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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莽警探-第1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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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还是他第一次对一桩案件产生棘手的感觉。

    呵呵,差点让我们丧命?有点意思。

    闫儒玉开车,吴错坐在副驾位置上,两人都沉默着,都在心里发着狠。

    争分夺秒,案发后的前12小时最为宝贵,尤其是火场,消防员的救火行为会破坏一些现场痕迹。

    明火扑灭以后,为了预防隐患,消防官兵还会对火场进行一次清理式的扑救,以免死灰复燃。

    等彻底清理完,现场基本就剩不下什么痕迹了。

    两人焦急地往火场赶,就是要去勘察现场。

    “只要嫌疑人来过,就一定会留下来过的证明。”这是痕检专业最常说的话。

    “就怕证明遭到人为破坏。”吴错觉得应该再补上一句。

    “你的烧伤,没事吗?”闫儒玉开口问道。

    吴错腰上缠着一圈绷带,坐进车里以后始终没敢往椅背上靠,显然是后腰处有伤。

    “小意思。”他满不在乎地摆了摆手。

    闫儒玉又踩了一脚油门,总觉得肺里憋着一团火。

    的确,这样的伤吴错并不放在眼里,闫儒玉记得,从警7年来,吴错脑袋上有三道刀伤——被头发盖住,不太明显而已。

    骨折了3回,肩胛骨上到现在还打着钢钉。

    受过一次枪伤——那次执行任务,与吴错配合的刑警被歹徒夺了枪,歹徒二话不说就给了吴错一枪。

    子弹擦着心脏打穿了他的胸膛。

    除了这些,吴错身上的小伤就没断过,要不是他从小练散打,身体底子好,恐怕早就垮了。

    闫儒玉扪心自问,这些伤单独拿出哪个来放自己身上,恐怕都挺不过来。

    这次,他又眼睁睁看着吴错冲在前头。

    扔出打火机的是吴错,被火烧伤的是吴错,在地道里给他递上“湿毛巾”的还是吴错。

    我干了什么?拖后腿而已!一想到这个,闫儒玉就懊恼气愤得连呼吸都变得急促了。

    “呦,干嘛呀老闫?”吴错发现了闫儒玉的异常,“哦,我知道了,嫌自己拖后腿啊?啧啧啧,闫自恋还会嫌弃自己呢?百年不遇啊,我得好好瞧瞧。”

    闫儒玉真想给他一拳,不该聪明的时候瞎聪明个什么劲儿?

    吴错却突然一本正经起来,“哎,你别多想,你见过有身体嫌大脑拖后腿的吗?”

    “身体和大脑,这是什么**喻。”闫儒玉嗤之以鼻。

    “反正我一直都是这么觉得的,你就像大脑一样,有时候我也乐得少想点事情,难题都交给你,多好,需要出力的事儿我来。”吴错将脸向前凑了凑,“哎,这可是很高的评价了,别绷着了,想笑就笑出来呗,我知道,你心中肯定正在暗爽。”

    “我都脑花了,爽个毛线!”闫儒玉嘴上这么说,脸上却真有了笑意。

    火灾现场。

    消防官兵已经撤走,居住在棚户区的闲人都冒了出来,将火场围了个水泄不通,这可是他们生活中为数不多的新鲜事,一点合适的

    好在有协警维护秩序,这些人无法踏足火灾现场。

    凶宅后院全是灭火留下的白色干粉,遇水,干粉都和了稀泥。

    吴错套上鞋套,提着勘验箱进了现场。

    “开始勘验!”

    重回遇险故地,加上这地方可能是他职业生涯中最难勘验的现场之一,这四个字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


………………………………

第一八十章 咬耳朵(12)

    吴错没急着进后院,而是先绕到前院正门。

    火主要集中在后院,院子当中蝙蝠聚集的房屋也受到了波及,前院的痕迹保存相对完好。

    吴错蹲在大门口,仔细观察着门上的灰尘形态。

    除了被自己和闫儒玉刮蹭的痕迹,并未发现新的痕迹。

    他进门,走进西厢房。

    西厢房地上明显多了一道拖拽的痕迹,痕迹从门口一直延伸到窗户,约莫50厘米宽,将地面上原有的脚印蹭花了。

    这是新痕迹!

