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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之帮爹当军阀-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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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子,卑职恳请您将夏侯兰派在末将麾下!”鲜于辅忙不迭地说道。

“嘿嘿,好说!不过先不急,让你见识一下真正的猛人再说!”

“猛人?哪里还有猛人?”鲜于辅有些不明白。

“子龙,接下来看你的了!”刘和没有回答鲜于辅的话,却对不远处的赵云说道。

“公子有命,云自当遵从!”赵云一脸的淡定,似乎接下来的事情跟他没有多大关系。

“你现在立刻去再安排一百名骑士,让大家都用真刀真枪,但是不能用弓和弩,等下让他们跟子龙打一场!”刘和一脸认真地跟鲜于辅说道。

听了这话,鲜于辅大瞪着眼睛,看看刘和,再转头看看赵云,然后小声问道:“子龙,公子刚才说的是一百名骑士,他没有说错吧?”

赵云一脸淡然地点头,说道:“鲜于都尉不必为我担心,云不会有事的。”

刘和身边其他人此时也听懂了他的话,大家都是一脸吃惊地看着赵云,实在不敢想象赵云竟然要以一己之力与百名骑士对抗,尤其是赵该和齐周等人,简直惊得都要把下巴掉下来了。

鲜于辅有些为难地看着刘和说道:“就算子龙武艺了得,可若是用上了真刀真枪,士卒们难免会有死伤,子龙也可能受伤,不如还是用木刀木枪吧?”

刘和也有些担心赵云会受伤,于是转头看赵云,没想到赵云却说:“鲜于都尉不必担心,云待会下场时,会将长枪的枪头卸下,这样就不会伤着兄弟们了。”

鲜于辅急忙摆手说道:“还是不成,你用没有枪头的银枪自然伤不了兄弟们,可兄弟们用真刀真枪却会伤了你。都是自家兄弟,犯不着为此受伤啊!”

其余几人也是纷纷劝说赵云,让他不要托大,免得伤了自己。

赵云似乎对自己很有信心,婉言拒绝了大家的好意,然后毫不犹豫地走下了看台。

刘和虽然有些担心,但他一想到浑身是胆的赵子龙似乎一生身上都没有落下伤疤,顿时又充满了信心。

空旷的校场上,赵云骑在一匹浑身雪白毫无杂色的战马上,一根亮银长枪已经被卸下了锋利的枪头,此时正被他稳稳地握在右手之上。

赵云胯下战马是来到蓟县之后,刘和让他亲自前往骑兵营挑选出来的,虽然比不得“赤兔”和“龙象”那种绝世宝马,但也算得上是好马,力气足以支持他冲刺搏杀半个时辰以上。有这半个时辰,赵云基本上能挑翻对面的百名骑士了。

刘和之所以今日敢这么安排,赵云之所以如此笃定,皆因为骑战讲究的是人与马的密切配合,并不是简单的蛮力比拼。就算对战的一方有百名骑士,因为禁止使用弓弩这种可以远程偷袭的武器,他们也不可能一拥而上地同时攻击赵云一人,毕竟一匹战马方圆三丈之内能够靠近的其他战马最多也就十数匹而已。

当然了,凭一人之力单挑一百人,对于赵云的力量也是非常严酷的考验,就算对手只是一些普通的骑兵,可要一枪一个地将对方挑落马下,赵云也至少要连续刺枪一百下!更何况对方手里拿的可是真刀真枪,并不是刚才那种木刀木枪,赵云还要时刻防止受到别人的攻击!

看台上,刘和捋起了袖子亲自为赵云擂鼓助威。看台下,数千将士此时已经如同锅里烧开的水一样沸腾,大家都看见了赵都尉准备一人单挑百人的壮观一幕。

就连刚刚获胜的夏侯兰和一百真定兄弟也是有些难以置信地看着远方的赵云,他们虽然知道赵云武艺高强,却从未见过赵云像今日这般高调地在人前展示武艺。

鼓声落下,赵云催马,加速,奔驰,举枪,像一柄银色的长剑,轻灵飘逸地刺向了不远处那道黑色的人墙。

出战的百名骑兵虽然不如刚才与夏侯兰交战的那一百名兄弟厉害,但好歹也是骑兵营的精锐兵,他们对于赵都尉这种近乎疯狂的做法很是不满,所以个个暗自下定决心,坚决不给赵云放水,大不了不往要害的地方招呼,但总不能让赵云一个人就把己方一百人全都干翻在地。

领头的是另外一名军司马,他对着身后大喝一声:“兄弟们,冲啊,别辍了骑兵营的名头!”

