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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婚-第10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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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想的到,所以他不会是回了千佛洞。
我点了点头,随即陷入了沉思,他能去了哪里? 可是就算我最近智商见长,能根据一些蛛丝马迹联想到很多东西,可是他的消失,是那么的突然匆忙,而且,似乎是没有一点头绪留下。现在这样的情况,回到了他第一次失踪的时候那样,现在只有两条路等着我。
一是,在幕后的那个人,给我提醒。
二就是,二哥跟上一次一样,给我类似平安信那样的提示。
我抓了抓头发,心里窝火,因为任凭我怎么去努力折腾,好像,一直都非常的被动,一切都要靠别人的感觉,真的让人抓狂,他们需要你了,就提示你一下,然后你不得不明知道是被利用了,还必须像一只狗一样,心甘情愿的被人牵着鼻子走。 当然,你可以不走,那么,你就被排除在外。
什么时候,我才能变成主动的一方? 难道哥们儿天生,就是一小受的命? 偏偏明明我的命好像非常牛逼的样子,现在这样的局面,我算怎么个牛逼法?牛逼到到处被人牵着头走?怎一个憋屈了得!
我在苦闷的时候,朱开华还在一直紧锁眉头,最后还是很不确定的道:我以前听我那半吊子师父说,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我还一直不信,直到后来有一次我们倒了一个汉墓,有一个伙计不长眼被条子给抓了,那厮嘴巴不严,老虎凳一上就全给交待了,加上那一段时间严打,我们几乎是插翅难逃,整个西安全是我跟我师父的通缉令,我那时候年轻,见到这个阵势都要吓死了,着急着找办法潜逃出去,可是我那个师父,竟然优哉游哉的就在西安市局旁租个一个房子住了下来,早晚还去小区里打太极,三餐该杂吃杂吃,你猜后来怎么着?
看到我眼巴巴的看着他,朱开华不无得意的道:我们就在警察的眼皮底下晃悠了三个月,愣是没事儿,就从那时候开始,我改口叫那个老头师父,而不是老杂毛,不说别的,就那份胆气就让人佩服。
说完这个,他语气一转,问道
你说,你二哥也是跟老头一样的想法,最危险的,就是最安全的。 你最容易想到的是他原路返回千佛洞, 你认为他肯定知道你能想到他是返回,但是他为了甩开你,所以一定不会这么简单的回了千佛洞。
可是,换到他的角度去想呢?
你二哥的脑袋可比你好不止一点半点。那么,他或许说,已经算计到你所有的想法。
你想他肯定不会那么简单的返回。
他偏偏反其道而行之,原路返回了。
反正,他出乎你的意料之外,那么,他就成功了,对不对?
此刻,我深切的体会到了古语三个臭皮匠顶一个诸葛亮的含义,看着朱开华,满眼的崇拜。这台符合我二哥的性子了,而且依照我二哥对我的理解。
朱开华的想法,不是可能,而是很可能,非常可能!
这是一场赌博。我二哥在赌,但是他到底在跟谁赌? 他应该没有那么清闲来给他的三弟来设一个个的局,可是,他的赌局之却始终以我为棋子。
那,我跟他赌不赌?
