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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啸大汉-第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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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放却道:“往西走看似以身为饵,自陷险境,但从好的方面说,这也是脱离鞮汗部有可能的追杀的最好方法——莫忘了,原路返回,必经鞮汗山,那是往虎口里送肉啊。”

    张放的意思很明确,无论往东往西,都有风险。分两路走虽可最大限度降低风险,但也是五五之数,究竟谁能脱险,看运气了。

    邓展急道:“小人先前所说,乃是少主先行,由我等引敌……”

    张放摇摇头:“我也想先走,可怎么走?我带的人少了,若被鞮汗部的人截击怎么办?我带的人若多了,你们就几个人吸引敌人?那跟找死有什么区别?我们的人太少,分两路走是不得已,不能再摊薄了,否则两路都危险。”

    其实这道理邓展又何尝不知?只是他宁愿置身险地,也不敢让少主涉险。若少主有个好歹,他赔上性命倒也罢了,只怕远在长安的家人也要受牵连。

    张放抬头望了韩氏兄弟、青琰、渠良等人一眼,还没说话,四人便齐声道:“我等愿追随公子。”

    张放没说什么,只是点点头。既然他们选择了成为自己的随从,这个觉悟就必须有。

    “既然公子已做出决定,那么……”林天赐想了想,问道,“公子可识得前往玉门关道路?”

    张放摇头。

    林天赐道:“我们倒是知道……”

    曹雄沉声道:“我等恐怕无法与公子随行。”

    林天赐搓着手,低声道:“若无公子援手,我等要救人只怕不易,原本应当为公子引路。只是保护王子,责任重大,实在……”

    张放抬手止住:“不必多言,我明白。你放心,我不识路,但有人识得。”说罢向后一指,“那就是我的向导。”

 第五十五章 【幕后黑手】

    (感谢大盟、小胖、铁锤S、同乐村落的支持!)

    ~~~~~~~~~~~~~~~~~~~~~~~~~~~~

    曹雄、林天赐齐回首,但见一高瘦胡人向张放脱帽行礼,恭恭敬敬道:“阿里穆多谢公子救命之恩,但有吩咐,无不从命。”

    同样是胡人,这个胡人的汉话却说得甚是流利,还带点长安口音,措辞也是彬彬有礼,令人惊讶。

    韩重“咦”了一声,眨巴眼睛,这胡人好生眼熟啊,好似在哪见过。韩骏用肩膀轻轻撞了兄弟一下,低声道:“还记得在三水时被佐吏围捕之事么?就是那个胡商。”

    韩重长长地哦了一声,想起来了,不解道:“这人怎地在这里?”

    韩骏狠不得敲一下兄弟的脑壳,没好气道:“此地除了我们及被救的乡亲,就只有莫奚部的奴隶了,你说他怎会在这里?”

    韩重嘴巴张大:“奴隶?!”

    韩重的嗓门大,阿里穆听得真切,又是惭愧又是愤慨:“……都是该死的鞮汗人与莫奚人,他们抢了我的货、杀了我的仆人,还把我没为奴隶,幸得公子相救……”

    嗯,这下韩重明白了。鞮汗部准备离开鞮汗山西附,这胆子自然肥了,竟在距汉境数百里之地劫掠了两批入其部交易的胡商,其中一批就是这阿里穆。估计莫奚部也有份参与,所以分战利品时,也分得一些奴隶,阿里穆就在其中。

    张放点头算回礼:“你行商西域多年,往来道路想必熟悉,可知如何尽快赶到玉门关?”

    “熟!熟啊!”阿里穆就差拍胸膛了,“这条道走了不下十数回,闭眼都能去到玉门关。”

    “好,作为回报,你当我们的向导。”

    “阿里穆乐意之至。”

    有了这个意外的识途“老马”,不光是曹雄、林天赐松了口气,便是邓展、陶晟及一众府卫都安心不少。接下来就是解说路线。

    按阿里穆所说,从此地到玉门关,先经蒲类泽,从蒲类后部以东穿越二千里荒凉戈壁、峡谷、沼泽、沙漠、草原等复杂地形,最后进入鄯善,向东行便可进入玉门。正常走的话,整个行程需时一个月以上。

    “鄯善?”张放若有所思,“是不是曾经的楼兰?”

