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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兴华夏-第17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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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友旺,很不幸的,那些琉球人遇到的是生番,他不清楚事情的起因,或许是那些生番已经在那等了很久了,邓天宝有时想起来,也会觉得,那些生番就是要去杀死那些可怜的琉球人的。
这样的事,他以前也碰到过。
有一次,他和商队进山贩货,便遇到了生番的劫掠,他们的目标显然是商队刚刚在鸡笼港收购的货物,那些精巧的铁制工具,锋锐的武器和那些带着密密麻麻的图案的漂亮花布,邓天宝总觉得靠着人手就能织出这样美丽的东西是件很荒谬的事,可是显然,不管这事荒谬与否,那些花布和精铁制造的工具、武器一样,在生番的眼里,同样宝贵。
那时邓天宝还不知道那些生番是什么时候来的,但是父亲知道,父亲不但知道,而且提前做好了生番到来之后的准备,父子俩甚至是当生番第一声唿哨的余音还未散去时,就直接从帐篷里跑出来的,带着所有早已收拾停当了的当然也是仅有的那点家当,然后就是没日没夜的赶路了。
当然,邓天宝也迷迷糊糊的看到了生番对他们营地的劫掠,生番们注意到了这一大一小两个人的离去,不过营地里剩余的东西已经够他们多半年的挥霍之用了,没人愿意在没把更多的东西装到自己行囊里之前去搭理只带了一只包裹的人。
不过,邓天宝父子俩却没有为此而放慢脚步,他们两天就走出了本要七天才能走出去的山区,当他们遥望到村镇的时候才开始放缓了脚步,而迎面偶尔行过的商队和行人让这父子俩知道他们已经没有危险了。
那一次可是在逃命啊!邓天宝想,现在是在干什么呢?
父亲一边走,一边在和那位年轻的朝廷大官不住的交谈着。这个大官和他以前见到过的所有官儿都不同,他年纪很轻,身材高大,面相俊美,脸上总带着和善的微笑,说话也极是和气,不象他以前见过的那些大大小小的官儿,和他们这些草民说话时总是吹胡子瞪眼的。
邓天宝从看到他的第一眼时,便对他产生了一种莫名的好感。
但他身边的那些背着洋枪的护卫,却又让他心生畏惧。
因为他以前见过的官儿,哪一个也不象他的排场这么大。
前几天他也听别人偷偷说了,这个人的官儿,比台湾岛上最大的官儿还大,听说是北京紫禁城里的皇帝派来的钦差大臣。
对于官儿们,邓天宝一直是心存戒惧的,他现在还记得,被他和父亲及村长杨友旺等好心人救下后平安返回琉球的那些人,后来曾托人带了两百块银圆给他们捎来,以答谢救命之恩,但是这些钱却大部分都被那些官儿拿去了,最后送到他们手中的谢银,连二十块都没有!
但这位年轻的大官儿,却和那些只知道贪钱的官儿不同。他在请自己和父亲作向导时,便将酬金亲自送到了他们的手中。
那可是整整二十两银子啊!
