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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能神警-第1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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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曹局对我说的这些事情全都是真的。”
“那曹尚儒给毛锦峰索要物品的事情怎么解释?根据毛锦峰临死前佩戴的执法记录仪显示,在毛锦峰遇害之前,曹尚儒曾经给他打过数个电话,索要某件物品,但是被毛锦峰拒绝了,他是不是在向毛锦峰索要传闻中的名单和录音?”黄延晨追问了一句。
凌旭摇了摇头:“曹局当时索要的物品并不是传闻中的名单或者录音,而是于衫森一案的卷宗。于衫森被拘留之后,豪爵商务酒店需要重新招商投标。
在这个背景下,曹局给毛锦峰索要于衫森一案的卷宗,目的应该是为了把于衫森从看守所里面弄出来,县里虽然愿意帮豪爵酒店收拾烂摊子,可如果作为董事长的于衫森不露面,招商投标的事情就无法进行。”
“你怎么知道的?”黄延晨问道。
“是毛锦峰告诉我的。”凌旭此言一出,顿时令现场所有人都大吃一惊。
第一百五十六章凶手的真正目标
见自己说完后,办公室里的人全都一脸不可思议的盯着自己看,凌旭拿出一张车祸现场的照片,只见在毛锦峰所驾驶警车副驾驶的位置上,摆着一份“于衫森开设赌/场案”的案情说明书,凌旭指着照片说道:
“根据执法记录仪上面拍摄的内容,当时曹局给毛锦峰打过数次电话,他从电话里跟毛锦峰索要某种物品,让锦峰给他送过去,可是毛锦峰却说自己没有拿,曹局盛怒之下挂断了电话,之后没多久,曹局再次打来电话,通知毛锦峰去县局召开紧急会议。
在接到召开紧急会议的通知后,毛锦峰先是把案发现场闹纠纷的两拨人,带回派出所调解,然后跑回办公室拿了这份“于衫森开设赌/场案”的案情说明书,由此可见,这份案情说明书,便是曹局之前索要的东西。”
当凌旭分析到这儿时,江越提出疑问:“你怎么能够确定曹尚儒最后一次打电话时,仅仅是让毛锦峰去县局开会呢,如果他为了给自己打掩护,说完让毛锦峰参加会议的内容后,又故意让他捎上这份案情说明呢?执法记录仪里面又没有录下电话里的内容,谁知道他说的什么啊?”
“没错,执法记录仪里面确实没有录下他俩的通话内容,但是,我们可以计算。”凌旭说到这里,见众人有些疑惑不解,他拿出毛锦峰临死前佩戴的执法记录仪,当着众人的面儿播放了一遍内容,放完后,他找到毛锦峰和曹尚儒的手机通话清单,环视了大家一眼:
“大家可以看一下,曹局给毛锦峰最后一次拨打电话时,通话时间仅有短短2。9秒钟的时间,挂断电话后,毛锦峰便得到了去县局开会的通知,从这一点上,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电话的内容是通知毛锦峰去县局参加会议。
这么一来,我们就可以计算了,一个正常人在2。9秒钟的时间里,大约能够说出多少个字?正常语速下,可以说出7~10个字,焦急或者愤怒的情况下,人类说话时的语速会提高一倍,也就是14~20个字,如果再快的话,说出来的话就无法辨识了。
咱们曹局说话的语速,想必大家都知道,不徐不疾,不缓不慢,他说话的速度就属于那种正常语速的范畴,这也就是说,曹局当时在电话里只对毛锦峰说了大约10个字的内容,考虑到当时曹局的情绪波动很大,我们给他提提速,可即使这样,他从电话里说出的内容也不会超过20个字。
20来个字,仅仅能够表达出开会的决定、时间、以及地点,比如“毛锦峰,十分钟之后来我办公室参加紧急会议。”再多的话,时间就不够了,通过这个逻辑,我们可以推算一番。
计算曹局能不能在2。9秒的时间里,把召开临时紧急会议的决定、会议时间、开会地点,以及携带“于衫森开设赌/场案”的案情说明书的事情,统统说给毛锦峰?”
