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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强特种兵之战鹰-第1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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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男人别着的是零五年出品的纪念笔,原本有黑白两色,每一款都镶嵌着一千九百一十九颗debeers钻石。笔帽顶部镶嵌着一颗重达2克拉的钻石,整支笔的钻石总重量超过了30克拉。其中,白钻笔笔身由18k铂金制成,笔尖为18k白金铑处理;黑钻笔笔身和笔尖则由18k钨金制成。

    这家伙好大的手笔,不过是支笔罢了,白狐居高临下,只能看到这家伙的头顶,这家伙只是站着,没有任何多余的动作,却与气场强大的戴斯三人形成对峙之势,毫不弱势。

    他选择的是黑色钻的奥罗拉笔,黑色透出神秘深邃的气质,。笔身线条流畅略显浑圆,增加了握持的舒适感,手感厚重、稳固中不失灵动,倒与这人的气质相配。

    等等,白狐不由得动了,鹰眼诧异,她将自己挤到一边,仔细地往下看,这家伙的手里还握着一支白钻的奥罗拉笔!

    黑白两款他都有,不知为何,白狐有些失望,在她心里,目前为止,只有一个人配得上拥有黑白两款奥罗拉笔,那便是鹰眼,黑白两色齐集,犹如两条出水蛟龙,叱咤风云,王者风范,君临天下;又如同双剑合璧,皎洁精锐,光芒四射,震慑众生。

    什么人配黑白双色奥罗拉笔,只有身边的这个男人而已,可惜,价值不菲,白狐莫名地叹口气,下一秒,鹰眼迅速捂上她的嘴,他的气息在身边,和着汗水,是如此清晰!

    这里是通风管道,有一点声音便有回声,呼啸着,那个麦克像个幽灵,此时,这个男人双手背在身后,来到戴斯面前,面露笑容,看似客气,实则冷漠,瞬间拒人于千里之外,一见他进来,亮哥马上绕到他身后,说道:“杜先生,这三位刚刚到达乌安镇。”

    “约瑟夫先生真是细密。”这位杜先生说道:“难道是怕我们无法完成任务吗?”

    约瑟夫,这个名字两人并不陌生,卡尔集团的金主,资金来源,买通许平安的家伙,也是白汤尼的最大目标——国际文物贩子!

    约瑟夫,这一直只闻其名,未见其声,未见其名的家伙,似乎无孔不入,先是帮着卡尔集团寻找可领所谓的精神领袖复活的舍利子,又在多地利用当地的非法份子盗卖文物,这个隐藏在卡尔集团背后的家伙,才是最该斩杀的大鳄!

    “我们来的目的可不是给他跑腿,不过,也不得不办。”戴斯显然不悦于自己成了约瑟夫跑腿的伙计,正如鹰眼所料,不过是巧合,追着晶片过来的戴斯一头撞进了约瑟夫的走私网里,不得不承担起跑腿的责任,这对心高气傲的戴斯来说,无疑是种折磨。

    杜先生微微一笑:“既然如此,速战速绝。”

    他一声令下,两个箱子运进来,同时命令亮哥等人出去,空旷的车间里只余下他自己与三名手下,还有戴斯三人,“这就是约瑟夫先生要的两件宝贝,费了些功夫才弄到手。”

    说完,一人打开箱子,取出一个物件,鹰眼看得分明,悄然后退,并托住白狐的身子往前送,让她离得更近些,看得更清楚些……

    白狐看得有些费力,但可以辨出那是一件官服!制式是清朝的,最值得注意的是胸前的补子,补子就是明清两代官员常服和补服在前胸后背处分别装饰一块方形或圆形饰有鸟兽的图案,称为补子,以图案的不同而代表不同的官阶。

    “哼,这就是约瑟夫非要的东西吗?”戴斯说道:“我以前见过类似的,华夏古代当官的人穿的所谓制服。”

 第213章 九曲鸳鸯壶,杜氏

    “约瑟夫先生本人对本国官服很有研究,也十分喜欢明清两代的官服,这次特别要求弄到一件,以供他本人亲自收藏。”杜先生说道:“希望合他的心水。”

