子刻在眼里带进坟墓。 

我静静看着他全身不停颤抖,看着他时而狂喜,时而悲伤,时而愤怒,仿佛一辈子藏在面具下的种种感情都要在此刻爆发殆尽。 

我静静看着他的生命在爆发中一点点耗尽,看着那个曾经尊贵无比的身体慢慢僵硬,发出臭气。 

汝南王薨。 

皇族中七岁以上皇子皆披麻戴孝扶柩,备极哀荣。 

五 

哭是多余的。我温和地笑着,不露声色地暗中接掌了死者的权力,安抚方方面面蠢蠢欲动的势力。 

皇宫的岁月漫长而阴森。风评中,太子闲雅清淡,温润如玉,真正有德君子。虽有不自量力者暗潮涌动,却无伤大局。 

宋帝忽然染疾,未几驾崩。 

明黄|色的龙袍蛇一般滑过我的身体,蛇一样冰冷而恶意。 

我终于当上了十年前父王许我的皇帝。 

江山在手,从此翻云覆雨。 

我轻轻玩了一个暗示,便有忠心耿耿的大臣上表请求追赐汝南王为帝,声称治国以孝为本,涕泪交流。 

前朝臣子出来慷慨陈词,坚决反对此议。他们甚至反对我称父王为父亲,而要称“伯父”。他们涕泪交流慷慨陈词,仿佛那一声“父亲”会令大宋灭亡。 

我对每一个人温和地笑着,不动声色,却暗中令不识相者慢慢失势。 

顺我者昌。 

我对着我一手操纵立起来的皇考牌位静静冷笑。 

有的事,到了一定高度才能明白。 

亲娘不是聪明人。她因酷似某个人而获得汝南王恩宠,却不懂利用优势固宠,郁郁而死。 

三娘是出类拔萃的聪明女人。她从没名没分的地下女人做起,慢慢当上了侍妾、侧妃。 

三娘不是一个幸运的女人,她甚至没福气生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 

可是,三娘有足够的智慧。她发掘出一个孩子,教他诗词,星象,兵法,琴棋书画,养出他任性的脾气和千伶百俐的口才,甚至故意怂恿他去那人曾经住过的地方去爬树掏鸟巢,终被汝南王发现这孩子从面貌到才学脾气都酷似那人。 

三娘昭玉在色衰爱弛的中年奇迹般重获父王的恩宠,挟宠利用种种狠辣的手腕除去了汝南王正妃,最终成为唯一一个有资格与父王同柩而葬的女人。 

没人知道她曾是西夏的公主。 

父王早知道妻妾的暗中较劲,却巧妙引导这种斗争除去了羽翼已丰的汝南王世子,逼疯了势力庞大的元配王妃,将那个有着相似面容的弱小孩子扶上了世子的位置,进而太子。 

三娘再狠,狠不过父王。 

我的运气真好。 

因为我这张脸,也因为三娘有意的训练。 

我还记得耶律宗真见到我时惊惧欲死的神情。 

那年,父王允许了我去辽国,却交待金翎卫随我秘密前往,夜访辽帝耶律宗真。 

没谁知道,辽帝耶律宗真竟是被一个小毛孩子吓死的。 

之前在西夏,父王派去了一个绝色的女子,辗转嫁与西夏太子,却故意令李元昊看在眼里,最终父子争美,太子弑父,毁去一代枭雄。 

据说,那个女子和我面目依稀相似。 

我不知道为什么,也不想知道。 

也许父王是为了某个年少时的心愿,可那是他的事,与我无关。 

我望着父王的牌位温雅而笑。父王啊,我会让大宋江山在我手中辉煌,这才是我的事,我会比你更聪明,更狠绝。 

因为我不会爱上谁,永远也不会。 

我只要你的牌位看着我,一生一世。 

我和你一样,早在自己知道之前、少不更事之时,便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人,一生一世。 

 

番外:偷心三十六计 

第一次遇见昊和旻,是在一条臭哄哄的小巷子里。 

那天,我们一起用计把几个武功高出我们许多的地痞整得鬼哭狼嚎。 

昊得意地笑了,漆黑的眸子亮得发蓝。 

「你,以后就跟着我!」昊倨傲地盯着我,眼神锐利得像天上的鹰。 

我歪着头想了一想,笑了。 

「好啊。」 

'为什么不呢。因为我姓秦,我注定要跟着他们其中的一个。 

l 

那年,昊十岁,我八岁。 

旻在一边淡淡地笑着,温柔的脸庞莹润如玉。 

一瞬间,我立刻后悔。 

为什么开口让我跟着他的,不是这个斯文如玉的男孩? 