    吴错记得很清楚,他和闫儒玉走出西厢房时地面上绝对没有这种痕迹。

    有人从这里拖走了什么东西?

    不,痕迹呈现左右扫动的文理,更像是为了消除脚印而留下的!

    是凶手!

    凶手从窗户进入凶宅,杀死袁志杰后又跳窗离开,离开时不忘消除自己的脚印。

    吴错立即去观察窗口,他瞪大了眼睛,一厘米一厘米地看过去。

    若是某处灰尘上有了一星半点的缺失刮蹭,都会引得他的注意。

    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

    吴错眼睛瞪得发干,却没有任何有价值的发现。

    出西厢房,来到堂屋门口。

    地上的蝙蝠粪便被火一烤,变得更加难闻了,小风带过来一股气味,直令人作呕。

    蝙蝠粪便成了天然的脚印模具,消防官兵穿着统一的制式消防靴,鞋底的花纹也都一致。

    连通前后院的过道上全是这样的鞋印,十分清晰,闫儒玉和吴错之前留下的脚印已经被覆盖,完全看不见了。

    凶手想要进入后院杀死袁志杰,就一定会经过这里。

    吴错狠下心来,弯腰弓背仔细去观察蝙蝠粪便上的每一处痕迹。

    弯腰的瞬间他已屏住了呼吸。

    所以,他更加深刻地体会到了什么叫“辣眼睛”。

    “老吴,用这个!”

    闫儒玉丢给他一套防护服——就是法医解剖高度腐烂的尸体时用的防护服,外表看起来有点像宇航员的航天服,有一个封闭的头套,一定程度上能够阻隔气味。

    “我靠,人才啊,你还随身带着这个呢?!”

    “车里常备一套,应付紧急情况。”

    有了防护服,吴错几乎是跪在地上,一寸寸将地面上的脚印筛查了一遍。

    “哎!”

    筛查到最后,吴错已被防护服捂出了一身臭汗。

    后腰的伤口被汗水一淹,疼痛难忍。

    一疼,出汗更多了。

    他陷入了恶性循环。

    最最煎熬的还不是身体上的痛苦,而是随着勘察的继续,这条留有清晰脚印的路越来越短,发现有用痕迹的希望越来越渺茫。

    对痕检刑警来说,这才是真正的煎熬。

    “嗯?”

    就在即将勘验到尽头的时候,一个几不可察的痕迹引起了吴错注意。

    在消防靴印的边缘,有一个小拇指肚大小的马蹄形印记。

    印记太小,还被消防靴印踩下去了一半,若不是像吴错这样一寸寸地筛查过来,根本不可能发现这个痕迹。

    虽然小,那印记却很深,比消防靴印深了约莫半厘米。

    “高跟鞋印!老闫!这他娘的是高跟鞋印!凶手是女人!”吴错大声吼了一句。

    这发现实在得来不易,吴错心中百感交集,唯有大吼能够抒发他的情绪。

    闫儒玉灰头土脸地从地道里钻出来,猛吸了几口新鲜空气。

    “我真是低估了火灾的威力,底下面墙和地都是热的,整个儿一蒸笼,我都快熟了。”

    “你跑那里面干什么?赶紧过来看,有重大发现!”

    “我听见了,高跟鞋鞋印,是吧?”闫儒玉一边朝着吴错所在的地方走,一边以双手为扇子,不断冲自己的脑袋扇着风。

    “真他娘的怪!”吴错道。

    “是啊,真奇怪。”闫儒玉也道:“这女人难道不知道自己的身手很差,力量也不怎么样,来杀人还穿着高跟鞋,这是闹哪样?”