    白狐是行家,知道官服也分文官官服,武官官服,这个姓杜的拿出来的官服是文官官服,上面的图案是白鹇,属于大型鸡,雄鸟上体白色而密布以黑纹,头上具长而厚密、状如发丝的蓝黑色羽冠披于头后;脸裸露,赤红色;尾长、白色,两翅为白色。下体蓝黑色,脚红色。

    “文官,五品官服。”白狐的声音极轻极轻,官品与补子有着鲜明的联系。

    文官缀绣的补子图案分别为:一品为仙鹤,二品为锦鸡,三品为孔雀,四品为云雁,五品为白鹇,六品为鹭鸶,七品为鸂鶒,八品为鹌鹑,九品为练雀。

    武官缀绣的补子图案分别为:一品为麒麟,二品为绣狮,三品绣豹,四品绣虎,五品绣熊,六品绣彪,七品绣犀牛,八品与七品相同也是绣犀牛,九品绣海马。

    老祖宗的规定就是如此,这件官服若是真品,就是华夏子孙的某位老祖宗穿过的,真正的遗物,现在,要落到那个大文物贩子约瑟夫手中了吗?

    白狐不禁咬住牙帮子,恨得牙痒痒,不禁握紧拳头,而戴斯显然对什么也不在意,他只想找到舍利子,只想让自己的精神领袖有复活的机会,自己便是最好的例子——死而复生!

    “那就让东西顺利到他的手上吧。”戴斯有些漫不经心:“第二件是什么?”

    “是九曲鸳鸯壶。”杜先生说道:“这一样,同样是约瑟夫先生最希望得到的。”

    “九曲,鸳鸯壶?”麦克看着这个看上去有些破旧的壶,真是搞不懂啊,这些破铜烂铁却可以换来大把大把的钞票,支撑这么多人的行动,而这个家伙,为什么要帮助他们?

    白狐心切,是九曲鸳鸯壶!她激动地向前,咯吱,盖子上的螺丝转动了!

    麦克迅速抬头,同时伸出右手,正在说话的人马上闭上嘴巴,一起抬头,白狐后悔得恨不得咬掉自己的舌头,在他的心七上八下之时,鹰眼抱住她,虽然一言不发,但白狐懂了,他的呼吸均匀,自己也要如此,感觉着鹰眼的温度,白狐慢慢平静……

    此时,麦克已经抬脚走动,眼睛一动不动地看着头顶,这里,这里?还是这里?刚才那一声响到底来自哪里?骨碌碌,脚边一颗不知道打哪里的螺丝钉撞到麦克的脚,骨碌碌地滚出去,他叹气,转身,耸耸肩:“没事了。”

    “所以这个壶也是约瑟夫指名要的东西了。”戴斯皱着眉,“华夏人的玩意儿,真多。”

    杜先生笑了,白狐看不到他的笑容,她被鹰眼抱得严严实实,他的怀抱力度控制得刚刚好,让自己听到他坚实的心跳,又不至于抱得太紧,让自己乱了呼吸,事实上,白狐贪恋于这个怀抱,虽然只是一个让自己冷静的拥抱罢了,她忍不住伸出手,按在鹰眼的心脏上。

    砰砰,砰砰,他的心跳加速了,沈青阳,你对我是有感觉的,对不对?白狐突然觉得委屈,该说的全说了,这个男人的心既然不是铁石心肠,为什么要如此残忍,将自己拒之门外不说,还要让自己陷入如此为难的境地,往后退,这显然不是自己的风格,往前进,他却构筑了一道防线,将自己死死地拦在一边,沈青阳,你这个混蛋!