听到这儿,众人从心中默默试验了一番,果然,在短短2。9秒的时间里,根本没法表达出过多的内容,说话语速略快的人,也仅仅能说完开会的时间和地点,暗暗试了两次,彭震感忍不住提出了疑问:“凌旭,曹局当时会不会只从电话里说了携带于衫森开始赌/场案情说明书的事情,并没有提及开会的内容呢?”
凌旭摇了摇头:“不会,要真是那样的话,毛锦峰当时就不会急着从处警现场撤离了,更不会着急忙慌的去县局参加会议了。”
听完凌旭的这番分析,江越和黄延晨都不说话了,沉寂片刻后,坐在主位的刘笑庸打量着凌旭,然后问他:“那你说说,谁才是杀害毛锦峰的真正凶手。”
待刘笑庸话语落下,凌旭没有正面回答他的这个问题,而是自顾自的说起了一件跟案情不相干的事情:“前段时间,我去燕京看望我的女朋友,结果听到一个消息,有一个年轻人竟然在追求我的女朋友。
我并不是一个心胸宽阔的人,得知这个消息后,我决定小小惩戒一下那个年轻人,所以我跑到地下停车场,找到那人的车,把他四个车轱辘上面的固定螺丝全给卸下来了,想让他出一出丑。
可是由于某种原因,我的计划没有成功,最后,那辆车被我动了手脚的车,让汽修厂的修车工给开走了,在修车工把车开走的一瞬间,我忽然想到了毛锦峰的案件,当时我脑子里冒出了一个想法,凶手会不会跟我做了同样的事情?”
在场的全都是心思灵巧之人,闻听此言后,所有人全都吃了一惊,纷纷表情疑惑的望着凌旭,刘笑庸皱了皱眉:“你的意思凶手的目标并不是毛锦峰?”
“不错,这起案件其实是一起案中案,本案的死者毛锦峰应该替杨善勇挡了灾劫,因为凶手一开始的目标并不是他,只不过,他在阴差阳错之下,把凶手动了手脚的警车给开走了,从而葬送了性命。”
凌旭说到这儿,又拿出一张照片,照片上面是一辆被撞毁的警车,凌旭指着照片对众人说道:“这就是毛锦峰遇害时驾驶的那辆警车,正是因为车辆的左前轮突然爆胎,所以才发生了那起事故,导致毛锦峰不幸遇难。
刚刚大家在观看执法记录仪时,有没有注意到一个细节?这辆警车并不是毛锦峰之前驾驶的那辆警车,毛锦峰从处警现场回到派出所之后,把自己驾驶的那辆警车停在了车库,然后跑回办公室拿案情说明书。
当他从大厅走出来时,正巧看到户籍民警杨善勇把一辆警车停在了门口,因为急着去县局参加会议,所以毛锦峰趁着杨善勇往车内搬运照身份证的器材时,把杨善勇停在门前的警车给开走了。
我查过派出所的用车情况,由于辖区内有许多行动不便的群众需要办理身份证,为了方便那些群众,杨善勇经常拉着照身份证的器材去辖区,为那些常年卧床不起和行动不便的老百姓上门办理身份证。
当天出事的那辆警车,就是杨善勇平时专用的警车,如果当时毛锦峰没有开走那辆警车,那么之后遇到车祸的人,应该就是杨善勇了,换句话说,凶手真正想要谋害的是杨善勇,只不过凶手没有想到,毛锦峰会把那辆动过手脚的警车给开走。”
第一百五十七章身边的凶手
当凌旭分析到这儿时,所有人全都有些不敢置信的望着他,尤其是杨善勇,他表情愕然的看着凌旭:“什什么?凶凶手想要杀害的人是是我?”
“没错。”凌旭点了点头。
听到这话后,杨善勇有些气急气急败坏的追问:“谁,凶手是谁?”
不只是杨善勇急于知道这个问题,办公室内的其他人,也都对凶手的身份充满了好奇,看到办公室里的人都把视线集中在了自己身上,凌旭走到辅警袁朝阳面前:“小袁,所里的辅警里面,你开车的技术最好,而且还跟杨善勇有着很深的矛盾,之前甚至被他逼迫的想要辞职,对吗?”
