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29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我的美母教师 | 乡村精品合集 | 乡村活寡 | 乡村欲爱 | 乡村春潮 | 乡村花医 | 欲望乡村(未删) | 乡村艳福 | 乡村春事 | 人妻四部曲

唐家三少作品集(共计12部)-第5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内斯塔无奈的道:“谁让你是冠军呢,三件东西的挑选足以让你挥霍。随便你吧。不过,看起来,论体积的话,这柄剑在这里绝对是第一位的。我可对它没兴趣,我更希望能够得到一件合适的铠甲。”说完,他不敢浪费时间,赶忙走向藏宝库放有铠甲的地方去了。

叶音竹没有将紫晶巨剑收入到空间戒指中,因为他记得弗格森说过,这里的物品都有魔法印记,而这柄巨剑实在太大了,重量何止千斤。只能先放在这里,等一个小时结束后弗格森解开其上的魔法烙印再直接收到空间戒指内。

松开放在紫晶巨剑上的收,那种亲切的感觉立刻消失了,转过身,叶音竹准备到藏宝库里面去看看,他想找一下这里有没有琴,如果能有古琴的话,那自然是他最好的选择。

正在他转过身准备离开武器这边的时候,突然,一个不起眼的东西吸引了他的目光。那是一柄匕首,通体漆黑,在宝光十色的其他物品中显得有些突兀。最奇特的是,它本身竟然毫不反光,这一点和苏拉的匕首有些相像。

上前几步,叶音竹下意识的将匕首拿了起来。匕首长约一尺二寸,长度界于短剑和匕首之间,柄长四寸,刃长八寸。柄的尾端雕刻着一个狰狞的恶魔头像。尤其是它的眼睛,是两颗细小的红宝石镶嵌而成的,闪烁着妖异的光芒。

和紫晶巨剑刚好相反,紫晶巨剑触手时是充满亲切的感觉,而这柄匕首在一入手的瞬间,叶音竹立刻产生出强烈的憎恶感,冰冷的气息顺着掌心经脉瞬间传遍全身,全身所有的毛孔仿佛都因为这冰冷而封闭了似的,极不舒服。匕首表面,似乎有一层很淡的黑色气流,似乎也正是因为这层黑色气流的原因,才令匕首任何部位都不会反光,即使是那两颗红宝石也是如此。

很快,叶音竹就明白为什么自己会对这柄匕首产生排斥的感觉了,因为匕首上的暗元素波动竟然极为恐怖,庞大的暗元素似乎被什么魔法封印在这柄匕首中似的,一丝丝冰冷、邪恶的感觉不断从其上散发而出。

虽然并不喜欢,但叶音竹却能清晰的感觉到这柄匕首很强,当它入手之后,周围所有的武器、防具散发出的光芒都已黯然失色,只有紫晶巨剑依旧屹立在那里不为所动。

就是它吧。虽然不喜欢,但苏拉是刺客,想来他一定很喜欢这种不反光的匕首。那天急切之间用紫竹神针刺穿了苏拉的匕首,破掉了上面那并不是很强的魔法阵。虽然他已经将永恒替身傀儡送给了苏拉做赔偿。但在神音系四女拒绝了他的好意之后他就决定了从这里选择一柄匕首补偿给苏拉。

叶音竹将匕首放在紫晶巨剑旁边,准备再挑选了最后一件物品后回来一起拿,突然,紫晶巨剑上暗蓝色的光芒一闪,一股澎湃的霸道气息骤然而出,伴随着清澈的龙吟之声,那柄黑色的匕首居然被那股霸道的气息冲击而起,化为一道乌光从叶音竹身边擦过。匕首剑刃部分,完全没入了旁边的多宝格内。

第四集 精灵女王 第二十四章 琴中神器(二)

第二十四章 琴中神器(二) 唐家三少

虽然只是擦过,并没有接触到。但那瞬间的冰冷还是让叶音竹全身微微颤栗了一下,匕首上的冰冷,是充满死寂的冰冷。难道说,紫晶巨剑是在排斥它么?当他再回身看向紫晶巨剑的时候,从剑身上,突然感觉到了一种君临天下的感觉。没错,就是君临天下。

“音竹,怎么了?”马良和内斯塔几乎同时赶了过来。叶音竹也没有隐瞒,将刚才发生的事说了,让两人不禁啧啧称奇。

马良道:“这匕首不错,我喜欢。可惜我不是武士。至于这巨剑,我就不敢恭维了。就算它再好,没法使用要它干什么?音竹,你可要想好了啊!”

