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29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我的美母教师 | 乡村精品合集 | 乡村活寡 | 乡村欲爱 | 乡村春潮 | 乡村花医 | 欲望乡村(未删) | 乡村艳福 | 乡村春事 | 人妻四部曲

江湖奇士-第3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他那把刀只一出鞘,是不见血不归鞘的,他杀人跟一般人不—样,—般使刀的大半讲究的是一刀毕命,他杀人却非在人身上砍八刀不可,而且一刀比一刀狠毒,一直到第八刀方是致命的一刀,“八刀”,叫久了取其谐音也就成了“霸刀”了。



事实上南宫秋冷的刀直可以说是刀中之霸,不但他的刀快刀好,而且无敌、毒辣。



南宫秋冷那薄薄的唇边浮现起一丝笑意,—双眼神盯在杜十娘的如花娇靥上,微一点头,道:“你的见闻不错。‘’杜十娘指了指怀里的人头,道:“这个人是你杀的么?”



南宫秋冷笑笑说道:“你不看他断颈处那么平,那么整齐,世上除了南宫秋冷那把宝刀外,哪还有这么快的刀。”



杜十娘娇躯抖动了—下,道:“他是不是李三郎?”



南宫秋冷冷笑笑说道:“早在三年前,我发过一个誓,什么时候我碰见了李三郎,我绝不让他八刀毕命,我要他挨我十六刀,在第十六刀上我才找他的要害下手……”



杜十娘道:“这个人身上没伤痕,这么说他不是……”



南宫秋冷道:“你要是不怕沾一身血,不,这句话我得改一改,你既然敢搂颗人头在怀里,而且捧着这颗人头不住的亲吻,当然不会怕沾一身血,你可以到那口棺材旁,翻过那具没头的尸体看—看,十六刀,—刀不少,一刀不多,致命的第十六刀刀伤在正后心!”



杜十娘在这一刹那间变得好可怕,她本来是个花儿一般的女人,此刻变得却跟夜叉差不多。



她缓缓把怀中那颗人头放在了面前一级石阶上,对着那人头道:“三郎,等我剥了他的皮,割了他的肉再来搂你。”



她把一双沾满血污的手收了回来,拾眼盯住了南宫秋冷。



就在这时候,她身后响起了东门长青的话声,“南宫秋冷,你怎么知道这个人就是李三郎?”



对啊,没人见过李三郎的真面日,南宫秋冷怎么知道这个人就是李三郎。



南宫秋冷冷肃的眼神打量了东门长青一眼,神色之间似乎起了—种快速而又不怎么显著的变化。



因为他刚才看见这个青衫老者时,这青衫老者还在大门口的那口棺材旁,等听到这青衫老者的问话时,这青衫老者却已到了杜十娘身后,他没有看见这青衫老者是怎么过来的。



南宫秋冷是个残酷毒辣的人物,同时他也是个心智深沉的人物,他把原来对杜十娘的注意力,马上移转到这位青衫老者身上,可是他表面上并没有显露出来。



他嘴角噘了噘,然后淡淡地说道:“很简单,人人都知道李三郎在这座关帝庙里,我是头一个赶到这座关帝庙来的人,我进关帝庙的时候,他就在大殿前这个院子里。”



东门长青呼厂一口气,道:“那么,怎见得他不是也来找李三郎,而且比你到得还早的人?”



南宫秋冷怔了一怔,道:“这个……我不管这么多,反正我把他当李三郎杀了,而且我认定他就是李三郎。”



东门长肯淡然—笑道:“我找李三郎找了整整三年了,我碰见过他,也跟他动过手,可是每次他都是从我眼前从容逃走了。你岂能一连砍他一十六刀?”



南宫秋冷目光一凝,道:“你的意思是说,你奈何不了他。我便没办法砍他—十六刀?”



