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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正义-第8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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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云“颖垂”,言穗重而垂,是“颖”为穗也。“禾各生一垄而合为一穗”,言其异也。《书传》云:“成王之时,有三苗贯桑叶而生,同为一穗,其大盈车,长几充箱,民得而上诸成王。”下传云“拔而贡之”,若是盈车之穗,不可手拔而贡,孔不用《书传》为说也。○传“异亩”至“封晋”○正义曰:禾者,和也,异亩同颖,是天下和同之象,成王以为周公德所感致。於时周公东征未还,故命唐叔以禾归周公於东也。归禾年月,史传无文,不知在启金縢之先后也。王启金縢,正当禾熟之月。若是前年得之,於时王疑未解,必不肯归周公。当是启金縢之后,喜得东土和平而有此应,故以归周公也。唐叔后封於晋,经史多矣,传言此者,欲见此时未封,知在邑内得之。昭元年《左传》称“成王灭唐,而封太叔焉”,所灭之唐即晋国是也。然则得禾之时,未封於唐,从后称之为“唐叔”耳。
 
  周公既得命禾,旅天子之命,已得唐叔之禾,遂陈成王归禾之命,而推美成王。善则称君。作《嘉禾》。天下和同,政之善者,故周公作书以“嘉禾”名篇告天下。亡。 
  '疏'“周公”至“嘉禾”○正义曰:周公既得王所命禾,乃陈天子归禾之命为文辞,称此禾之善,推美於成王。史叙其事,作《嘉禾》之篇。○传“已得”至“称君”○正义曰:郑云“受王归已禾之命与其禾”,以为既得命,“禾”谓复得禾,义当然矣。成王归禾之命必归美周公,周公陈归禾之命又推美成王,是“善则称君”之义也。“善则称君”,《坊记》文也。○传“天下”至“下亡”○正义曰:“嘉”训善也,言此禾之善,故以善禾名篇。陈天子之命,故当布告天下,此以善禾为书之篇名,后世同颖之禾遂名为“嘉禾”,由此也。二篇东征未还时事,微子受命应在此篇后。篇在前者,盖先封微子,后布此书故也。 

 
  


□《尚书正义》□传  汉·孔安国□疏  唐·孔颖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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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正义》



卷十四 康诰第十一 

 卷十四 康诰第十一   


 
  成王既伐管叔、蔡叔,灭三监。以殷馀民封康叔,以三监之民国康叔为卫侯,周公惩其数叛,故使贤母弟主之。○数叛,上所角反,下亦作畔。作《康诰》、《酒诰》、《梓材》。 
  康诰命康叔之诰。康,圻内国名。叔,封字。○梓音子。圻,具依反。 
  '疏'“成王”至“康诰”○正义曰:既伐叛人三监之管叔、蔡叔等,以殷馀民国康叔为卫侯,周公以王命戒之,作《康诰》、《酒诰》、《梓材》三篇之书也。其《酒诰》、《梓材》亦戒康叔,但因事而分之。然《康诰》戒以德刑,又以化纣嗜酒,故次以《酒诰》,卒若梓人之治材为器为善政以结之。○传“以三”至“主之”○正义曰:此序亦与上相顾为首引。初言“三监叛”,又言“黜殷命”,此云“既伐管叔、蔡叔”,言“以殷馀民”,圻内之馀民,故云“以三监之民国康叔为卫侯”。然古字“邦”、“封”同,故汉有上邦、下邦县,“邦”字如“封”字,此亦云“邦康叔”,若《分器》序云“邦诸侯”,故云“国康叔”。并以三监之地封之者,周公惩其数叛,故使贤母弟主之。此始一叛而云“数叛”者,以六州之众悉来归周,殷之顽民叛逆天命,至今又叛,据周言之,故云“数叛”。故《多方》云:“尔乃不大宅天命,尔乃屑播天命。”以不从天命,故云“叛”也。古者大国不过百里,《周礼》上公五百里,侯四百里,孟轲有所不信。《费誓》注云,伯禽率七百里之内附庸诸侯,则鲁犹非七百里之封。而康叔封千里者,康叔时为方伯,殷之圻内诸侯并属之,故得总言“三监”,且其实地不方平,计亦不能大於鲁也。故《左传》云:“宋、卫,吾匹也。”又曰:“寡君未尝后卫君。”且言千里,亦大率言之耳。何者?邢在襄国,河内即东圻之限,故以赐诸侯西山,即有黎、潞、河、济之西,以曹地约有千里也。以此郑云:“初封於卫,至子孙而并邶、啵病!逼洹兜乩碇尽汾⑧{之民皆迁,分卫民於邶、啵室旃纾浴妒贩治?子胪裎疵饕病<热昝鹑啵吣晔挤饪凳澹蜢镀浼涓踩苏蚴兀圆恢哦!鸫懊凳濉敝痢胺庾帧薄鹫逶唬阂远ㄋ哪辍蹲蟠纷Y⒃啤懊浴犊第尽贰保室晕懊凳逯尽薄V翱担吣诠闭撸怨堋⒉獭⑧J、霍皆国名,则康亦国名而在圻内。马、王亦然,惟郑玄以康为谥号,以《史记·世家》云“生康伯”故也。则孔以康伯为号谥,而康叔之“康”犹为国,而号谥不见耳。
 
