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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大人,打发点咯-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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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哥儿笑眉笑眼的听着她唠叨,随后一甩膀子将摊子收拾到车里,搂着自家婆娘亲亲香香的走了。
    连喻大人百无聊赖的看着,也觉得自己挺无聊的。看着人走远了,难得的伤春悲秋了。
    他没有我好看,但是他有婆娘。
    有了婆娘能干嘛呢?
    他嘀咕着,觉得自己喝的有些多了。心内莫名有些骚动,脚下路过自家门前的时候想也没想就径自走过去了。
    他不想回去,回去之后也没有婆娘等他。连老爷子常年在封地,皮皮又出了任务,便是回去了他也是自己一个人。再往后说,便是皮皮在,他们两个也是相对无言。
    跟个爷们有什么好聊的。
    他嗤了自己一声,晃晃悠悠的往前头走,也没个方向。
    耳朵里恍恍惚惚想起,方婉之跟他说过,刘二家的三姑娘嫁出去了,当家的是个裁缝,总能变着花样的给她做衣裳,可好看了。
    他对此总是报以不屑,他还是当官的呢,他有很多钱,但是他没有老婆。
    想到最后,连阁老有些不满的皱眉。脑海里浮现出方婉之低头帮他叠被的样子,他是付了她二两银子的,因为实在看不惯自己床上乱七八糟的被褥。
    至于为什么不让府里的婆子帮忙收拾,他不愿意细想。
    那日的午后阳光透过窗棂照进来,落在方婉之的身上,像是镀了一层薄薄的光晕。他歪着头瞧着她,正好看见她弯身垂下的长发和不经意露出的半截脖子。
    连喻自认不是什么君子,但也从来没有仔细端详过哪个大姑娘。偷眼瞅着那截白生生的脖子,没被发现,自己就先不好意思了。
    轻咳一声转开头,脑子里全是她难得贤惠的温婉样子。

  ☆、第十五章 我没有

晚来的风确实有些凉,连阁老渐渐散了些酒气,模糊惊觉一个要不得的问题。
    他似乎是,开始想女人了。
    眼前熟悉的牌坊,是他多次想要抠下来的那面小木板。他怔怔的仰着头看着,赫然发现不自觉间,自己竟然走到了万籁村。
    胡笳山离着上京不算远,身娇肉贵的连大人是习武的身子,其实并不觉得累,潜意识里却觉得自己是个家世了不得的公子哥,走了这么多的路就是该歇着了。就晃晃悠悠的往玉尘奉宛走,打算歇在那里。
    乍一看见缩在门口睡的正香的方婉之的时候,他以为自己出现幻觉了。且极为鄙视自己这种行为。
    就算他想了女人,也不该是这个泼妇。
    所以他揉了揉眼睛,发现她还在。那就不是自己猥琐了,又很开心,带着一身酒气坐在她旁边,并排坐着,不时扫一眼。又推了几下,发现这人睡的像头小猪,就就近端详了起来。
    方婉之的长相,闭上眼睛他都记得清清楚楚。远山眉,大眼睛,眉间一点朱砂痣,笑起来挺招人喜欢的。鼻梁有些塌,不如那些人想要送给他的美人挺,下巴也不算尖,是圆圆的苹果脸。嘴巴有些小,唇色红润,他记得这口朱唇的滋味,软而润。
    这般想着,喉结不由上下滚动了一下。
    侧头再看看,又推了她一下,还是没有醒,以为她病了。便往前面凑了凑,摸了下她的额头。并没有发热,手却有点不愿意收回来了。
    掌心之下的那一小片肌肤滑腻腻的,是不同于皮皮的那一身糙肉,他顺着她的眉骨滑下,拇指不自觉在那口半张的红润嘴唇上摩挲了一下,触感亦如方才脑子里乱七八糟的记忆与遐想。
