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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启大明-第78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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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对水力传动机构开发到一定程度,开始进入水力发电研究的四海大都督府工业部门,是很有利的。
之所以丁一记得这里,是因为后世有国企就在那里买下了四成股权,所以丁一记得这事。
但太远了,无论是沿着阿拉伯海走,还是通过苏伊士运河,都太遥远,比起从华夏的海南岛到埃及,近不了多少。
“一哥,我带兵去,反正马木留克在那边的兵马,还没投降,追剿残敌,大义上,都讲得过去!”黄萧养兴奋地起身说道,而且大约是看别人带兵打仗上了瘾,“我用陆战队就得啦,一哥,唔使派新军,陆战队就搞掂!”说得陆战旅就不是用的新军操典一样。
丁一左右打量了一下,李秉和万安都是极聪明的人物,立时会意起身道:“秉愿为主公效犬马之劳!”、“弟子请为先生奔走!”黄萧养打下那里当然没问题,但总要组织当地人,去挖矿什么的,治理一地,就非黄萧养所长了。
“这个地方粮食不能自给,要管理好大量的民夫开矿,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丁一挥手教他们两人坐下,又抬手揉了揉太阳穴,摇头道,“这有事,就得商讨,我很厌恶开会,还是杀人来得痛快啊!”
边上众人都下意识地别过头去,因为他们怕看着丁一那表情,真的会笑出声来。
李秉却就起身禀道,或者形象一点,起身就喷:“主公此言差矣!”
“是、是!是我不对,不该沉迷武事,我自省。来来,接着再议,老曹,去把莫蕾娜和兴安请过来。”丁一是怕了李秉这厮了,这货真的比李贤还难搞,李贤喷英宗,还知道什么该喷,什么时候该喷停,看天顺一朝,李贤喷了多少次?硬没喷出事,还是越喷越被信喷,一路喷到首辅的位置上去。
李秉就不一样了,喷到削职,喷到入罪,可见这厮喷人多没艺术性?而且是狂喷不止,不知道该时候停的角色,喷到被去职了,复起他还不吸收教训,四周喷人。才华是有的,但看他一开启喷子模式,丁一真是马上带过了。
莫蕾娜和兴安很快就到了,丁一教着他们坐下,只是望着玉人,丁一心里却有挥之难去的几缕难受,因为她不再是那个坐在身侧,任由丁一枕于腿上的莫蕾娜了,她是埃及的法老王,丁一相召,也是为国是而来。
不过丁一还是能控制自己的情绪,清咳了一声,对着莫蕾娜道:“我欲据此地,然此处乏粮,必须于埃及筹办粮草,汝意若何?”他这是把莫蕾娜当成属官都对待了,明军需要粮食,是一件长期性的事,不是一锤子卖买,自然要问这埃及的统治者的意思。
莫蕾娜也没有冒然就点头,她想了想,又和兴安低头交流了几句,才起身道:“伟大的殿下,这是莫蕾娜的光荣,也是埃及人的光荣。”话虽如此,接着她就提出了条件,指着尼罗河,阿斯旺地区说道,“明军外籍兵团尚驻此地,不知何时可交接防务?”
“你想何时交接防务?”丁一侧着脑袋望着莫蕾娜,饶有兴趣起把玩起手里那个黑釉瓷杯,“今天?还是明天?你只管说。”
“伟大的殿下……”
丁一摇了摇头,抬手止住她的话:“你不要误会,我没有说反话。”
“你也跟着我去过朝鲜和倭国的,驻军,该国是要为此支付军费的,不然的话,大明岂不是要白白替属国养兵?如果这样,埃及的税收就该每年交到大明户部去了。”
“你不提,我倒忘记了,刚好你提起,这事你列个条陈出来,你若不需要驻军,这边我马上下令撤走,你也知道,我现在发愁的,是兵力不够用,绝对不会有多出的兵。”
“如果觉得还需要大明驻兵的话,那么一年能交付多少军费给四海大都督府,也列明出来。”
说罢丁一对刘铁吩咐道:“这样就由你来督办,包括军费如何运回大明等等。”
军费当然不可能直接发给驻军的,不然岂不是过了两年,埃及的部队都成军阀了?自然是交到四海大都督府,再扣去海运消耗等等,交纳一个比例到京师户部;而发粮发饷,再从大都督府和户部那个来调拔。
“好了,每年所需粮食数量,会由四海大都督府参谋处与汝手下相关官吏协商,退下吧。”
莫蕾娜显得脸色很苍白,有些惊惶地向丁一行了礼,若不是兴安提醒她,她愣在那里都不知道该往哪走。事实上,如果没有大明的驻军,她能否镇得住那些马木留克呢?这是一个很严肃的问题,会否跟她的祖上一样,被宫廷政变杀死呢?