    吴错耸耸肩,表示自己不是很理解女人这种生物。

    接下来的现场勘察耗费了整整半天时间,最后小白和明辉也加入了现场勘察,却再也没有任何收获。

    凶手是个女人,一个穿高跟鞋的女人。

    目前警方掌握的线索只有这一条。

    第二天中午时分,闫儒玉突然道:“这样不行,我们钻牛角尖了。”

    吴错小白明辉停手,闫儒玉继续道:“这个现场的价值已经被挖掘光了,该换换思路了,袁志杰的住处找到了吗?我觉得可以从那儿入手。”

    小白摇头,“这个人行踪奇怪得很,加上他刻意隐藏过身份,没有找到他的住处。”

    明辉一边皱眉思索一边道:“我有一个想法。”

    “说说看。”吴错向她投去鼓励的目光。

    闫儒玉分析道:“这两次凶案赶得太巧了。三名学生深夜来凶宅探险,正好就在这儿碰见凶手了,这是巧合吗?还有我和老吴,我俩前脚刚下地道,凶手后脚就到了,连续两次,这绝不是巧合!”

    “我明白了!”明辉突然道:“袁志杰和凶手应该就住在附近!即便不是住在这里,也肯定有一个窝点,他们好像……好像是在监视这这里,只要发现了密道的人,他们都要杀死。”

    “附近荒废的空房子!搜!”吴错第一个冲了出去。

    半小时后,三人收到小白发来的位置信息。

    找到袁志杰的住处了!

    脏!他的住处真脏!

    用几根木条钉成的床,床腿歪歪扭扭。

    油腻腻的已经看不出本色的被子掉在地上,枕头也凌乱地扔在门口。

    七八个泡面盒堆在墙角,里面没喝完的泡面汤已经发霉长毛。

    老坛酸菜味儿的,真酸爽。

    “这是袁志杰的住处?你确定?”吴错不敢相信,一个曾经偷过中行金条的江洋大盗会住在这种地方。

    “身份证,在褥子底下找到的。”

    小白将一张身份证递给吴错。

    身份证上的名字叫袁小虎,照片却是袁志杰的。

    袁小虎,原来这就是他的新身份。

    一直沉默打量周围的闫儒玉指着地上的被子和枕头对小白道:“这是你扔地上的?”

    小白摇头,“没,我进来的时候就这样了。”

    “就算再邋遢的人,也没必要吧枕头被子往地上扔吧?只有一种可能,有人先我们一步到这儿,还把这儿翻了个底朝天。问题是,她究竟在找什么?”


………………………………

第一八一章 咬耳朵(13)

    黄昏,残阳如血。

    早烧阴,晚烧晴。看天上的火烧云就知道,接下来的三天又要在炙热中度过了。

    郭巧燕踩着她仅有的鞋子——一双高跟鞋离开了位于棚户区的住处。

    她在棚户区的一间发廊工作。

    既没有理发师傅,也没有理发手艺,只有几个姑娘的那种发廊。

    郭巧燕就是其中一个姑娘。

    郭巧燕出生在一个工人家庭,高中读了一半就偷偷从家里跑出来了,和所有半途而废的孩子一样,她的理由是“不想”。

    不想高考,不想上大学,不想走别人的老路,不想当个普通人。

    明眼人一下就能看穿的说辞。

    不想?呵呵,是无能吧?

    没好好学习,知道自己考不上,所以不想上了。

    能考上清华北大的八成不会半道离家出走。

    这理由虽然骗不了别人,却骗过了郭巧燕自己。

    她坚信自己选了一条另类的道路,将来一定跟那些普通姑娘不同。

    她也的确与发廊里的其她姑娘不太一样。

    别人等生意的时候,总是三三两两地凑在一起聊闲天,她则是安安静静地坐在一旁看书。

    她喜欢看古龙,赚来的钱除了吃饭和买生活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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