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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启大明-第17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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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便是。”又把着王世昌的手臂,诚挚地对他道,“先生门下尽是热血之士,铁看王君也然,努力!努力!”说罢便转身而去,不再多说一句。

王世昌拿着信站在院门口,跟被雷劈了没什么区别。

如果换了另外一个人,便是国子监的举监生之类,可能都会对此当成一个笑话。

丁一不过是个秀才,门下收些军士教他们识字开蒙倒也罢了,居然敢来收王世昌为徒,还留下题目考较!王世昌是什么人?大名府王越王世昌,不要提他在历史上的地位,不要提还没发生的,只有丁一才知道的成就。

单单现在的王越王世昌,就是有名的神童啊,七八岁的时节,因为县里祭祀时候去玩笼里的兔子,导致兔子跑掉。县官责备他,叫他做首诗出来赔罪。王越当时马上就成诗,“我今放汝上广寒。甚弗遣迹到人间。殷勤寄与嫦娥信,丹桂留枝待我攀。”

这等人,丁如晋居然说要收他为徒还考较?

但王越绝对不是一般人,他是有大能耐的人,有大能耐者,是能捉住机会,创造机会的人。历史上说他前附汪直、后附李广,但事实上,张居正不和冯保结盟,又如何顺利能推动他的政令呢?

王越王世昌能与权阉结盟。说明他这个人把世情看得很透,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并没有什么故忌。而现在丁一把橄榄枝伸到他面前,接与不接,王越都不会如一般士子的心态去处理。

他回到自己的房间里并没有马上拆开信封。而是磨起墨来。

丁如晋会给他什么样的考题?王越认为一定不会是八股题,没有一位秀才考另一位秀才八股的事。这也太滑稽了。也许是诗词歌赋吧。王越一边磨墨一边这么想着,如果要拒绝丁一,他便于这诗词上,做些破格失叶之类的错误,暗示自己不愿投入丁一门下就是。王越无奈叹了一口气,看来待人处世太热忱也是不好的。

当他磨开了墨。拆开信时,却就愣住了。

因为丁如晋给他留的题,不是诗词歌赋,而是三道不同类型的题。

第一条写着:“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

这是《礼记。大学》里的话,接着丁一又写道:“何以水能载物?因水上之物,不若水之密度,如油浮于水,则以能装十斤水之器皿,装十斤油,则盈。然瓷器之密度甚于水,此若有疑,可将瓷碗称重,再碾碎瓷碗成粉,置于瓶中椿实,刻下记号,再取同重之水置之,可见水必越过先前刻度……”

最后问王越:“何以瓷碗能浮于水?”

第二条写着:“民为重”

这也是定论了的东西,但后面和格物致知一样,被丁一偷换了概念,说的是如王越为一小县县令,此县于山区之中,民贫如洗,便是夜不闭户路不携带遗,也无法让百姓富足,问王越当如何?

第三条却是“多算者胜”

却就是一场敌我双方小队作战的纸上模拟题,有详实地形述说,要求王越以甲方首领做出作战的方案;再以乙方首领做出应对方案。

无论哪一道题,王越都觉得格外的新奇,不禁拍案叹道:“丁容城,国士哉!”

至于挖空心思想把王越拐上贼船的丁一丁容城,此时却已没有功夫去理会王越到底做什么反应了。能做的事做完,现在就得看他丁某人到底有没有王霸之气,能不能把这种历史上的牛人唬上船了。

景帝题了字的那杆旗,此时已插在德胜门城头,明黄金线绣出的八个字,与那陈旧残破的旗帜,极不协调,却也因此显得极为鲜目。吉达披了盔甲,便依旧守在这杆旗下,如当日在瓦剌大营中一般。

丁一自然也不可能幸免了,只能披了全身甲挎着景帝送给他那把堪称艺术品的长刀,走上城墙左右巡视,按丁一自己的想法,景帝是不是想着让自己在万军丛中格外醒眼,好让瓦剌人一箭把自己射死呢?丁一觉得不是没有这种可能。

但他能怎么样?