二十两银子,对他来说,足够数年的花销了。
想到这里,他的脚步又变得快了些。身上也不觉得疲乏了。
刚刚的一片树林已经被放到身后了,现在两侧迅速向后掠去的是密密的一片灌木和零星的几棵小树,眼前已经能看到另一片树林了。
邓天宝又看了看父亲,父亲和几个时辰前是一样的表情,想来是不会休息了,不过今天走的路和平时很不一样,平时大多都是走官道,偶尔偏离出去也是为了打些野味回来,或是弄上几张毛皮,动物筋什么的,这些都能换来食物、盐和衣服,当然,邓天宝身上的行头大多还是靠着父亲的那个药筐和里面的草药,以及关于那些珍贵的草药的故事。可惜邓天宝总也听不到父亲的故事,因为父亲开始讲故事的时候邓天宝都要抓紧时间睡觉,邓天宝从未见过父亲睡觉,当邓天宝醒来,或是父亲将邓天宝弄醒时就是要上路的时候了,其实赶路已经是邓天宝生命中的一部分了,几乎要和呼吸那样自然了,可邓天宝不明白为什么要这么匆忙,为什么不能像其他人那样在某个地方多停留上几天,哪怕几个时辰也好,可每次,只要醒来,就要赶路了。
两边后退的东西已经换成粗壮是树木了,地面上的藤蔓藏得很深,上面的落叶和枯枝也让人使不上力气,邓天宝知道自己要换个法子赶路了,果然,父亲轻轻碰了下邓天宝,邓天宝便已经跳了起来,攀上了一棵树,向前了望着。这样的密林里,对付地面上那些不知道到底在什么地方,也不知道到底有多厚的松软的腐泥,以及腐泥上面那些将要变成腐泥的枯枝落叶可不是什么轻松的活计,在树上繁茂的枝叶中行进虽然没有之前在平地上那么快捷,但对于这样的地方也算是一条捷径了。
密林,邓天宝想,密林是好地方啊,上次进这样的密林,收获了一张鹿皮和一枚蛇胆,为此邓天宝吃了一顿新出锅的白面馒头而且还换了一双鞋。
白面馒头,其实白面馒头并没有多希奇,问题是新出锅的馒头,赶路的时候吃的都的冷冷的硬硬的干粮,那种松软的热气腾腾的馒头基本上吃不到的,不过这对邓天宝来说还不是太大的惊喜,毕竟在路上也是能吃到或烤或煮的肉食。
大惊喜是那双鞋子,对于邓天宝来说,脚上的东西多是草鞋,有时甚至会是在脚上绑上一块木板,因为每天都要赶路,鞋子可说是有一只坏一只,有两只坏一双的,而那次的鞋可是软底的猪皮鞋,如果不是父亲在鞋子下面又加了一层松木底,对于邓天宝来说,那将是一双完美的鞋子。
邓天宝对鞋子的回忆还没完的时候就听到了一声枯枝断裂的声音,寻着这声音,在邓天宝的余光里隐隐约约出现了一头野猪的轮廓,就在侧后方大约七丈远的地方,邓天宝仿佛看到了一双新鞋,急急的把脸扭向父亲,邓天宝知道,自己发现了的东西,父亲会更早一步发现,可是父亲却还是之前的表情,没有波动,目光依然直直的盯着前方。
第二百三十四章济世胸怀
邓天宝此很不满,不过他知道,父亲不打算做的事情,那么就不要再去想了,其实邓天宝知道在上次收获了一张鹿皮和一枚蛇胆之后父亲也是很高兴的,虽然父亲没添置任何东西,但邓天宝在父亲为他鞋子上钉松木板的时候可以看出父亲的喜悦来,那是平时见不到的东西,邓天宝极力想回忆起当时父亲的表情,可是却想不起了,当时的邓天宝太困了,他只记得再次醒来时对着新鞋子的喜悦以及后来那鞋子再也没法维持在脚上时的悲伤了。
算了,今天是非常时刻,饶过它吧!邓天宝想,没有去碰背上的土火铳。
对于长期生活在“土牛红线”旁的番民和汉民猎户来说,火铳可是威力最大的武器了。
以前生活在这里的人们,无论是汉民还是番民,狩猎都是重要的生活物资来源。加上番民部落和汉民村落之间以及番民部落相互之间的战争,使这里的人们普遍把武器视为第二生命。最早的时候,汉民和番民使用的猎具或武器都差不多,基本都是刀矛弓箭之类。听老辈人讲,火铳最早是乾隆爷那会儿传入台湾的。当然这些火铳都是偷偷带进来的,很多还是当地驻军卖给他们的。在道光末年和洋人开仗之后,为了防止洋人夺取台湾,朝廷才放松了对台湾输入武器的管制,并暗中提供了大量军队装备的火器给台湾的居民。
汉民手中的火器多了之后,番民的装备也相应的得到了改善。番民自己当然不会制造火铳和火药,他们的火器都是高价从汉民那里买来或者用物品交换来的。再就是在和汉民的冲突当中,从被杀的汉民手中抢夺来的。而且番民似乎很容易接受火器这种新鲜事物,他们不但能够熟练的使用火铳,而且作为猎手,他们的准头普遍要好于汉民。
就象眼前的这头野猪,在没有火铳之前,汉民除非布设陷阱,否则是不会轻易去捕猎这种凶猛的野兽的。而且即使是有了火铳,汉民猎手也不敢轻易招惹。但番民的猎手却常常背着火铳在逢年过节的时候主动去捕猎野猪,并且枪法厉害的常常能够做到对野猪一击毙命。
邓天宝又回头看了父亲一眼,父亲的目光好象渐渐亮了起来,又或者是因为太阳的光芒渗进了林间的缘故,不过邓天宝总觉得那是父亲的眼睛亮了起来,不是看上去亮,而是父亲的眼睛在发光。
邓天宝注意到几名大官儿的护卫将肩上的洋枪取了下来,他看着这些闪着青光的的枪管,既感到畏惧,又有一丝羡慕。
那些高鼻子深眼窝的大个子洋人当初不就是凭着这些洋枪,深入到山里胡作非为的么?