“我开车的技术还行吧。”回答了这句,袁朝阳仿佛想到了什么,一脸惊讶的问凌旭:“凌所,你该不会怀疑我是凶手吧?杨哥虽然跟我有矛盾,可那都是工作上的矛盾,我不至于因为那点小事杀人。”
听到这话,凌旭问袁朝阳:“两年前,毛锦峰和杨善勇闹矛盾,杨善勇气急之下把户籍室的公章锁进了保险柜,然后罢工回家了,毛锦峰事后让你撬开户籍室的大门,让孟玉华切开保险柜,取出了户籍公章。
正是因为这件事情,你与孟玉华比较受毛锦峰欣赏,在众多辅警里面,他对你和孟玉华最为信任,让你负责各类表格报送以及辖区内的特种行业信息统计,让孟玉华负责所内全部和电脑有关的业务。
辖区内的特种行业大致分为金融安全、医疗安全、教育安全、旅馆、网吧检查、餐饮安全、娱乐环境检查、特殊生产回收企业管理,他让你负责对特种行业进行信息统计和表格报送,由此可见毛锦峰对你的信任之深。
咱们的警车每次去现场处理警情时,驾驶警车的人员都需要在警车出勤记录单上签名,虽然按照要求,警车的驾驶司机必须拥有驾驶证和警官证,但有的民警不会开车,或者会开车却没有驾驶证,所以现实情况中,许多派出所驾驶警车的大多是辅警。
我在检查车库和警车的使用情况时,发现了一个细节,那就是在警车的出勤记录上面,你的驾驶签名最多,咱们所内一共有6辆警车,几乎是只要时间差上能够错开,驾驶警车的人肯定是你,你仿佛是咱们所里的专职司机,当然了,这和你本身的驾驶技术也有关系。
出事的那辆警车,因为是户籍专用,所以平时大多数时间是杨善勇驾驶,但是当那辆车没有汽油或者出现小故障时,杨善勇便会支使你去加油或者修车,偶尔也会支使你给他洗车。
根据出勤记录上面显示,在五月八号之前,那辆出事的警车每天都在辖区内行驶,杨善勇天天驾驶着那辆警车去辖区的村庄办理身份证,那段时间里,驾驶警车的司机始终是杨善勇,警车并没有发生任何事故。
但是,五月八号也就是毛锦峰出事的那一天,上午7时16,你曾经开着出事的警车去加汽油,回来后,你就把警车放到了车库旁边,上午9时03分,杨善勇依旧要去辖区办理身份证,在警车的出勤记录单上签完名,他将那辆警车开到了派出所的大厅前。
但是杨善勇还没来得及把照身份证的器材搬进警车,毛锦峰就因为急着去县局开会,把那辆警车给开走了,也就是说,那辆出事的警车在此期间只有你、杨善勇、毛锦峰三人碰触过。
杨善勇自己要驾驶那辆警车去辖区村庄办理身份证,所以他不会在警车的轮胎上面做手脚,毛锦峰之前从没有碰触过那辆警车,而且他在驾驶那辆警车时惨遭横祸,因此他也不可能做手脚,如此一来,只剩下曾经开车外出加油并且跟杨善勇有矛盾的你了,那个在警车左前轮上面动了手脚的人就是你。”
“不,我没有,当天我只是开车去加油站加汽油,加完油我就回派出所了,别的我什么都没干啊,凌所,你要是不信的话,可以去问加油站的老板。”袁朝阳满脸慌张和委屈的解释着。
把袁朝阳的反应收进眼底,凌旭注视着袁朝阳,口中淡淡说道:“我在警校跟我的老师学习时,他曾经教导过我这样一句话,自我谴责和自我毁灭,不是人的正常行为特征。
犯罪嫌疑人一般都不会主动、自发地供认自己的罪行。因此,讯问理论皆认为要让犯罪嫌疑人感受到足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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