如果不赐这旗这刀,还可以说是国土安全局衙门职责所在,是侦查敌军细作,以此为由不上城头;而现在旗也立了,刀也挎了,丁一也只能上来城墙吹风,等着瓦剌人铁骑的到来了。

果然如那兵部职方清吏司的郎中胡宁所说,于谦已经开始在划分城墙上的守护了,不得不说,于谦还是颇有几分水平的,至少丁一看来,他留下了足够的预备队,也没有一古脑把所有人都安到城墙上死抗,而是轮流分组替换。

“安全衙门的人手呢?”于谦行到丁一这边,却就急眼了,“如晋!到了这关头,你如何这等不晓事?不是闹意气的时节,不是你挑选弟子的时节,你是上过沙场的人,真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事么?”这关头,于谦也顾不得伸量丁一,这节城墙,就吉达守旗,丁一挎刀而坐,看着倒是威风。只是于谦又不是书呆子,一旦蚁附攻城,别说丁一,就是常遇春再世,还是高宠重生,也不可能一个人两只手,照顾得过这么几十米的防守范围。

丁一淡然笑道:“先生放心,依学生看,鞑子今晚是攻不了城的,就算紫荆关破。最快也得明朝才能攻城。”这年代夜盲症是极多的,不论中原还是草原的军兵,都不能例外,夜战攻城虽有突然性,但是势必点起火把。这就成了活靶子,也先又不是王振。怎么可能做出这样的事?

于谦事多得要疯掉。也没有空闲与丁一多说,只是无奈叹了一声:“老夫记得你还有十数弟子在京啊!”

“学生教他们好生安睡,储蓄气力去了。”丁一闲闲答道。

不叫他们上城来协助防守不说,也不叫他们去操练或是去招募军士,居然叫他们去睡!于谦不禁觉得再说下去,自己又要爆炸了。他也搞不清为什么每回遇着丁一,自己这当了二十年侍郎的人,总是会被他气得失控,一时间恶狠狠冲丁一扔下一句:“好!老夫看你丁如晋。明天怎么守住这城墙!你便是战死在这里,只要让鞑子上了城墙,你也是千古罪人!”便气冲冲地走了。

丁一摸了摸鼻子,笑了起来。

好听的话谁都会说,如果有兵员,丁一又何必如此?

问题是没有啊,青壮都分不到他手上,除了国子监那数十个热血的举监生之外,根本就招不到一个人,那些民壮都让其他衙门分了去;而那几十个举监生,叫他们上城墙的话,丁一比他们自己还害怕,都是让他们拿着两斤重的刀,伸直手抬到与肩平齐,都坚持不了三息的,杀敌?得了吧!

但是丁某人带给于谦于大人的郁结,并没有随着他走过城墙上丁一的防区而结束。

当于谦与组织民壮的官吏吩咐各式防守器械包括金汁——也就是粪便,这玩意烧开了淋下去只要敌军身上有伤口或烫伤,就可能感染发炎坏疽——准备,别看古人不懂细菌病毒等等,但架不住实践出真知。

却就看着兵部的吏员快步赶来,一张脸跟憋了三天没上茅坑也似的,说不出是高兴还是忧伤,见了于谦便苦笑道:“天津卫那边来报,番禺县已光复,随报捷文书附贼众首级一千三百二十级,获贼军船只七十五,盔一千五百顶、甲七百领、兵刃无数!”

立时于谦于大人的脸面也跟这位吏员一般无二了。

因为着实说不出是开心还是不开心。

想来朝廷封赏文书,包括给予丁如玉官职的公文应该还在路上,就算天随人愿,顺风顺水最多也就是刚刚送抵,明显这战报和首级都是在公文没到之时就送上来的,这本来是应该开心的事,说明朝廷有识人之能,拔于危难之中的将官果然是能任事的,接着再给这将官升官赏赐便是。

京师保卫战在即,有这么一则报捷文书,自然也是大大振奋军民士气。

问题是,这统领义民的战官,这位朝廷已封赏的大鹏千户所百户、昭信校尉丁如玉,她是个女人啊!