  惟三月哉生魄,周公摄政七年三月。始生魄,月十六日,明消而魄生。○魄,字又作{白鬼},普白反,马云:“{白鬼},朏也,谓月三日始生兆朏,名曰魄。”周公初基,作新大邑于东国洛,四方民大和会。初造基,建作王城大都邑於东国洛汭,居天下上中,四方之民大和悦而集会。○汭,如锐反。侯、甸、男邦、采、卫,百工播民和,见士于周。此五服诸侯,服五百里。侯服去王城千里,甸服千五百里,男服去王城二千里,采服二千五百里,卫服三千里,与《禹贡》异制。五服之百官,播率其民和悦,并见即事於周。周公咸勤,乃洪大诰治。周公皆劳勉五服之,人遂乃因大封命,大诰以治道。○陆云:“乃洪治同,一本作‘周公乃洪大诰治’。”劳,力报反。 
  '疏'“惟三”至“诰治”○正义曰:言惟以周公摄政七年之三月,始明死而生魄,月十六日己未,於时周公初造基趾,作新大邑於东国洛水之汭,四方之民大和悦而集会,言政治也。此所集之民,即侯、甸、男、采、卫五服。百官播率其民和悦,并见即事於周之东国,而周公皆慰劳劝勉之。乃因大封命以康叔为卫侯,大诰以治道。○传“周公”至“魄生”○正义曰:知“周公摄政七年之三月”者,以《洛诰》即七年反政而言新邑营及献卜之事,与《召诰》参同,俱为七年,此亦言作新邑,又同《召诰》,故知七年三月也。若然,《书传》云四年建卫侯而封康叔,五年营成洛邑,六年制礼作乐。《明堂位》云“昔者周公朝诸侯于明堂之位”,即云“颁度量,而天下大服”,又云“六年制礼作乐”,是六年已有明堂在洛邑而朝诸侯。言六年已作洛邑而有明堂者,《礼记》后儒所录,《书传》伏生所造,皆孔所不用。始生魄,月十六日戊午,社于新邑之明日。“魄”与“明”反,故云“明消而魄生”。○传“初造”至“集会”○正义曰:所以初基东国洛者,以天下土中故也。其《召诰》与《大司徒》文之所出。《释言》云:“集,会也。”以主治民,故民服悦而见大平也。“初基”者,谓初始营建基址,作此新邑,此史总序言之。郑以为此时未作新邑,而以“基”为谋,大不辞矣。○传“此五”至“於周”○正义曰:“男”下独有“邦”,以五服男居其中,故举中则五服皆有“邦”可知,言“邦”见其国君焉。以《大司马职》《大行人》,故知五服,“服五百里”。《禹贡》五服通王畿,此在畿外,去王城五百里,故每畿计之,至卫服三千里,言“与《禹贡》异制”也,通王畿与不通为异。以此计畿之均,故须土中。若然,黄帝与帝喾居偃师,馀非土中者,自出当时之宜。实在土中,因得而美善之也。不见要服者,郑云:“以远於役事而恒阙焉。”君行必有臣从,即卿大夫及士,见亦主其劳,故云五服之内,百官播率其民和悦即事。以土功劳事,民之所苦也,而此和悦,见太平也。而《书传》云:“示之以力役,其民犹至,况导之以礼乐乎?”是也。○传“周公”至“治道”○正义曰:太保以戊申至,七月庚戌,已云“庶殷攻位於洛汭”,则庶殷先与之期于前至也。周公以十三日乙卯“朝至于洛,则达观于新邑营”,此日当勉其民,此因命而并言之。序云“邦康叔”,“洪”,大也,为大封命大诰康叔以治道也。郑玄以“洪”为代,言周公代成王诰。何故代诰而反诰王,呼之曰“孟侯”?为不辞矣。
 