    阿里穆点头:“是的,就是早年的楼兰。”

    汉昭帝元凤四年(前77年),汉使傅介子斩亲匈奴之楼兰王安归,另立质于大汉的楼兰王子为新王,改国名鄯善。自此,楼兰便以鄯善之名存于史册。算起来,这差不多是半个世纪前的事了。

    傅介子杀楼兰王,楼兰改名鄯善,这也算是个历史常识,张放当然知道,不过他对自己所处时期的准确纪年还不太清楚,阿里穆不说他也不会想到这一茬。

    邓展手指顺阿里穆所画线路移动,眼睛也越来越亮:“若我们明日立即出发,带上所有的马匹,紧赶一程,就有机会甩掉莫奚人与鞮汗人。就算胡奴咬紧不放,只要我们能先一步赶到鄯善,任他胡儿再嚣张也不敢追。”

    张放大感兴趣:“为何?”

    “因为那里有我朝驻军。”

    从昭帝年间,傅介子斩楼兰王之后,考虑到楼兰地理位置的重要性,汉朝遂于其地驻军,以监其国。此时的鄯善等同于汉朝的附属国,宗主国驻军也是理所当然之事。

    陶晟以拳击掌心,兴奋不已:“如此大好!”

    张放左看看、右看看,明白二卫心思。其实他提出往西走,以身做饵,二卫是极力反对的,只是身为下人,不敢争辩而已。此时有识途老马带路,有充足换乘的马匹,有驻军可接应,危险系数降到最低。如此一来,在二卫心里,这计划方才算是可行。

    曹雄与林天赐互望一眼,一齐向张放拱手:“既然公子已有安排,我等明日便分道启程,他朝有缘再会。”

    自个还有一堆头疼的事,张放也懒得问那什么坚昆小王李忍是怎么回事,合袖回礼便了。

    待曹、林二人告辞离去后,张放向两位护卫示意近前。

    张放向牛羊圈一指,对陶晟道:“你取一半牛羊,骆驼全给你,还有……剩下小半箱雷炮全拿去。若鞮汗部的匈奴人不放过我,同样也不会放过你们,他们若也兵分两路追索,你就带人扼守我们来时那处峡谷,截击追兵。人不够的话,把那群匈奴俘虏也算上。守住了,就放他们一条生路;守不住,他们也别想活。你的任务就是守个三两日,待青溪聚民走远,匈奴人眼见追之不及,你们又不是主要目标,匈奴人自然会放弃。”

    陶晟略微犹豫:“那雷炮的确好用,只是小人若全拿走了,少主这边……”

    “这一路有的是时间,我还可以再制作。”

    “喏!”

    “邓展”

    “在!”

    “叫所有人动手,宰杀全部牛羊,烤炙好当口粮,天亮之前必须全部弄妥当。”

    “明白。”

    交待完毕,张放目光转向韩氏兄弟:“把那个人带上来。”

    张放没说是谁,但韩氏兄弟却明白,领命而去,很快连拉带拽将一个身着破烂汉服的五旬老者提来。

    此人容色憔悴,但肤色甚白,一身衣裳虽肮脏破烂,却可看出料子是丝绸质地。这年头能穿丝着绸的,非富即贵。一个养尊处优、有身份的汉人,竟然出现在匈奴人的奴隶圈里,本身就透出诡异。

    “公子问话,老实回答!若有半句不实,休怪我兄弟无情。”

    说话的是韩骏。这少年虽有几分机敏,却不是蛮横之辈,但这句话却是咬牙切齿说出的,让人一听毫不怀疑他说得出做得到。并不是一场杀戮令韩骏心性大变,而是因为眼前这个人——神秘的长安来客,青溪聚血案的幕后指使!