接下来,进入赵云亮瞎全场的表演过程……

只见黑色洪流中一朵白色的花朵时起时伏,有时候似乎已经被狂风巨浪所淹没,下一刻又突然跃出狂暴的人潮之外。

半炷香的时间过去后,场中除了一位白色的骑士端坐在马上,其余的百匹战马上已经看不到人影……

看台上的刘和,已经将巴掌拍的通红,此时却一点也不觉得肿痛。他嘴里念叨着:“月棍年刀一辈子的枪,子龙这一身马上枪法,果然是天下无人能及啊!”

其余的官吏和大族代表们,看着场地中央那位威风凛凛的骑士,忽然想起了前几日大公子在上位时说过的话:“子龙有万夫不当之勇,一身武艺出神入化,足与虎牢关下虓虎吕布一决高下!”

这个赵云,果然不是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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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章走马上任

赵云能够一人挑战百骑成功,固然跟他是这个时代的超级猛将不无关系,但也跟他擅长使用长枪这种“百兵之王”不无关系。

刘和记得后世有好事之人专门对着《三国演义》统计了一番超级猛将斩杀敌将的数目,其中位列第一的既不是飞将吕布,也不是武圣关羽,而是赵云。

具体数字是:赵云斩杀敌将25名,排第一;关羽斩杀敌将17名,排第二;张飞斩杀敌将12名,排名第三;并列第四名的是许褚和甘宁,各杀了7名敌将。

老罗的《三国演义》存在严重的贬曹褒刘倾向,所写的一些桥段不一定是事实,但赵云一生杀敌数众却是不争的事实,而且赵云一生不曾被俘,也不曾受过伤。

姑且不去管关羽是否真的用了青龙偃月刀,张飞是否用的是丈八蛇矛,但赵云肯定用的是枪,而且还是那种枪柄特别长的大枪。

所谓的大枪,便是骑兵马上作战专用的制式兵器,而步兵中的枪兵所用的短柄枪,则被称之为小花枪。大枪长有一丈多,是用整根的白蜡树制成枪柄,枪把粗如鸭蛋,枪头粗如鸭蛋黄。大枪又长又沉,骑在马上的人用双手握着枪把端平都很难,所以非常的难练,也很不好使。

正因如此,有人才会说“月棍、年刀、一辈子的枪”,这也证明了大枪是军器里最博大精深的,难以练习和掌握。正是因为难学,所以枪便有了“百兵之王”的美称,两军对阵最管用的就是枪,刀剑斧戟那些都要靠边站。

就像方才赵云在马上将压箱底的枪法使出来后,那条一丈多长的大枪呜呜作响,好似鬼哭狼嚎,完全将自己和战马团团的护住,看台上的人便只能看见一条游龙在人群中任意穿梭,周围的人根本就靠近不了。

若是给赵云的长枪装上锋利的枪头,他完全可以用枪尖刺喉的方式,将这一百人轻松屠杀。

这便是绝世勇将的过人之处,这也是刘和为什么一心要从公孙瓒那里将赵云挖过来的原因。

刘和帐下有了赵云这样一员悍将,对于幽州所有的将士而言,都是一种极大的振奋和鼓舞,大家会觉得有了赵云在军中,就有一种直面任何强敌的底气和信心,而刘和今后也不用担心在遇到颜良、文丑、麴义这样的悍将时,没有人敢于上前迎战。

看着场中的赵云,刘和心里得意的想着:等我把高桥马鞍、双脚马镫、绝世宝马、最锋利的精钢枪尖、防护能力超强的明光铠等装备都给赵云配备齐全之后,看这天下还有谁能拦得住他!