赌他去了未知的地方,那就一直等待着。
赌他回了千佛洞,那就等伤好点,再次启程。
后来还是朱开华一锤定音,先把伤养好,但是在这以前,必须去做一件事,那就是一定要搞明白,千佛洞这个根本就琢磨不出头绪的墓,到底是谁的,是因为什么原因造的这么别出一格。而我们眼下要做的,就是去找郑老狗郑碧山,一个似乎对铁棺材的往事了解的倒斗界高人。
前已经提起过,朱开华在秦岭遇到过阴兵,后来在吹牛的过程被一个已经金盆洗手多年的老头郑碧山知道了,然后郑碧山就带着几个徒弟跟朱开华一起返回了秦岭的那座墓室之,却发现,当年让朱开华差点栽进去的陵墓,一片狼藉,墓室里的阴兵,包括棺材,已经全部不见了。
可是后来,愣是让郑碧山在墓室的角落里挖到了一口刻满符的铁箱子,据朱开华说的,可以肯定,那和解放军叔叔在张家庄流沙墓里挖出来的铁箱子一模一样。
跟我父亲最开始启程的流沙墓里一模一样的铁箱子。
跟千佛洞里一模一样的阴兵。
只要这两点,就可以猜测,那个郑碧山肯定是知道什么,不然世界上哪有这么多巧合? 而且最重要的是,我不只怀疑,铁箱子,铁棺材,铁条子,是一种材料制成的,朱开华曾经说过郑碧山得到的那口铁箱子上面刻满了符,郑碧山说那是阴。
我也从千佛洞那个女尸所在的铁棺材里得到了几个从未见过的字。
是不是阴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无论是或者不是,我们都必须去找他,哪怕是尝试,任何的蛛丝马迹,都不能放过。
找郑碧山,还有一层考虑就是,这个老头虽然年纪大了,但是似乎一直在追求着什么,而且对那个铁箱子十分的重视,那么我们接下来要回千佛洞,这次已经吃了没准备人手不足的亏了,不然不说别的,就那个王道士,再怎么牛逼,我一梭子打过去,不怕不把他打成马蜂窝。所以这次找郑碧山,既然他对铁箱子狂热,对阴兵也狂热,那么不愁他不肯帮我们,开玩笑,我告诉他千佛洞里有万千阴兵,有至少一口的铁棺材,有阴,我就不信他忍得住。
对于这种老头来说,怕的不是危险,而是把自己的追求,放进棺材里。
我们商量之后,下面的行程就确定了,先等我的伤好个七七八八,然后出去找郑碧山,在伙同这个老头跟他的几个门生,一起返回千佛洞,这次的主要目的是找到我二哥,然后死死的盯着他,而正正是因为少了二哥的存在,我们不能太过强求,一旦发现二哥没有原路返回就立马退出来,至于郑碧山,他愿意追寻就追寻吧,生死由命。
计划定下来之后,我们两个反倒没有那么急躁了,因为急也急不来,反倒是马上又要进下地,珍惜在地上的好日子才是王道,我跟母亲打了个电话报了报平安,又联系了洛阳的伙计,说如果可以的话,派点人手装备过来,我需要倒一个大斗儿。
那边的伙计都是我大哥的马仔,虽然对我这个三少爷一直不怎么感冒,但是看我这次语气认真,也没说什么,多少要给点面子不是?
谁知道,接下来的事儿,让我们无法立刻就成行。
第五十章二十年前的真相(一)
终于等到医生肯放出出院,虽然在医院里也有小护士可以调戏,但是想到以后就又要下地,就非常的想去体会外面世界的灯红酒绿,朱开华更不用说了,比我早几天出院,说是在医院陪着我,可是我压根儿没见到过他几面,他自己更坦白,像他这种亡命之徒,下地来钱快,但是毕竟是刨人祖坟的昧良心勾当,说不定哪天就遭了报应,加上在地下心理压力极大,所以在地面上的时候,潇洒程度远不是我这种公子哥可以比的,我只是胡乱玩,他们的生活已经称得上是挥金如土不堪入目,他这厮嘴巴又极贱,这几天一直跟我描述这边的姑娘皮肤怎么个水嫩雪白,说的我也心痒痒,这不,感觉自己身体也好的差不多,立马收拾东西出院。
朱开华今天没有乱跑,说是要带我去事先踩好的几个娱乐城去乐乐,我也不反对,男人么,出门在外寻找刺激不是错,这跟我和白瑾发生了点啥性质上不一样,这是消遣,那却有种背叛的罪恶感。
出了医院 ,把手里的行礼放在地上,啥也别说,先吸几口新鲜空气再说,在医院闻习惯了那种药水味,一猛的闻到空气反而不习惯了,敦煌的常年干燥,现在这个天气,外面也非常炎热,我正要招呼朱开华去买几瓶饮料过来。却发现对面有几个人朝我走了过来。
统一的黑色西装,白衬衣,带墨镜,打领带。
我心道这几个人看起来不傻逼啊,怎么大热天的穿这么整齐的干啥?而且这造型,他娘的当自己是赌神还是黑社会呢,不由的多看了两眼。
感觉到我看他们,那四个人的其一个对我笑了一下,笑容十分友善,露出满口洁白的牙齿,我心里纳闷道:哥们儿不认识你啊。 可是伸手不打笑脸人不是,人家对我笑,我当然也回了个笑脸过去。
我这一笑不要紧,眼前的这几个人本来是整整齐齐的走路呢,我一笑之后立马狂奔了起来,是对着我跟朱开华奔来!