    连喻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贴上去,总之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嘴唇已经触上了那抹红润。唇齿相接的瞬间,因着她半开的朱唇显得异常契合。他听到自己如鼓的心跳,舌尖扫过她的唇瓣和贝齿,吮了一下想要放开,又有些食髓知味。
    二十七岁的连喻,所有的情商都用在了为官之道上,也就没脑子探究这错乱的一吻的究竟代表着什么。
    他觉得有些热,带着深谙的眸子离开方婉之,长长呼出一口气,口干舌燥。
    他把这个归结于长久的没有女人,和酒后不甚清醒的脑子。
    如是催眠了一下之后,连喻心里舒服了很多,又舒了一口气之后,他看到了蹲在他和方婉之之间的皮皮,倒抽了一口冷气。
    皮皮说:“大人,我都看见了,你偷亲人家姑娘。”
    连阁老梗着脖子抿了抿嘴角,决定死扛到底。
    “我没有。”
    皮皮维持着棺材脸,十分认真的道。
    “我都看见了。”
    连喻看着皮皮黑白分明的眼仁,突然很想将它们抠出来。
    酒后风吹的久了难免头疼,连喻有些上头,整个人都有些醉醺醺的。桂花酿的滋味在唇齿之间荡漾开来,似乎还参杂了些许甜丝丝的别样滋味。他将两只胳膊并在膝盖上,歪头看了方婉之一会儿,眨眨眼,又看了一会儿,几乎落荒而逃。
    皮皮站在夜风里,看着那个有些踉跄的背影,心情是相当的不错。
    次日清早,澜卿难得起了个大早,睡眼惺忪的坐在床上发呆。
    皮皮端着脸盆进来,贼兮兮的对着他笑,被他没好气儿的连翻了好几个白眼。
    他说:“查的怎么样?怎么这次去的这么久,我的被子都没人叠了。”
    皮皮捡了什么乐子似的一挑眉。
    “没人叠吗?我怎么瞧着昨晚上被褥都码的整整齐齐的。”
    澜卿将头侧向一边去看初生的太阳。
    “婆子叠的。”
    “婆子叠的?”
    皮皮拖了个长音,总是正义凌然的脸上露出许多不正经。
    “叠被的婆子可还在门口睡着呢,您不去看看?”
    “你怎么不送她回家?”
    澜卿立时回过头斥了一句,抬脚就往屋外走,走了几步才反应过来皮皮的调侃。横眉立眼的道了句:“真是婆子叠的,”
    屋门外的方婉之当真就这么睡了一夜,皮皮给她用木板折了块挡风,还盖了条顶厚的棉被。
    春日里的天肯定是冻不着的。
    皮皮嬉皮笑脸的对连喻说:“方大姑娘睡觉可真死,怎么叫也叫不醒,我又不好冒然抱了人家姑娘进来。有心想给送回方府去吧,又觉着大半夜的,怕让人家多想,便一直这么搁着了。再者说,咱们这儿左右就两个屋。真抱进来了,您说是上你屋还是上我屋?”
    澜卿瞅着他明显看热闹的架势,自觉暗示自己不要同这个东西一般见识,想到昨儿晚上那一出,又有些不好意思。颐指气使的一指,他道。
    “我要吃饼子和豆浆,你去给我买。”
    皮皮咧着嘴应下,留下一连串意味深长的小眼神,嘴里欢快的哼着不知名的调子走远了。
    皮皮走远以后澜卿也没觉得多自在。照例先探了探方婉之的额头,没有发热才放下心来。
    方婉之睡觉是有些死的,从床上掉下来也能一样的睡。她的睡眠极好,也就不会赖床,卯时左右不肖人叫便自己起了。
    青柳时常逗她说:奴婢听说当官的都是卯时上朝,您这作息时间,刚好赶上应卯了。
    此时正是卯时,澜卿休沐倒是不用上朝。方婉之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就看到一身月白长衫的澜公子站在她身前居高临下的看着自己。
    他大概也是刚起,头发连个冠也没束,如瀑般的披了一身,很有些神仙样子。
    她咂巴了两下嘴角才反应过来这是个真人,还没来得及张口招呼,就听见他从鼻子里哼出一句。
    “要饭也不准备个碗?”
    态度不是很好,语气也不是很好。
    两人足有两个月没见面了,乍一见就这么贫嘴贱舌的,迅速让方婉之想起了来时的目的。
    愤愤不平的瞪了他一眼,她一把掏出犹自在她怀中酣睡的王守财。
    “到底是谁家的猫,你儿子你到底还管不管了?”