  王若曰:“孟侯,朕其弟,小子封。周公称成王命,顺康叔之德,命为孟侯。孟,长也。五侯之长,谓方伯,使康叔为之。言王使我命其弟封。封,康叔名。称小子,明当受教训。○长,丁丈反,下同。惟乃丕显考文王,克明德慎罚,惟汝大明父文王,能显用俊德,慎去刑罚,以为教首。○去,羌吕反,下“欲去”、“去疾”同。不敢侮鳏寡,庸庸,祇祇,威威,显民。惠恤穷民,不慢鳏夫寡妇,用可用,敬可敬,刑可刑,明此道以示民。用肇造我区夏,越我一二邦以修。用此明德慎罚之道,始为政於我区域诸夏,故於我一二邦皆以修治。我西土惟时怙冒,闻于上帝,帝休。我西土岐周,惟是怙恃文王之道,故其政教冒被四表,上闻于天,天美其治。○怙音户。冒,莫报反,覆也。闻如字,徐又音问。天乃大命文王,殪戎殷,诞受厥命,天美文王,乃大命之杀兵殷,大受其王命。谓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授武王。○殪,於计反。越厥邦厥民,惟时叙。於其国,於其民,惟是次序,皆文王教。乃寡兄勖,肆汝小子封,在兹东土。”汝寡有之兄武王,勉行文王之道,故汝小子封得在此东土为诸侯。○勖,许玉反。 
  '疏'“王若”至“东土”○正义曰:言周公称成王命,顺康叔之德而言曰:“命汝为孟侯。王又使我教命其弟小子封。其所教命者,惟汝大明德之父文王,能显用俊德,慎去刑罚,以为教首。故惠恤穷民,不侮慢鳏夫寡妇,况贵强乎?其明德,用可用,敬可敬,其慎罚,威可威者,显此道以示民。用此道,故始为政於我区域诸夏,由是於我一二诸国渐以修治也。上政既修,我西土惟是怙恃文王之道,故其政教冒被四表,闻于上天,天美其治道。以此上天乃大命文王以诛杀之道,用兵除害于殷,大受其王命,三分天下而有其二也。其所受二分者,於其国,於其民,惟是皆有次序,以文王之德故也。汝寡有之兄武王,勉行文王之道,故受命克殷,今汝小子封故得在此东土为诸侯。是文王之道,明德慎罚,既用受命,武王无所复加,以为勉行,所以汝必法之。”○传“周公”至“教训”○正义曰:以“曰”者为命辞,故曰“周公称成王命,顺康叔之德,命为孟侯。孟,长也。五侯之长,谓方伯”。使康叔为之长者,即州牧也。“五侯之长”,五等诸侯之长也。而《左传》云:“五侯九伯,汝实征之。”彼谓上公之伯,故征九伯。而此“五侯”当州牧之“五侯”,与彼不同。《王制》有连、属、率、伯也,孔以五侯亦方伯,则四方者皆可为方伯,而此方伯自是州牧也。康叔以母弟令德受大国封命,固非卒及连、属也。虞夏及周既有牧,又《离骚》云“伯昌作牧”,殷亦有牧,伯四代皆通也,非如郑玄云“殷之州长曰伯”。以“称小子”为幼弱,故“明当受教训”,故云“使我命其弟”,为亲亲而使我用戒故也。此指命康叔为之,而郑以总告诸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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