她要是男儿身,于谦该是神飞色舞,可偏偏她是女的,接着怎么弄?只能接着给她升官了,这等功绩没有赏赐,谁还愿在战事之中拼命为国尽忠?只是按着这么下去,于谦担心江西那边还没出兵,丁如玉会不会就把广东光复了?到时怎么办?国朝要出一位女将军么?这是不可能不赏的啊,到时硬给整出一位女将军、都指挥使?

只不过于谦明显也没有选择,只能苦笑道:“吩咐下去,报捷,大张旗鼓从天津卫报捷入京!”孰轻孰重,于谦还是分得明白的,是否出一位女将军,那是后面的事,此时这份报捷文书,能给即将到来的大战之中京师军民起到的作用,已足够让于谦可以暂时不考虑后面的事了。

商辂此时也上了城头,远远就看着那面风中招展的残旧明字战旗,八个金黄的字格外显眼,他轻轻地长叹了一声,低声自语道:“如晋,天子赐尔明黄色,你可知?黄泉黄土也皆黄!”

对于这位学霸中的学霸,他十分清楚,天子赐予丁一的,其实,便是死的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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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五章天子赐颜色(七)

夜,深、深、深、深。

风里有膻腥味,每个守在城墙上的军民都能闻到,瓦剌鞑子已经近了。

这是草原鞑子洗之不去的气味,不单因为他们很少洗澡换衣,往往他们也是无衣可换;更重要的是他们的饮食,无论是饼还是酒,基本都脱不出酥油与羊、马奶来作为主要构成的成分,如何能不膻腥?

除非他们归化成为明人,如守在丁一旗下的吉达,在大明生活了这些日子,便少有膻腥之气。城墙上守卫着的军民,许多人都掩起了鼻子,这对于中原的百姓来说,绝对不是一股舒服的味道。

他们诅咒着这风向,诅咒着这夜的雪,也诅咒这雪夜。

除了丁一。

“天亦助我。”他微笑着对身边的弟子说道,“怕么?”

一众弟子都笑了起来,只有刘铁,多少还有点颤抖,毕竟没有上过沙场。

“武清伯如何说?”丁一向刘铁问道。武清伯就是石亨,大同兵败之后单骑奔还,以于谦荐诏掌五军大营,进右都督,封武清伯。

说起自己负责的事,刘铁倒就伶俐起来:“石帅倒是仰慕先生,只是提出缚上城来的人数,每次不得多于五十人,除先生十人之外,其余人等凡持兵刀者、怀刃者,皆斩之。且所约之事只在黎明之前。”

“好,你现时便去,领武清伯的刀斧手来。”丁一对刘铁点了点头吩咐道,却又对吉达说,“你便守着这旗,我不要它倒。”

“是!吉达便守着这旗,它倒了,主人便知道。吉达死了。”这个归化的草原男儿,倒是极为平静,毕竟对于厮杀和生死,他经历了许多,和草原上其他部落的战斗,和明国的战斗,他活到现在,还有什么看不开的?

不一阵便听着甲叶敲击的声音响起,丁一看着脸色为之一整,他没有想到。石亨亲自过来了。这位武清伯行到跟前,一把就搀着丁一,郑重说道:“石亨无颜受丁容城之礼!某虽武夫,尚知耻。”他这话倒是不假的,石亨单骑而归之后。开始是被降官的,但他把大同之败视为奇耻大辱。自己招募士兵。誓要报仇,所以于谦才会看上他。只听武清伯石亨说道,“此番过来,请丁容城听亨一言,某知京师诸多衙门,不忿丁奉议升迁。分配民壮多有为难。那些腐儒,安知道奉议之勇?安知这补子,生生用着鞑子尸首绣上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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