    鹰眼抱着白狐,不愿意松开,他已经听到下面的说话,麦克被那颗意外出现的螺丝灯打乱了心神,显然认定刚才的动静只是意外,这个狡猾的家伙能令人感觉到危险……

    可是,只是这样的原因不愿意松开吗?鹰眼内心知道答案,早已知晓答案。

    “所谓九曲鸳鸯壶,与其说它是稀世珍宝,不如说是杀人利器更贴切,由它制造出来的宫廷冤案,不计其数。相传九曲鸳鸯壶是楚国郑袖为方便服药而命人精心制作而成,酒壶中间有一隔断,将壶一分为二,一边装酒,一边装药,后来被奸佞之人用于毒害他人。”

    杜先生将壶放进封锁好的箱子里:“该壶体内由隔板分隔成两个空腔,也就是常说的隔断,在古代,一边装酒,一边装毒药,所以常用来毒害他人。”

    雷奥听得入神,这个姓杜的有种奇怪的能量,他的语调总是平稳有力,但是牵引着你跟着他的思路走,“所以,如果误伤到自己怎么办?”雷奥问道。

    杜先生看着这张少年的东方面孔,内心明明有疑虑,仍淡然道:“在倒酒的时候,只需要触动开关,毒药便能流出,而且触动机关极为隐蔽,常人在共饮时不易觉察变化。关键工艺是,该壶内藏暗箱,壶嘴其实也分两段,执壶之人以机关控制气压,可随心倒出不同酒液,就算两人同饮一壶酒,却也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暗害对方。”

    戴斯看着雷奥,雷奥心虚地低下头,杜先生一声令下,手下人开始移动箱子,直至来到佛像前,扯下黑布,此时,白狐终于抬头看下去,黑布像瀑布滚落,倾刻间落下,那尊高约十米的巍峨大佛赫然在目,金光闪闪!

    从外观来看,这是一尊再正常不过的大佛,庄严,肃穆,只是两名黑衣人在佛上触摸着,拉开一道暗门,佛像大开,露出可供一人钻入的空洞,佛像的肚子以下全部是空心的……

    这伙人真是无所不用其极!因为在高处,看不到佛像内部,但看到两人将刚刚运来的官服与九曲鸳鸯壶搬进去,便知道内部如何了,白狐气愤不已,什么明星企业,什么明星企业家,全是骗人的,等等,杜先生,难道是明峰的董事长杜明峰?

    明峰实业就是以他的名字命名,但他本人并非明峰的创始人,创始人是他的叔叔,因为膝下无子,最终让侄子继承家业,不到五年的时间,他让明峰风头尽出,成为明星企业,其叔叔正式将董事长之位让出,由他正式接手,而他本人,更是有名的黄金单身汉。

 第214章 双色龙,亡命之徒

    他平时都在省城活动,鲜少过来,毕竟产业太多,但对大佛,他居然亲自出马,可见其重视,难道,这才是明峰公司真正崛起的原因?

    就在此时,大佛的门合上了,因为距离遥远,并不知道佛像上暗门打开的诀窍,只是,这一次大佛并没有马上蒙上黑布,杜明峰说道:“可以将大佛转移了,三位,我想约瑟夫先生会满意你们的考察结果的,明峰,绝对是他值得合作的伙伴。”

    “是吗?把这尊大佛好好运到指定的地方,对约瑟夫来说,这事儿只是个开台。”戴斯说道:“我想,他对你还有其它交代。”

    “在西南,只要是有明峰公司在的地方,诸位有用得上我的地方,随时开口。”杜明峰一挥手,手下人奉上一张名片:“这是给诸位的特别号码,保持联络,三位,慢走不送。”

    戴斯闷哼一声:“祝你们合作愉快。”

    三人要走了,鹰眼忍不住去看那个孩子,看着那个少年的影子一点点消失,鹰眼的心再次绞痛,外面传来汽车引擎声,戴斯三人走远了,两人松了一口气,不过,事情还没有完。

    戴斯三人离开,车间的大门关上了,杜明峰突然反手一巴掌打在亮哥脸上,啪!

    这一巴掌来得猝不及防,亮哥捂着脸,不解地看着杜明峰:“杜董,我,我做错什么了吗?还是哪里不妥当?”

    “你最蠢的地方就是这点,永远不知道在哪里犯错。”杜明峰恼怒道:“让人混进来录相是第一桩错,让他跑得无影无踪是第二桩,这些也就罢了,毕竟佛像还在这里,里头的东西安好,不过,今天晚上,你大错特错!”

    亮哥的心里直嘀咕,前两桩错得那么明显不算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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