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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正义-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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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百里揆文教,揆,度也。度王者文教而行之,三百里皆同。○揆,葵癸反。度,待洛反。 
  '疏'传“揆度”至“皆同”○正义曰:《释诂》训“揆”为度,故双言之。以王者有文教,此服诸侯揆度王者政教而行之,必自揆度,恐其不合上耳。即是安服王者之义。
 
  二百里奋武卫。文教外之二百里奋武卫,天子所以安。○奋,方问反。 
  '疏'传“文教”至“以安”○正义曰:既言“三百”,又言“二百”,嫌是“三百”之内,以下二服文与此同,故於此解之,此是“文教外之二百里”也。由其心安王化,奋武以卫天子,所以名此服为安也。内文而外武,故先“揆文教”,后言“奋武卫”,所从言之异,与安之义同。奋武卫天子,是其安之验也。言服内诸侯,心安天子,非言天子赖诸侯以安也。
 
  五百里要服。绥服外之五百里,要束以文教。○要,一遥反。束如字,一音来。 
  '疏'传“绥服”至“文教”○正义曰:“要”者约束之义。上言“揆文教”,知“要”者,“要束以文教”也。绥服自揆天子文教,恐其不称上旨。此要服差远,已慢王化,天子恐其不服,乃以文教要服之。名为“要”,见其疏远之义也。
 
  三百里夷,守平常之教,事王者而已。○马云:“夷,易也。”二百里蔡。蔡,法也。法三百里而差简。○差,初佳反,又初卖反。 
  '疏'传“蔡法”至“差简”○正义曰:“蔡”之为法,无正训也。上言“三百里夷”,“夷”训平也,言守平常教耳。此名为“蔡”,义简於“夷”,故训“蔡”为法。法则三百里者,去京师弥远,差复简易,言其不能守平常也。
 
  五百里荒服。要服外之五百里。言荒又简略。 
  '疏'传“要服”至“简略”○正义曰:服名“荒”者,王肃云:“政教荒忽,因其故俗而治之。”传言“荒又简略”,亦当以为荒忽,又简略於要服之蔡也。
 
  三百里蛮,以文德蛮来之,不制以法。 
  '疏'传“以文”至“以法”○正义曰:郑云:“蛮者听从其俗,羁縻其人耳。故云蛮,蛮之言缗也。”其意言“蛮”是缗也,缗是绳也,言“蛮”者以绳束物之名。揆度文教,《论语》称“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故传言“以文德蛮来之”,不制以国内之法强逼之。王肃云:“蛮,慢也,礼仪简慢。”与孔异。然甸、侯、绥、要四服,俱有三日之役,什一而税,但二百里蔡者,税微差简,其荒服力役田税并无,故郑注云:“蔡之言杀,减杀其赋。”荒服既不役作其人,又不赋其田事也。其侯绥等所出税赋,各入本国,则亦有纳緫、纳铚之差,但此据天子立文耳。要服之内,皆有文教,故孔於要服传云“要束以文教”,则知已上皆有文教可知。独於绥服三百里云“揆文教”者,以去京师既远,更无别供,又不近外边,不为武卫。其要服又要束始行文教,无事而能揆度文教而行者,惟有此三百里耳。“奋武卫”者,在国习学兵武,有事则征讨夷狄。不於要服内奋武卫者,以要服逼近夷狄,要束始来,不可委以兵武。
 