    这人也是倒霉,机关算尽,却没算到胡人的野蛮,结果一出鸡鹿塞,便由座上宾变阶下囚。卜骨须跑得急,也顾不上他这个能换大笔赎金的人质,终于落到张放手里。

    老者一眼看到张放,目露讶色。这种惊讶,不是因为面前的话事人是个少年的缘故,而是一种“士别三日,刮目相看”的吃惊。很明显,这老者认识张放,而且他认知里的张放与眼前的少年气度与气质浑然不同,故而吃惊。

    张放辨识入微,读懂了老者的眼神,平淡道:“你认识我,很好,省了我不少口舌。今夜我有很多事要忙,就不跟你绕舌了——我要一个或几个人名,告诉我,再留下耳鼻,你可以活着离开,接受交易么?”

    老者惨然一笑,反问:“若是邓展、陶晟之辈出卖主人,富平侯府会如何处置?”

    张放冷冷盯着他,一言不发。

    老者豁然大笑,须发张扬:“无话可说了吧?让我来告诉你——不敕之罪,祸及家人!你认为我会告诉你么?”

    张放淡淡道:“不说也没关系,把你押回长安,总有人会认识你,进而揪出你身后之人……”

    话音未落,老者脸色大变,突然向前冲出。

    韩氏兄弟同时拔刀拦截——不料老者突然转身,以身体撞向刀尖。

    韩氏兄弟收刀不及,噗噗两声,双刀入体。

    老者须发蓬乱,仰天厉啸,奋力前顶,让双刃贯体而过,形成致命创伤。

    谁也没想到这貌不惊人的老者竟会如此绝决,不过三言两语,眼见事不可为,立即诱使韩氏兄弟出手,“助”其自裁。

    眼前一道人影一闪,张放猛扑过来,十指箕张,摁住老者脑袋生生扭过来与自己对视:“想死不拦你——先把名字留下!”

    这一瞬间,张放发动了强制催眠。对一个将死的人发动强制催眠能否有效?会有什么后果?张放不知道,他从没试过,但今次他别无选择,必须尝试一次。

    四目相对,一双瞳仁幽邃如潭,映着两点跳动的火苗,诡异惊心。一双瞳孔逐渐涣散,陡然转厉,面容惊怖扭曲。

    “名字——”

    “咯咯……不……”老者喉管发出如刀划金属般呕哑难听的怪声。

    在老者惊骇欲绝的眼神中,张放仰天长吁,喃喃道:“石荣?好熟悉的名字,他是谁?!”

    嘭!老者尸身重重摔倒,双眼圆睁,死不瞑目。

 第五十六章 【锋芒在背】

    (感谢大盟、小胖、铁锤s、vr加贺美)

    ~~~~~~~~~~~~~~~~~~~~~~~~

    清晨的阳光,照在一堆已熄灭的灰烬上。一只穿着鹿皮靴的大脚在灰烬上拨拉两下,灰烬散开,尘土飞扬,被掩盖的残余热气袅袅升起。

    视线随着袅袅热气抬升,可见鹿皮靴之上是一条绸缎褶袴,而褶袴之上的袍子,居然是狼皮所制的皮袍。这上身是手工粗陋的兽皮袍,下身是色彩鲜艳、质料精美的绸缎……这造形,亮瞎眼。

    这个穿着不伦不类的家伙,是个戴着镶金边的兽皮帽,身材高大,脸皱得像风干的橘皮,满脸黑白间杂的胡子,看不出多大年纪的胡人。这胡人虽貌不惊人,打扮秀逗,但却有两个很特别的标志:一是他的左耳戴着一个硕大金环,份量很沉,将他的耳垂平白拉长一截,显得怪异畸形。二是他脖子挂着一圈白色的貂尾,细滑如绵,一看就知是上品。

    金箍兽皮帽,金环,貂尾,这不是普通胡人能佩带的东西。很快,有下人的回报证实了这一点。

    “禀骨都侯,据灰烬的温热与马粪的新鲜度来看,他们离开不会超过半日马程。蹄印显示一队人马往东,一队人马往西。”

    骨都侯?这方圆千里之内,只有一个骨都侯,那就是鞮汗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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