虽然他们在凶悍善战的番民面前铩羽而归,但那些洋枪的威力,却给生活在这里的人们留下了难以忘却的可怖景象。
而现在,这个大官儿的随从,竟然都带着这样一支洋枪!
野猪本能的觉察出了危险,刚要转身逃跑,护卫们的枪就响了。
伴随着一阵刺耳的枪响,邓天宝看到几支洋枪的枪口喷出道道白烟,那头野猪的身上顿时血花飞溅,它挣扎着向前蹿了几下,便倒在了草丛中,不动了。
“大人今天有现成的礼可送了。”杨在元看着这头肥大的野猎,抹了把额头的汗,笑着对林义哲说道,“番民难得猎到如此大的野猎,大人若是以此赠之,他们是会乐颠馅的。”
“那就带上。”林义哲点了点头,抬头看了看从林间枝叶的缝隙射入的阳光。
象是知道林义哲在想什么,邓天保的父亲邓福和笑着说着,递上了一方白巾:“大人勿忧,过了这片林子,便是牡丹社了。咱们哪怕走得慢一点儿,中午怎么也到地方了。”
林义哲谢过老人,接过白巾,擦了擦脸上的汗,“邓先生要是累了,咱们便在这里歇歇。”
“不用不用,到地方再歇着好了。”邓福和笑着摆了摆手,又看了一眼正在捆扎野猪的抚标卫士们,“出门猎到肥猪,乃是吉兆,大人此行当一切顺遂。”
“但愿如先生吉言。”林义哲笑了笑。他突然感到脖子上一痒,立刻伸手拍了一下,感觉到手掌似乎粘上了什么东西。
他抚摸了一下痒处,看到手掌中心的一个血点,血点中是一只已经被打死的大花蚊子。
“好大的蚊子。”林义哲将蚊子从掌心揩掉,这时脖中一阵奇痒,他忍不住便要伸手去挠,却被邓福和止住了。
“大人切莫去挠,此间蚊虫皆有毒性,钉咬之处一旦挠破了,便会生疹溃烂。”邓福和说着,取出了一个小瓷瓶,打开盖子,倒了几滴红色的油液在手上,上前轻轻的搽在林义哲刚刚被蚊子叮咬的地方,林义哲感到一阵火辣,但经微风一吹,又有些发凉,刚才难忍的痒意便消失了。
“这里的蚊子果然厉害。我为了防止蚊虫叮咬,还现准备了驱风油,让大家伙儿都搽上,没曾想还是挨了咬。”林义哲叹道,“这番地果然难进的很。”
“是啊!此间蚊虫极是厉害,夏秋之季最烈,往往有被叮咬而死者。”邓福和道,“外间人初到此地,不可不防。”
老人说着,将手中的药瓶塞到了林义哲的手中,“这瓶百草油,是老朽自已配制的,防蚊虫叮咬最是好用,便赠与大人吧。大人进山抚番,一路上少不了这蚊虫侵扰,这百草油刚好用上。”
“那便多谢邓先生了。”林义哲感激称谢,接过药瓶,又道,“敢问邓先生,可否愿意惠赐此百草油之配方与我?”
“区区土方而已,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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