草!什么情况?
我还没反应过来,朱开华一把抓起我放在地上的行李箱,对着那四个人就丢了过去,然后拉起我,朝着旁边叫道:赶紧跑!
事情发生的太快,我根本就没有反应过来到底发生了什么,下意思的就要抬腿跟着朱开华跑,可是这时候,四面八方的,看报纸的,喝茶的,听音乐的,打电话的,全部立马放下了手的东西,冲我们俩围了上来。
妈的,光天化日之下,全他娘的都给起尸了?! 我哪里见过这种阵势,都快吓傻了,朱开华推了我一把,骂道:愣着干什么,分开跑!
然后他提,不退反进,竟然冲着包围他的人冲了过去,我也依样画葫芦,可是没跑几步,就被冲上来的几个人狠狠的摁在了地上,两只胳膊被反剪着,这几个人下手很重,而且我也是刚出院,身体能好到哪里去,被他们这一折腾,全身痛的要命,可是就是这么一弄,反倒把我弄清醒了,对着他们几个骂道:草!你们是谁?凭什么抓老子?!
心里却在快的思索,这群人到底是谁? 我做纨绔的时候也得罪了一批人,可都是虾兵蟹将,没有这样的规模,而且以前的矛盾也不至于从洛阳追到敦煌来弄我吧,这群人好像训练有素的样子。
难道是警察?
是警察就好办,起码不会挨打,而且家里虽然是做的古董买卖,我二哥把事情做的都非常漂亮,是游走在法律边缘,但是绝对不违法的那种,其的很多手段,都用的非常精妙,类似于我的那个赵家古董行,那还是骗外人的,背后不知道还有多少设计,所以真的是警察抓到我,反倒不怕了,没有证据,抓了老子不还是得放?
可是我却又在担心朱开华,这家伙说不定有什么把柄在条子手里呢,当下也不敢嚣张,腆着笑问道:你们是警察?
回答我的是一拳头,直接锤到嘴角,我感觉牙齿都要被打飞了,疼的半边脸发麻,然后传来一声,闭嘴!
我心里骂了一句,草你妈算你狠,可是嘴巴上还真不敢再说一句,这些本着正义外衣的人民公仆要是不正义起来,那可比狗咬一口痛多了。
我转头一看朱开华,嘿,这家伙牛逼,十几个人包抄他,还被他打躺地上几个,可是围堵我们的这拨人显然的也不是善茬,我看朱开华的衣服都被撕裂了,脸上也青肿起来几块,可是老朱越战越勇,转眼间又被他打倒几个,躺在地上站不起来。
然后他回头对我叫道:小三两,老子跟你比不起!先走了,回见!
我正要对着叫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发现我身边的一个西装男,缓缓的举起了一物,对准了就要跑出包围圈的朱开华。
是手枪!平时我见的太多警察拿枪对人了,不过基本上的恐吓,可是眼前的这个平头男,给我的感觉就是,只要朱开华脱离包围,就绝对会开枪。
就是这么种感觉,有杀气,非常的冰冷生硬,这些到底是他妈什么人!
这时候吓的我嗓子都失真了,撕扯着大吼:老朱!快他妈停下!!
朱开华回头一看,看到了西装男手里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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