  二百里流。流,移也。言政教随其俗。凡五服相距为方五千里。 
  '疏'传“流移”至“千里”○正义曰:流,如水流,故云“移也”。其俗流移无常,故政教随其俗,任其去来,不服蛮来之也。凡五服之别,各五百里,是王城四面,面别二千五百里,四面相距为方五千里也。贾逵、马融以为“甸服之外百里至“五百里米特有此数,去王城千里;其侯、绥、要、荒服各五百里,是面三千里,相距为方六千里”。郑玄以为“五服服别五百里,是尧之旧制。及禹弼之,每服之间更增五百里,面别至于五千里,相距为方万里”。司马迁与孔意同,王肃亦以为然,故肃注此云:“贾、马既失其实,郑玄尤不然矣。禹之功在平治山川,不在拓境广土。土地之广三倍於尧,而书传无称也,则郑玄创造,难可据信。汉之孝武,疲弊中国,甘心夷狄,天下户口至减太半,然后仅开缘边之郡而已。禹方忧洪水,三过其门不入,未暇以征伐为事,且其所以为服之名,轻重颠倒,远近失所,难得而通矣。先王规方千里,以为甸服,其馀均分之公、侯、伯、子、男,使各有寰宇,而使甸服之外诸侯入禾稿,非其义也。”史迁之旨盖得之矣,是同於孔也。若然,《周礼》王畿之外别有九服,服别五百里,是为方万里,复以何故三倍於尧?又《地理志》言汉之土境东西九千三百二里,南北万三千三百六十八里。验其所言山川,不出《禹贡》之域,山川戴地,古今必同,而得里数异者,尧与周汉其地一也,《尚书》所言,据其虚空鸟路方直而计之,《汉书》所言,乃谓著地人迹屈曲而量之,所以数不同也。故王肃上篇注云:“方五千里者,直方之数,若其回邪委曲,动有倍加之较。”是言经指直方之数,汉据回邪之道。有九服、五服,其地虽同,王者革易,自相变改其法,不改其地也。郑玄不言禹变尧法,乃云地倍於尧,故王肃所以难之。《王制》云:“西不尽流沙,东不尽东海,南不尽衡山,北不尽恒山。”凡四海之内,断长补短,方三千里者,彼自言“不尽”,明未至远界,且《王制》汉世为之,不可与经合也。
 
  东渐于海,西被于流沙,朔南暨声教,渐,入也。被,及也。此言五服之外皆与王者声教而朝见。○渐,子廉反。被,皮寄反。朔,朔北也。与音预。朝,直遥反。见,贤遍反。讫于四海。禹锡玄圭,告厥成功。玄,天色。禹功尽加於四海,故尧赐玄圭以彰显之。言天功成。○讫,斤密反。 
  '疏'“东渐”至“成功”○正义曰:言五服之外,又东渐入于海,西被及于流沙,其北与南虽在服外,皆与闻天子威声文教,时来朝见,是禹治水之功尽加于四海。以禹功如是,故帝赐以玄色之圭,告其能成天之功也。○传“渐入”至“朝见”○正义曰:“渐”是沾湿,故为入,谓入海也。覆被是远及之辞,故为及也。海多邪曲,故言“渐入”;流沙长远,故言“被及”,皆是过之急也。五服之下乃说此事,故言“此五服之外皆与王者声教而朝见”,言其闻风感德而来朝也。郑玄云:“南北不言所至,容逾之。”此言“西被於流沙”,流沙当是西境最远者也。而《地理志》以流沙为张掖居延泽是也,计三危在居延之西,太远矣,《志》言非也。○传“玄天”至“功成”○正义曰:《考工记》“天谓之玄”,是“玄”为天色。禹之蒙赐,必是尧赐,故史叙其事,“禹功尽加于四海,故尧赐玄圭以玄显之”。必以天色圭者,“言天功成”也。《大禹谟》舜美禹功云“地平天成”,是天功成也。 

 
  


□《尚书正义》□传  汉·孔安国□疏  唐·孔颖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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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正义》



卷七 甘誓第二 

 卷七 甘誓第二   


 
  启与有扈战于甘之野,作《甘誓》。夏启嗣禹位,伐有扈之罪。○启,禹子,嗣禹为天子也。扈音户。有扈,国名,与夏同姓。马云:“姒姓之国,为无道者。”案京兆鄠县即有扈之国也。甘,有扈郊地名,马云:“南郊地也。”甘,水名,今在鄠县西。誓,马云:“军旅曰誓,会同曰诰。” 
  '疏'“启与”至“甘誓”○正义曰:夏王启之时,诸侯有扈氏叛,王命率众亲征之。有扈氏发兵拒启,启与战于甘地之野。将战,集将士而誓戒之。史叙其事,作《甘誓》。○传“夏启”至“之罪”○正义曰:《孟子》称,禹荐益於天,七年,禹崩之后,益避启於箕山之阴,天下诸侯不归益而归启,曰:“吾君之子也。”启遂即天子位。《史记·夏本纪》称,启立,有扈氏不服,故伐之。盖由自尧舜受禅相承,启独见继父,以此不服,故云“夏启嗣禹立,伐有扈之罪”,言继立者,见其由嗣立,故不服也。
 