东门长青微一点头道:“不错,事实如此,凡是我奈何不了的人,这武林中便挑不出几个能奈何他的人,至少你‘霸刀’南宫秋冷不行。”



市宫秋冷从台阶上站了起来,没见他伸手,他那把刀已然到了他左手之中,现在可以窥及他那把刀的全貌了。



黑忽忽的一个刀鞘,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做的,只见鞘上有很多而不规则的纹路,那些纹路都闪着金光,像是镶上去的一条—条的金线。



刀把上,裹着一层密密的金丝,上头镶了一块比拇指还大的宝石,闪动着阴森森的青光。



刀身藏在鞘里,没露出一分一寸,但一阵阵的寒意却由刀鞘上透了出来,站得稍近的人可以清晰地感觉到。



他这把刀确是一把宝刀,没出鞘便已经慑人三分了。



南宫秋冷一双冷电般眼神凝注在东门长青的脸上,眉宇间泛起—丝怒意跟一丝煞气,道:“好大的口气,让我看看你配不配说这种大话。”



东门长青道:“东门长青,配么?”



南宫秋冷脸色一变,脸上随即堆上了一丝窘迫、尴尬笑意,抱刀一礼道:“原来是公门名捕东门老爷子,怪不得能在不知不觉间到了南宫秋冷眼前……”



忽地铮然一声,一道奇亮光寒一闪;东门长青右手一场,手像弹什么似的,五指迎着那寒光闪了一下。



寒光不见了,南宫秋冷那把刀好好儿地仍在鞘里,可是他脚下已经往后退了一步。



东门长青收回手往后—背,缓缓说道:‘我听说武林各路人物之间有—个默契,谁要是能杀了东门长青,天下武林就共尊他为武林道上的总瓢把子,重赏之下出勇夫,只是你南宫秋冷还不够格!“南宫秋冷红了脸,一时没答上话来。



东门长青转望杜十娘,轻咳一声道:“杜姑娘,以我看这个人不是李三郎。你大可不必咬牙切齿的找南宫秋冷拼了。”



杜十娘那煞白的娇靥卜泛一丝羞红,眉梢儿一扬,道:“这个脏东西害苦我了。”



衣袖—拂,石阶上那颗人头应势粉碎、碎碴儿四射,溅得到处都是,刚才还是颗人头,现在只剩了一撮撮头发飘散在四下里。



东门长青眉锋皱了一皱。



南宫秋冷却跟没看见一样。



忽然,杜十娘又发现了两手跟身上的血,“哎哟”一声道:“恶心死了,这,这可怎么办?”



说着,她忙不迭地脱下了那件沾满了血污的雪白外衣,两手在那件衣裳上一个劲儿地搓,把—双娇嫩无比的玉手都搓红了。



她脱下了那件外衣,身上是件蝉翼般的纱袍,腥红的肚兜,玲珑的胴体,完全显露在两个大男人眼前。



她一点儿也不在乎,只是拼命搓手,只顾皱着眉不住咒骂,或许是她只顾擦拭手上的血污,忘了自己置身何处了,要不就是她脱惯了,在哪儿都—样。



东门长青视若无睹,跟个没事人儿似的。



南宫秋玲的两眼却紧紧地盯在她那若隐若现诱人的胴体上,异采闪漾,没眨一眨。



就跟那三年不知肉味儿的人,突然看见了一块上肉似的,也像一只饿狼突然看见了—只肉嫩得可以的小绵羊,那副贪婪馋相流露无遗。



女人就是这样,情爱原本如此,她爱一个人的时候,哪怕这个人长丁一身的脓疮,她也能把她那白嫩娇躯偎得他紧紧的,她要是讨厌—个人,那这个人在她眼里会比猪还脏,不小心挨上了她。她能恨不得跳进黄河里,用尽世上的香料洗个澡,最好能洗脱一层皮去,再不就把那块肉拿刀剜下扔得远远的,或者丢进火盆里烧它个焦。



忽然,杜十娘不擦了,抬眼盯着南宫秋冷道:“你看什么,没见过女人么?”