李严来到刘和身旁,轻声提醒还在发癔症的刘和:“公子,是否可以请赵都尉上台领赏了?顺便也宣布一下对夏侯兰的任命。”

“对,对!差点把这么重要的事情给忘记了。”刘和赶紧转过神来。

当着大伙儿的面,刘和大声说道:“诸位,方才大家也亲眼见识过真定壮士们的勇武了,本公子决定任命夏侯兰为骑兵营左部司马,各位以为可否?”

众人方才已经见识过了夏侯兰带队作战的勇猛,虽然不似赵云百人敌那么疯狂,但也绝对不会在鲜于辅之下,当然不会反对刘和的这项任命。如今正是用人之时,有夏侯兰这样勇武的将领来投,对于蓟县和幽州都是大好事一件。

鲜于辅见刘和果然将夏侯兰派到了自己麾下,也是十分高兴。今日一战,让他清醒地看到了自己麾下骑兵与公孙瓒麾下骑兵的差距,他极力地向刘和讨要夏侯兰这员将领到自己营内,就是想让夏侯兰今后帮着他训练骑兵,提高部队的战斗力。

至于让更厉害的赵云前来骑兵营,鲜于辅倒是没想过,就凭赵云这种恐怖的身手,他要是来了,鲜于辅还不得让贤?

刘和宣布了对夏侯兰的任命之后,接着说道:“真定好汉个个不凡,从今日起全部编入军中,其中善于骑战的归夏侯兰直接统领,精于步战的则归于明辉都尉帐下!”

“太傅卫队统领赵子龙方才大展雄风,令吾等大开眼界,特赏赐宅邸一座,上等牛羊肉五百斤,酒十坛!”

众人本以为刘和会将夏侯兰带来的这一百七八十人编入赵云的麾下,没想到刘和一个都没有拨给赵云,这令大家感到意外的同时,也是十分不解。

已经换下甲胄走上台来的赵云,对此却没有任何不满,他明白公子如此安排其实是从大局出发,考虑的更为稳妥和长远。

将真定来的这些汉子划给赵云固然顺理成章,也不会有人说什么闲话,毕竟这些人与赵云有同乡之谊,而且此前也是赵云带着他们出来投军的,但这样做便会在无形之中人为地划出小圈子和山头,对于今后部队的发展极为不利。

刘和见正事已经办的差不多了,于是便走到十几个前来观礼的士族代表们的面前,然后笑眯眯地说道:“诸位,今天这场观摩可否尽兴?”

众人纷纷回答说尽兴,开眼界,不虚此行。

刘和接着又问道:“有这些勇猛的将士守卫蓟县,大家可否安心?”

众人又纷纷回答说有大公子和子龙将军坐镇蓟城,一百个放心。

“将士们整日操练,还要不分昼夜地巡逻值守,十分的辛苦,我们是不是该拿出一些实惠的东西来犒劳他们呢?”刘和循循善诱地继续问道。

大家又不是傻子,来之前大概也猜到了刘和的心思,此时见大公子已经名正言顺的开口,于是纷纷慷慨捐助,当场就向刘和表态,愿意拿出家中的余粮和财物来支持大军守城。

刘和敲完了“竹杠”,于是带着人皆大欢喜地离开了校场,前来观摩的各营兵士们则在头目的带领下返回各自营盘。

绝大多数人都没有发现,从一开始,大校场边上便有一支队伍默默地站在那里,他们手中没有兵器,身上也没有穿戴甲胄,但他们的态度很端正,老老实实地站在那里观战,从头到尾,没有人交头接耳,没有人以解手、拉肚子等理由擅自离开。

这支队伍人数约摸五百人,属于新组建的太傅卫队,他们是赵云一个一个挑选出来的,共同的特征就是身体壮实,为人老实,做事踏实。

当日夜里,赵云在刘和赏赐的府邸中大宴宾客,既是为前来投奔的兄弟们接风洗尘,又是为夏侯兰得到提拔擢升表示祝贺,同时也是向鲜于辅、鲜于银等将领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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