叶音竹微微一笑,道:“选择了我就不想改了。不论怎么说,我很喜欢它。好啦,你们去选吧。这匕首和巨剑都是我的了,反正以内斯塔的性格,是不会用匕首的,我没说错吧。”

内斯塔哈哈一笑,道:“你到是了解我。我的奖品已经选好了,就在那边,待会我穿上给你们看看。”说完,他立刻兴冲冲的跑了。

马良也继续自己的掏宝之旅,而叶音竹则开始在藏宝库中到处看看。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眼看一个小时的时间就要到达,而叶音竹却还没有选中自己的第三件奖品。整个藏宝库他大概转了一圈,并没有发现古琴的踪迹。而且,不知道为什么,在看过黑色匕首和紫晶巨剑之后,其他的东西不论是魔法物品还是武器、防具,他都有些看不上了。或者说,是没有什么能令他特别钟意的。

“这里好东西真多,可惜就只能选两件。音竹,你选好了没有?”马良走到叶音竹身边问道。

“还没有,差一件,我也不知道该选什么好了。没有我想要的古琴。”

马良道:“或许是你没找到吧,我觉得这里东西挺多的,刚才我也看到了一些其他的乐器,怎么会就唯独没有古琴呢?”说到这里,他压低声音道:“难道你们琴宗就没有什么寻琴的特殊方法么?”

听他这么一说,叶音竹清澈的目光骤然一亮,对啊!自己怎么忘记了那个方法呢?一边想着他立刻行动起来,海月清辉琴从空间戒指中召唤而出,左手怀抱,右手轻拂琴上。淡黄色的魔法力悄然出现在他右手四指之上,随着手指冲琴弦上划过,一声低沉的嗡鸣响起。

藏宝库是一个密闭的空间,琴音一响,顿时在整个宝库中回荡,在琴音响起之后,叶音竹迅速的将右手按在琴弦之上,阻隔了余音,同时侧耳倾听,精神完全集中。

琴音在藏宝库内回荡,突然,他眼中一喜,快步朝着一个方向走去。

在学琴的时候秦殇曾经对他说过,好的古琴在听到其他古琴的琴音声时会产生一定的共鸣。而这种共鸣之声只有神音师才能够听到,那时音律的震颤。此时,在海月清辉的琴音之中,他果然在藏宝库的一端捕捉到了这样的声音,那琴音共鸣之声非常清脆,和大多数古琴的低沉嗡鸣不同。但叶音竹自信自己不会听错,古筝和琵琶虽然也是弦乐,但声音中却多了铿锵少了古琴的宛转悠远,这会是一张什么样的古琴呢?

在琴音的指引之下,很快,叶音竹走到了藏宝库的一个角落之中。马良出于好奇跟在他身后。这依旧是一个多宝格,上面摆放着各种魔法物品,散发着淡淡的光晕,并没有古琴在其上。

叶音竹收回海月清辉,一边认真的依靠自己的魔法力辅助听力,一边小心的好那清脆琴音发出的方向接近着。

终于,他捕捉到了那琴音的确切位置,那竟然是一枚戒指,没错,就是一枚戒指。戒指的样式很简单,黄玉质地,看上去莹润却无光。那琴音的嗡鸣居然就是从它处所发出。

这是一枚空间戒指,叶音竹立刻就判断出了戒指的属性。同时,他也心中大惊。在空间戒指的阻隔下,依旧能够听到琴音的共鸣,这会是一张什么样的古琴啊!太难以置信了。不论是他丢失的琴宗五张古琴,还是现在的海月清辉,只要在空间戒指中,就不会有任何感觉。而这张古琴却不,那就只能证明一个问题,这张隐藏在戒指中的古琴是以往叶音竹所见过的任何古琴都无法比拟的。