  ☆、第十六章 教‘子’之道

王守财自从在她家吃过一顿饭之后就认了路,隔三差五的就去方府曾一顿。倒不是连府的菜不如方府的好吃,而是方婉之的丫鬟青柳也养了一只小花猫,吃完了之后两只猫还能玩儿上一会。
    王守财的喵年还小,正是喜欢撒欢的时候,白天玩累了就不大愿意动弹,长久的窝在方婉之的怀里涎皮赖脸。
    这个初次见面就拎了它后脖子的女人虽然粗俗,但是王守财喜欢她身上香味。它还是有些怕生的,方府里它也只认得她。
    这样下去的结果就是,连喻忙的没时间照顾守财的时候,就会让方婉之带着,连喻的王守财也莫名其妙的成为了方婉之的王守财。
    方大姑娘是不介意多一只猫吃饭,只是偶尔看着将后花园糟蹋的一塌糊涂的栀子花,难免有些心疼。
    昨天王守财又偷偷带着青柳的阿黄弄倒了一片小花骨朵,她坐在院子里的藤条椅上晃了两下,突然就觉得,这事儿得跟澜卿说道说道。小猫小狗就跟个孩子似的,宠的久了就越发不好管束。他是慈父,她可不是慈母,王守财要再这么闹腾,她就动手打猫了。
    她当时为着自己的认知怔了一下,一面摇头一面觉得慈母这个称呼实在用的不妥当,但又想不出什么新词。鞋面晃动两下走进屋里,抱着王守财就出了门。
    她让青柳给方正留了口信说自己去玉尘奉宛了。一路溜溜达达的走着,不想平日瞧着不长的距离竟然要走这么久的路。
    走到门口的时候,她累的不行,敲了许久的门又没人应。
    这是方婉之第一次不请自来,又累的狠了,转圈在村里用了顿晚膳就睡着了。
    方正对他这个嫡女除了婚嫁一事从来都不上心,卢二娘虽说喜爱这孩子,一旦跟几个老姐姐打起了马吊就是没了黑白。yz
    所以这一夜,没人知道方婉之没有回去。唯有丫鬟青柳咬着帕子颇为感动的想,小姐莫不是把澜公子给扑了吧?她真勇敢。
    而现在睡了个恬足的方婉之却只想找连喻的晦气。
    因为他不光拒绝改变他的教子方式,还抱着王守财一溜的哄着,全然没有觉得几盆栀子花的阵亡有什么大不了的。
    方婉之皱着眉头道。
    “三岁看大,七岁看老,棍棒之下才能出孝子,王守财都快把阿黄带疯了。”
    澜卿本来捏着猫爪子玩着,一听她说自己儿子就有点不大乐意了,眉头一挑回道。
    “你们那个什么阿黄本来就是个疯的,上次来玉尘奉宛不是也挠了墙吗?”
    澜卿不提这事儿还好,一提这事儿方婉之就有些急了。
    “你也好意思说,那分明是你们家王守财先挠的!”
    而且阿黄很娇羞,一直在角落里老老实实的坐着,王守财自己挠疯了,回头一看阿黄突然变了猫脸,臭不要脸的走过去拍了它一爪子让它跟着自己一块挠。
    不挠不行,不挠挨揍。敢说这不是惯的?
    澜卿自来护犊子,不管是手底下的人还是手头上的猫都要护着。自去木匣子里拿出王守财的专用梳子,有一下没一下的顺着,口里不忘顶嘴。
    “王守财挠它就挠啊?王守财逗狗的时候怎么不见它上前呢?”
    方婉之真恨不得上前掐他一把。
    那王守财逗狗的名声他还引以为傲呢?放眼整个万籁村,哪家的大狼狗不想一口咬死王守财?
    这东西是真嘴欠啊,看见趴着睡觉的狗就拍一爪子,遇到好欺负的就伸长了两只前爪左右开弓的抽人家大嘴巴子,就为这件事,方婉之都被养狗的唠叨好多少次了。
    拿眼珠子狠狠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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