其实刚才兴安就提醒她,不要提这件事。
但莫蕾娜不是一个人,她自小就被当成复国的女王养大的。
在埃及,她也有亲信、心腹、势力要安置。
她原以为,也许丁一高兴之下,会把驻在阿斯旺那个黑人师送给她。
就象登基之日,把蓝冠回赐给她一样。、
第二章定埃及(十三)
丁一的确并不打算当什么皇帝,甚至也不打算成为埃及的太上皇。
所以她想要法老的红冠和白冠,丁一都不会有意见,包括蓝冠,就是进行军事活动的权力,丁一也完全可以当成礼物,回馈给她。因为丁一觉得自己不止有一个女人,觉得对她有所亏欠,所以给予了他能力范围内最大的补偿。
但她有一件事没有搞懂,那就是丁一给予她的补偿,绝对不可能,包括含有损害大明利益的部分。特别是当她以一种藩国国王与宗主国天使对话的态度,来面对丁一时,是在更进一步的提醒着丁一这个问题:一个藩国国王,正企图妄想侵吞大明的利益。
其实,之所以丁一没有彻底地拒绝让兴安留在埃及,就是因为王振提出来的问题,让他当犹豫了。是的,他可以为了补偿莫蕾娜,而做出许多让步,例如他从来没有提过,也没有想过,要跟她分享法老的红白冠,也就是上下埃及的治权;例如他也从来没有提过,平定埃及之后,如何在埃及驻军。
但更为重要的,她也从来没有提过。
这就不对了!
大明士兵不是为了丁一去牺牲的,至少在丁一的角度,他不认为荣一师侦察分队的士兵,奋战到最后那一刻,孤立无援仍在作战,是为了他丁一。事实上,送来的军报上,最后那句话,就是:大明威武!
他们活着是为国征战,他们死去是以身殉国。
尽管他们崇拜丁一,尽管他们愿意在丁一的旗帜下。献出一腔的碧血,但那是。为了大明!
如果打下埃及之后,对大明来说。毫无利益可言,只因为丁一对他女人的一个诺言,这所有的热血和忠魂,还有意义吗?丁一不可能容忍这样的事的发生,如果莫蕾娜没有提出这个问题,那么丁一会采取温和一点的手段,比如让兴安去旁敲侧击,比如让万安去做一点暗示,或是教李秉去跟埃及的财政官吏做个沟通。
但她这么来问。什么时候换防?
那丁一就不得不问,大明为莫蕾娜复国,这报酬要怎么结算了。
这个时候房中许彬已退下去办手头的差事,他的事最多,不单要料理运河的事务,还要负责后勤部分的保障,真是一点也闲不着的。留下来的,不论是刘铁、刘吉、万安是丁一门下亲传弟子,黄萧养更是从十年就管他叫一哥的兄弟。文胖子也是跟足了十年的心腹。
曹吉祥尽管丁一没把他当奴才看,但外人看来,却不是这样的,他便如王振之于英宗。兴安之于景帝的角色,要是丁一倒了,必定也会被士大夫阶层掐死的老奴;至于李秉都叫出主公了。所以倒也不用刻意去避忌什么话题。
于是黄萧养张了张嘴,明显有话要讲。却就欲言犹止,丁一起身冲他胸膛擂了一拳。没好气地用广东方言对他说:“讲啦,你就不是能憋着话的人。”
“一哥,这样会不会做得太绝?六嫂点讲都系自己人啊!”黄萧养摸了摸脑袋,咧着嘴这么笑道,“一家人,使唔使计得甘清楚啊。”
他这个逻辑,就是华夏小农式的狡黥了,觉得这反正都要交户部的,莫蕾娜是丁一的女人,给她占点便宜又怎么样?占公家的便宜嘛,有什么所谓?