我后悔了十五年。十五年后我才知道,这就是天命。 

十五年后,秦家成了夏国汉族势力之首,我也顺理成章成了夏国唯一的异性亲王——南华王。昊击败了王族中众多的兄弟,成了夏国的大王。 

温柔的旻,死在一场不明不白的大火中。 

我了解西夏王李元昊,了解他的野心他的狠毒他的猜忌,所以权倾夏国的南华王不爱钱也不爱权,却把所有的聪明智慧都放在一件事上: 

偷心。 

美人,不管是男是女,都是上天的杰作。我喜欢美人,尤其喜欢不惜血本偷美人的心。偷心并不难,尤其是如果身份高贵、出手大方,有一张如玉俊面、一双勾魂的桃花眼的话。 

以上条件我都具备,所以我有一份完美的偷心记录。我有偷心的三十六计,所以我战无不胜,攻无不克。 

因为这个嗜好,我在王都出了大名,成了无数少女少妇的梦中情人。 

因为这个嗜好,王公贵族们争权夺势的时候常常忘了还有一个好色的南华王。 

因为这个嗜好,不爱色的昊放心地大方把钱和权赏赐给我。 

我舒舒服服地歪着头,笑了。 

西夏王都,阳春三月,桃红柳绿。 

蓝的天,白的云,青草的香味在空气中弥漫。 

我悠闲地在王都街口散步,心情好得像三月的天空。 

可是,忽然半空中想起一个炸雷:「小姐!你是救苦救难观世音菩萨!不不,你比观音菩萨还漂亮!」 

美人! 

我一机伶,连忙张目四处搜索。 

美人没搜索到,却看到一个粗胖夫人羞红着锅底脸,抿嘴一笑,羞答答在一个残疾乞丐前扔下一块小碎银,婀娜而去。 

我瞪眼。 

一个肮脏邋遢的断腿残疾乞丐。就是这个小兔崽子声称锅底脸比观音菩萨还漂亮!! 

我驻足在残疾乞丐面前,仔细盯了他一眼。 

真他奶奶的没有审美观。 

残疾乞丐头也没抬地迅速甩出大把的鼻涕和眼泪:「小姐!你是救苦救难观世音菩萨!不不,你比观音菩萨还漂亮!」 

语言流畅,一气呵成,如行云流水。 

我愣住。 

虽然我长得确实比观音菩萨还漂亮,可是这个马屁……似乎和给锅底脸的一模一样?! 

我他奶奶也不是小姐! 

我肚里冷哼,面上却似笑非笑地,袖子一扬,忽然将乞丐面前的钱全部抢走。 

抿嘴一笑,我悠然离去。 

残疾乞丐愣住,大叫起来:「抢钱了!」一面叫,一面骨碌爬起来,冲了来一把揪住我。 

「残疾人的钱你也抢?你有没有廉耻?@%¥#·*¥*——%¥#·#@*%!#……」 

残疾乞丐的唾沫星子乱飞,宛如漫天花雨。 

我轻轻避开,笑吟吟瞥了眼「残疾」乞丐两条空荡荡的裤管里忽然多出了的两条泥腿,并不说话。 

刚才这两条腿跑得飞快。 

围观人群哄笑。 

假乞丐抱头鼠窜。 

我悠然而笑。 

小兔崽子。 

过了两天,我在散步时被人抱住了大腿,还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哀嚎一浪高过一浪: 

「行行好!给点钱!家里三个孩子快饿死了!行行好!」 

我眼睛一瞥,早发现这就是上次那个「断腿」假乞丐。几天不见,他倒生了三个孩子。 

骗钱?想得倒美。 

不管他抱着我的大腿,我缓慢但坚定不移地向前走去,却发现这个无耻的兔崽子居然偷偷拿我的衣衫下摆擦鼻涕!! 

再也遏制不住怒火,我大叫: 

「放手!」 

乞丐把头摇得像拨浪鼓。 

「你放不放手?」 

「不放!」 

「真的不放?」 

「真的不放!」 

怒从心底起,恶向胆边生,我一把拽起他的头发,便欲行凶,忽然望见那乞丐的眼睛,一呆。 

居然像那个人。 

这双眼睛居然像那个人。 

我歪着头想了一想,笑了: 

「既然你舍不得放手,我就成全你……带他回府!」 

我的侍从站了出来,不管他哭爹叫娘把他抢回府中。 

好爽。 

我闭上眼睛叹了口气。 

赏心乐事那么多,我在醇酒美人中消磨。 

夜阑,酒醒,却睡不着。 

我去了我常去的荷花塘散步,发现竟有人在我的荷塘中洗澡。 

而这个人,竟然就是那个「断腿」假乞丐。 

我静静地看着,看着满天星光落在他身上。褪去了肮脏的衣服,光裸的肌肤竟然每一寸都很美。 

然后我看到了他的脸。 

一瞬间,我几乎以为那个人回来了。 

湿淋淋的美人从水中爬起,去拿岸边的衣衫。 

我轻轻踏上了他的衣衫,随即一脚把它踢进了池塘。 

我看见美人愤怒地抬起头,漂亮的眼睛像一头不逊的小兽 

偷心大计开始。 

二 

偷心三十六计第十八计:欲攻占其心者,现攻占其身。 

美人是一种奇怪的生物。 j 

得到美人的身子并一定能得到他的心,但是,想要迅速得到他的心,就一定要尽快得到他的身子。 

这条偷心兵法在大多数时候都是有用的,除了这次。 

我把他光溜溜抱上床,做足了前戏,却发现这个不识相的小兔崽子居然宁可自杀也不肯从了我! 

第一次啃到这样的硬骨头。 

他自杀未遂,在床上足足躺了半个月才恢复。 

怒极反笑,我留他做了个衣着光鲜的随身侍从。 

既然骨头硬,我就慢慢啃,老子有的是耐心。 

小兔崽子,看你如何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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