  甘誓甘,有扈郊地名。将战先誓。 
  '疏'“甘誓”○正义曰:发首二句叙其誓之由,其“王曰”已下皆是誓之辞也。《曲礼》云:“约信曰誓。”将与敌战,恐其损败,与将士设约,示赏罚之信也。将战而誓,是誓之大者。《礼》将祭而号令齐百官,亦谓之誓。《周礼·大宰》云:“祀五帝则掌百官之誓戒。”郑玄云:“誓戒,要之以刑,重失礼也。”《明堂位》所谓“各扬其职,百官废职,服大刑”,是誓辞之略也。彼亦是约信,但小於战之誓。马融云:“军旅曰誓,会同曰诰。”“诰”、“誓”俱是号令之辞,意小异耳。○传“甘有”至“先誓”○正义曰:《地理志》扶风鄠县,古扈国,夏启所伐者也。“鄠”、“扈”音同,未知何故改也。启伐有扈,必将至其国,乃出兵与启战,故以“甘”为有扈之郊地名。马融云:“甘,有扈南郊地名。”计启西行伐之,当在东郊。融则扶风人,或当知其处也。“将战先誓”,誓是临战时也。《甘誓》、《牧誓》、《费誓》皆取誓地为名,《汤誓》举其王号,《泰誓》不言“武誓”者,皆史官不同,故立名有异耳。《泰誓》未战而誓,故别为之名。《秦誓》自悔而誓,非为战誓,自约其心,故举其国名。
 
  大战于甘,乃召六卿。天子六军,其将皆命卿。○将,子匠反。王曰:“嗟!六事之人,各有军事,故曰六事。予誓告汝:有扈氏威侮五行,怠弃三正,五行之德,王者相承所取法。有扈与夏同姓,恃亲而不恭,是则威虐侮慢五行,怠惰弃废天地人之正道。言乱常。○侮,亡甫反。正如字,徐音征,马云:“建子、建丑、建寅,三正也。”惰,徒卧反。天用剿绝其命,用其失道故。剿,截也。截绝,谓灭之。○剿,子六反,《玉篇》子小反,马本作巢,与《玉篇》、《切韵》同。今予惟恭行天之罚。恭,奉也,言欲截绝之。○罚音伐。左不攻于左,汝不恭命。左,车左,左方主射。绝之也,治其职。右不攻于右,汝不恭命。右,车右,勇力之士,执戈矛以退敌。御非其马之正,汝不恭命。御以正马为政。三者有失,皆不奉我命。○御,鱼虑反。用命,赏于祖。天子亲征,必载迁庙之祖主行,有功则赏祖主前,示不专。弗用命,戮于社,天子亲征,又载社主,谓之社事,不用命奔北者,则戮之於社主前。社主阴,阴主杀,亲祖严社之义。○戮音六。北如字,又音佩,军走曰北。予则孥戮汝。”孥,子也。非但止汝身,辱及汝子。言耻累也。○孥音奴,累,劣伪反。 
  '疏'“大战”至“戮汝”○正义曰:史官自先叙其事,启与有扈大战于甘之野,将欲交战,乃召六卿,令与众士俱集。王乃言曰:“嗟!”重其事,故嗟叹而呼之:“汝六卿者,各有军事之人。我设要誓之言以敕告汝:今有扈氏威虐侮慢五行之盛德,怠惰弃废三才之正道,上天用失道之故,今欲截绝其命。天既如此,故我今惟奉行天之威罚,不敢违天也。我既奉天,汝当奉我。汝诸士众在车左者,不治理於车左之事,是汝不奉我命。在车右者,不治理於车右之事,是汝不奉我命。御车者非其马之正,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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