“看来阿养你的学问没有赶上进士出身的人,这公器私用的心思,倒是快步赶上士大夫阶层了。”丁一拍了拍黄萧养的肩膀,对他郑重地说道,“官绅不纳粮,不出役,是不是一样的心思?你也是贫苦的出身,自己好好想想。不能咱们这边搞土改,结果自己这头养出一批新的官绅出来。”
万安微笑着起身道:“先生,其实这里头,运回去的战争红利,应也是这次大明起兵的所得了。”他很聪明的人,点到即止,说到这里,又是拱手一礼,便退后坐下。
“战争红利?”丁一摇了摇头,对万安苦笑着道,“那怎么能算是给予大明的报酬?那是大明对马木留克王朝作战,而取得的红利啊!跟帮莫蕾娜复国,那是两个概念,两回事。我若说我是凯撒的后嗣,你去把罗马光复回来,战争期间从奥斯曼手里掠夺所得归你所有,然后这就是你帮我光复罗马的报酬,你干吗?阿养,你干不干?”
“傻仔先去做啊!”黄萧养笑着回了一句。
曹吉祥在边上长叹道:“只是苦了少爷。”
他这句倒是拍正了马屁,的确要跟莫蕾娜算个清楚,丁一心里是不好受的,一时不禁苦笑道,吟出一句来:“世间安有双全法,不负大明不负卿!”
李秉在边上听着拍案叫绝:“主公真具青莲之才,柳永之变哉!”
也就是李白的诗才,柳永的曲风多变。
“不是我写的,小时候……”丁一顺口应着,这本是清代曾缄帮仓央嘉措所续的诗“世间安有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丁一改了两字,却是应景。只不过又不是有人来逼着打脸,丁一并不打算当文抄公。
但他没说完,万安和李秉、刘吉都笑了起来,齐声接道:“……小时候听着乡里秀才所吟,不想多年之后仍记得!”这是丁一许多时候吟出还没面世的诗词,又不愿当文抄公,所说的托词,大家都听得耳熟了。
“我说的是真的。”被这么一闹腾,倒也让丁一方才因着莫蕾娜生起的那几缕愁意,暂有缓解,却就教着众人先行散去,丁一还要召见各国使者,看看铁矿石的事,暂时还要让西欧各国先卖上一些过来,不然李匠头,三天两头过来闹腾,还真拿他没办法。李匠头一不为私利,二不为权力,能把他怎么样?丁一就是被喷火了,也没法跟他对喷啊。
出得去之后,李秉还在反复吟着刚才丁一那句诗:“世间安有双全法,不负大明不负卿!真真好句,主公诗风,当真犹胜柳三变!”
“能吟出‘落红不是无情物’,又能作‘此去泉台招旧部,旌旗十万斩阎罗’,今日这句,仿佛犹有禅意啊!”
若是丁一听着,必定晒然,这本就不是抄一个作者的,当然风格多变了。
至于这句有禅意?原本曾缄就是给活佛续诗的,丁一不过改了两字,品出禅意,那也是情理中事。
但李秉又皱起眉来,竟把万安和刘吉都挡住,却是不解地问道:“何以主公,自萍末之时,便似乎不喜以诗才而闻于世?虽言诗词小道,然则以主公流转之作,无不为绝佳之句,于名何碍?”
李秉是好喷,不过他始终不是奸臣的心思,刘吉就不同了,这位听着就笑了起来,却是低声向李秉问道:“青莲如何?唯有叹呼‘青云之交不可攀’哉!”他说的是李白写给一位驸马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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