拿起戒指,叶音竹试探着用精神力去沟通。一般来说,只要空间戒指没有认主的话,就不会有精神烙印,任何魔法师都可以通过自己的精神力与戒指沟通,取得里面的东西。当然,魔法师的空间戒指如果没有精神烙印也不会存放贵重的东西。而眼前这枚戒指显然是个异数。

叶音竹的戒指很容易就找到了他的目标,随着精神力的联系和催动,光芒一闪,一张古琴已经凭空出现在他双手之上。

那是一张通体橙色的古琴,样式古朴,七根琴弦晶莹通透,不知是什么材质,一层淡淡的橙色光晕流转其上,仅是看那琴上的光,就仿佛能感受到它所散发的悲伤之气。琴弦的共鸣依旧在继续,似呜咽,似轻吟,虽然没有正是拨弦,但那琴音中的爽朗清澈却令人心神俱醉,坐忘无我。

一只手托琴,另一只手轻拂琴上,叶音竹整个人都呆滞了,此时此刻,他眼中却充满了柔情。那是沉迷,完全的沉迷。

马良站在他身后没有打扰他,虽然马良对琴并不太懂,但他明白,此时的音竹,已经进入了一种特殊境界。而将他引入这个境界的就是这张奇异的古琴。古琴上没有任何元素的波动,却有情绪。不论是武器、防具还是其他种类的魔法物品。由低到高,一般都分为普器、精器、灵器、魂器和神器五个级别。其中,魂器和神器的首要特点就是情绪。情绪的产生,是因为魂器和神器之间有灵魂存在。像魂器极品银龙六器,就有着银龙的高贵威霸的情绪。而此时,眼前的这张橙色古琴,是马良所见过的所有器物中情绪最浓郁的一个。即使是他的银龙六器也远远无法与其相比。究竟是什么他不知道,但他却清楚,叶音竹这次可真是找到宝了。

正如马良想象的那样,此时的叶音竹,已经完全沉浸在了另一个境界。他的心神进入了一个橙色的空间。周围的所有东西都不见了,只有那橙色的古琴在低低的吟哦着。

第四集 精灵女王 第二十四章 琴中神器(三)

喜欢本书的朋友们,多多投票、收藏支持小三吧,谢谢。

———————————————

若有若无的声音,在叶音竹内心深处响起,声音凄婉而清脆,那起伏不定的情绪,仿佛在寻这一个奇妙的旋律悄然倾诉,

“我是神手中的一颗珍珠,在神的手中,我轮回了五百年。

五百年前,别人叫我明珠。我是一个叫蓝明珠的姑娘。

在我十八岁那年,我爱上了一个叫秦治的男人。他比我大二十岁,但我依旧喜欢他喜欢到毫无顾忌。记得那是一个朝阳满撒的早晨,我为了追寻一只可爱的白羽雀儿而到了一片枫林。然后我听到了琴声,清澈的、婉转的——像平静的溪流恬然,那是天簌之音!

我看见他了,秦治,一个轮廓分明的白衣男子。他端坐在满地的红叶之间,额前的发鬓微微的垂在脸庞,双手轻如流水般在他面前的橙色琴身抚过,随之而出的是万物皆醉的天簌之音。从那时开始,我便义无返顾地爱上了他。随着那婉转流云的琴声,伴着漫天的红叶飘落,我情不自禁地舞起了《霓裳》。就这样,我在漫天满地的红叶中为一个陌生的白衣男子而起舞!

蓝迪亚斯的蓝家,权倾天下,财甲天下。可我多么希望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孩啊!但我不是,我是蓝明珠,是蓝家家主唯一的掌上明珠。秦治,那个大我二十岁但我喜欢得不得了的男人,只是一个居无定所的流浪汉,甚至还是一个吟游诗人,连神音师都算不上的吟游诗人,靠弹琴卖艺为生——

“身份寒碜,年岁太大,有损蓝家颜面,不——配!”父亲这样说。然后我们被限制了来往。

但我是蓝家大小姐,我从来没怕过任何的事任何的人,我是父亲唯一的女儿,所以即使也见过他活生生地打死犯错的仆人,我还是不怕他。

我千方百计地去找他,坦白地对所有的人说:我爱他,不管怎么样,我都要和他在一起。

在一个下着淅沥小雨的晚上,我再次偷跑出去找到他时,却看见他已经倒在了地上,而他身上的血,如同一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