南宫秋冷道:“我见过不少女人,可是跟你一比,她们就都不配称女人了。”



杜十娘笑了,笑得好娇好媚好甜:“我不怪你,你说的是实话,只是我这个身子是属于我那个三郎的,你再多看一下我剜了你那双眼。”



南宫秋冷眉宇间浮现一丝强烈的激动,跟强烈的嫉妒神色,道:“我发誓,有一天你这个身子会属于我南宫秋冷。”



杜十娘娇靥上的笑意浓了,道:“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你也配,你给我打洗脚水我还嫌你笨呢,今世多烧点儿香,等下辈子吧。”



南宫秋冷双眉忽地一扬,遭:“南宫秋冷得不到的,谁也别想得到。”



他缓缓举起了左手里的刀。



杜十娘吃吃娇笑了起来:“好啊,你想杀我,我想剜你的眼,咱们俩就试试看谁行谁不行吧。”



她嘴里说着话,两眼却紧紧地盯在南宫秋冷左手那把刀上。



东门长青忽然轻咳一声道:“别闹,咱们不都是找李三郎的么?别耽误了,咱们谁先找着李三郎,李三郎就归谁,现在开始找吧。”



他迈步要往后走。



南宫秋冷一摇头道:“我都找过了,后头没有人!”



东门长青道:“那是刚才,现在可就难说了。”



他脚下连停也没停地往后走去。



突然一个冰冷话声从后头传了过来:“不用找了,后头连个鬼影子都没有。”



随着这话声,大殿前起了一阵旋风,这阵旋风来去相当快,只—转眼工夫便静止了。



风静再看,大殿前院子多了个人,这个人好怪、好恶心的长相。



他穿一件黄袍,宽宽大大的,偏偏他的身材既瘦又高,高出南宫秋冷一个头,瘦得皮包了骨,乍看上去真像是一根竹竿上罩上了一件黄袍似的。



细而长的脖子上长了一颗小脑袋,小脑袋上长着一对老大的招风耳,一双小得俾绿豆似的眼睛,眼睛里的光芒发绿,鼻子既小又短,一张嘴却大得惊人,看上去一口能吞下一个馒头,加上他那张灰白的脸,简直就像哪个庙里的小头鬼。



他那一双手臂特长,垂下来的时候都快到了膝盖,那双手特大,十指既细又长,只见一根根凸起的青筋,看不见一点血色。



肩后飘动着一个杏黄色的丝穗儿,那是一把剑,—把乌鞘剑,那把剑剑柄露出他的右肩头,剑鞘的尖端却从他的左腰后露了出来,好长,至少要比普通的剑长上一尺。



杜十娘“哎哟”一声娇笑说道:“留神啊,带毒刺的大黄蜂来了。”



“大黄蜂”指的是这个黄袍怪人,黄袍怪人叫司马常,他的外号就叫大黄蜂。



有那么一句俗语:“青竹蛇儿口,黄蜂尾上刺”这两样都是世间最毒的东西,司马常所以被人叫“大黄蜂”,是有道理的!



此人身具有汉、苗两种血统,他的母亲是汉人。他的父亲是苗人,而且是生苗,据说他母亲还是姑娘的时候上山采药,被一个生苗掳了去,十个月后就生下了他,他母亲复姓司马,他姓的是母姓。



司马常的身体里有凶残野蛮的生苗血统,所以他生性凶残毒辣,比南宫秋冷还凶残,比南宫秋冷还毒辣,他还有宗怕人的地方,就是他爱喝鲜血,只要他杀个人,他必然会趴在那人喉管上喝个饱。



这是他被称为“大黄蜂”的原四之一。



他生具异禀,幼得异人传授,擅用剑,他的剑术不但狠毒绝快,而且他手臂长,剑长,占了一人半便宜。



他杀人跟南宫秋冷不一样,南宫秋冷是八刀,他是—剑,一剑毕命,取的是喉管,当对手中剑未倒的时候,他扑过去抱尸吸血。



这是他所以被人称为“大黄蜂”的原因之二。



最后一个原因,苗人擅蛊,他承继厂这种苗人玩艺儿的一半,他擅用毒,而且混身皆毒。



就凭着这三样,武林中人莫不怕他三分,甚至有的人一见他就跑。



想想,让大黄蜂尾上的刺螯上一下,谁禁受得了?除非是铁打的金刚,铜浇的罗汉。



南宫秋冷把他那把宝刀横举在胸前,往后微退了一步!



东门长青忍不住看了司马常一眼,脚下没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